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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作出批复:同意!

贵州日报 2024-04-12

近日,省人民政府对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呈请审批〈遵义市老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3—2035)〉〈遵义市高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3—2035)〉的请示》作出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遵义市老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3—2035年)》《遵义市高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3—2035年)》(以下分别简称《老城保护规划》《高桥保护规划》)。

二、同意《老城保护规划》《高桥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范围。

(一)老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总面积为68.67公顷。核心保护范围东至1935街区,南至会址路,西至子尹路,北至柿花园巷,面积为4.99公顷;建设控制地带为核心保护范围外围,东至凤凰南路,南至官井路,西至府后山山脚,北至石龙路,面积为63.68公顷。

(二)高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总面积为9.27公顷。核心保护范围东至高泥河西岸,南至棱角巷,西至温州路,北至高泥河南岸,面积为4.73公顷;建设控制地带为核心保护范围外围,东至高泥河东岸,南至南宁路,西至温州路,北至拱桥,面积为4.54公顷。

三、同意《老城保护规划》《高桥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内容、控制要求和保护措施。

(一)老城历史文化街区重点保护“三山一水”的总体格局以及“三街六巷”的传统街巷格局。核心保护范围内要注重风貌整体性的传承延续,整治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建(构)筑物,改善提升周边环境。建设控制地带内要保护传统景观视廊,延续山水城相融的历史环境特色。

(二)高桥历史文化街区重点保护三线建设文化遗产。积极推进历史文化街区的活化利用,坚持以用促保,依托街区的历史环境,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引入和丰富商业业态,完善生产生活功能,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实现永续传承。

四、统筹好保护与发展。遵义市人民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坚持应保尽保,建立健全长效保护机制,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资源的内涵和价值,加强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全力推动老城、高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传承高质量发展。

五、严格实施保护规划。《老城保护规划》《高桥保护规划》是老城和高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发展和管理的法定依据,保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规划要求,未经审批机关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随意改变和调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要加强对《老城保护规划》《高桥保护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编辑:吴一凡

统筹:晏海艳 胡锐

编审:庞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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