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贵州赫章经济开发区
近日,省人民政府对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赫章产业园区升级为省级经济开发区的请示》作出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在毕节市赫章县设立省级经济开发区,定名为贵州赫章经济开发区,实行省级经济开发区政策。
二、贵州赫章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3.4平方公里,由3个区块组成。其中:野马川园区1.45平方公里,东至野马川镇车浪社区五组箐木树,南至前山村娃乌冲、汉阳街道水坡社区与乌木社区交界处,西至乌木社区广场,北至毕威高速南侧;珠市园区1.41平方公里,东至雉街乡汞山社区,南至青杠村珠市水库,西至珠市国有林场,北至水塘草子坪村南侧;妈姑园区面积0.54平方公里,东至妈姑镇砂石浪社区苏咕噜,南至和平社区三道水南侧,西至后河社区魏家院、妈姑河、拱桥社区大桥组孙家麻窝,北至后河社区安家坡。具体界址点坐标以省自然资源部门认定为准。
三、贵州赫章经济开发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强化高质量发展导向,尽快建立完善开发区管理体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优化投资环境;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创新发展开放型经济,引导外向型企业向开发区集聚;强化环境、资源、安全监管。努力将开发区打造成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体制机制创新和开放型经济建设的先行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集聚区、良好营商环境的示范区。
四、贵州赫章经济开发区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坚持以工业用地为主,提高单位土地投资强度,提升亩均土地效益,按规定程序履行建设项目和用地报批手续,切实做到“规划一片、开发一片、收效一片”。要积极开展压覆矿产资源区域评估,并与矿业权人协商处理压覆矿产资源相关事宜。
五、毕节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开发区建设用地规模及布局,抓紧编制完善区内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按程序组织论证和报批,为开发区持续发展提供规划支撑和空间保障,为国有土地出让和项目建设提供依据。
编辑:胡蓉 胡凯瑜
统筹:晏海艳
编审: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