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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商融合丨如何处理国际商事争端?来这里!



为充分发挥海丝中央法务区自贸先行区“引进来”和“走出去”桥头堡作用,建设一流国际法务集聚区和国际商务区,海丝中央法务区探索打造“海丝国际法商融合服务基地”(以下简称“基地”)。


近日,基地的合作共建机构——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厦门)代表处(以下简称“争端解决组织”)接收了两起厦门企业涉外跨境货运合同纠纷,并成功协助企业获得了满意处理结果。


案例一


案情——


厦门A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与俄罗斯B企业(以下简称“B企业”)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后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约定的运输路径短期内无法恢复,A企业被迫变更运输方式并通知B企业。但B企业仍以运输延迟为由分别于2022年3月和2022年6月在俄罗斯两地仲裁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企业赔偿全部货款并支付诉讼程序产生的全部费用,引发双方争议。


争端解决组织在查阅中方企业签订的运输合同时发现,合同中的英文与俄文内容存在大量不对应,俄文内容对A企业附加了较为严苛的义务,且合同内容约定以俄文为准,在俄应诉对A企业极度不利。此外,B企业通过邮件发送了一份法院判决,判决内容为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但A企业未收到法院通过正规途径送达的判决文书,因此A企业质疑该判决的真实性。


处理情况——


掌握案件情况后,争端解决组织(厦门)代表处配合总部与A企业进行积极沟通,根据A企业希望通过非对抗性方式化解商事纠纷的应对思路,结合前期法律分析和审慎调查,迅速设计了解纷方案。


争端解决组织第一时间通过俄罗斯会员单位(俄罗斯律师协会和俄罗斯亚洲工业企业家联合会)在俄境内就本案相关涉诉情况进行核实分析,同时与受案仲裁法院建立沟通渠道,确认该法院尚未就此案做出实体判决,从而证实B企业所发送判决文书系伪造。俄罗斯会员单位辅助争端解决组织与受案仲裁法院积极进行沟通,告知B企业涉嫌伪造判决的事实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在后续诉讼过程中协助促成A企业取得了B企业主动撤诉的满意诉讼结果。



案例二


案情——


本案为巴基斯坦驻华使馆转发案件,中国厦门C企业(以下简称“C企业”)与巴基斯坦D企业(以下简称“D企业”)签订某设备零件的买卖合同,D企业支付了110000元的首付款,剩余550000元尾款未支付(双方合同约定生产完成后,尾款支付提货)。经C企业再三催促,D企业仍不愿支付剩余尾款,也不要求C企业交付货物,表示希望解除合同,但本次商事合同标的物为高精密专门配套零件,无法二次销售。双方多轮协商未能达成一致,D企业关闭沟通渠道后失联。


处理情况——


争端解决组织在收到巴基斯坦驻华使馆函件后,迅速与C企业负责人员沟通,掌握案件情况并列出材料清单。在审阅全部案卷材料后,根据C企业希望通过非对抗性方式化解矛盾,继续履行合同的诉求设计了应对方案。


争端解决组织与D企业进行了中立沟通,向其出示了巴基斯坦驻华使馆出具的关于邀请争端解决组织协助使馆处理商事纠纷的证明通告函。同时通过争端解决组织在巴基斯坦当地的合作单位同步与D企业取得联系。经争端解决组织说明情况,中立协调、磋商,目前D企业已同意重新履行合同义务,并愿意支付50%尾款。


海丝国际法商融合服务基地


海丝国际法商融合服务基地涵盖国际商事海事争议解决服务、国际投资贸易法律服务、国际投资贸易保障服务专项服务中心板块。为境内外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接轨国际的投融资、税务、法律、商务等法商融合服务



争端解决组织(厦门)代表处


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英文简称“ICDPASO”)的宗旨是为全球工商界提供国际化、专业化、便利化公共法律服务,推进打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构建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争端解决组织(厦门)代表处作为ICDPASO全球首个代表处,自落地运营以来,充分发挥代表处功能作用,持续做好与市场主体对接与服务。



海丝国际法商融合服务基地

联系电话:15306098823

争端解决组织(厦门)代表处

联系电话:15159285844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双狮北路15号海上世界2号楼





▌来源:海丝中央法务区

▌审核:自贸君

▌转载请注明:厦门自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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