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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贵州省打造黔东南自治州“黎从榕”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规划(2022—2035年)
三、黔东南自治州以及黎平县、从江县、榕江县要切实扛起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主体责任,加强《规划》组织实施,坚持项目化推动,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充分发挥旅游业带动作用,加快推进“桥头堡”建设,确保《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落地落实。《规划》实施涉及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等按程序报批。
四、省发展改革委要做好统筹协调,抓紧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对经评估或者因其他原因确需对《规划》作修订的,按程序进行。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对黔东南自治州的指导,在专项规划编制、政策措施制定、重大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编辑:胡蓉 胡凯瑜
统筹:晏海艳
编审:田旻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