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去银行汇款,次日被告知少收了1000块!银行:必须补回!
储户:第二天被告知少钱
钦州市小董镇的石先生说,6日下午,他到钦州小董镇一银行网点办理转账业务。当时,他给了银行工作人员8500元,希望对方帮他转8430元给他的客户。
“工作人员当场点好数,还找了70元给我,提供了票据办理完手续后,我就离开。”石先生说,7日,他接到了银行的电话,工作人员称银行只收到他7430元,希望他能到柜台补交1000元。
“我明明给了银行8500元钱,银行也开了票,为什么等我回家后才告诉我钱不够8500元呢?是银行规定的说离柜概不负责,他们自己有问题关我的事吗?”石先生提出质疑。
记者看到了石先生出示的存款业务回单,回单显示交易的金额为8430元。
银行:监控不会撒谎
该银行负责人表示,“银行有监控的,我们肯定不会乱诬赖储户。”记者与石先生、银行方共同查看了汇款时的监控。监控显示,6日下午4时46分,石先生到达银行3号柜台办理业务。
石先生在窗口前数了现金后,将钱递交给柜员,柜员用手清点后,又两次将现金过了点钞机,点钞机屏幕显示,共收到76张100元人民币。随后,柜员将其中一张100元退还给石先生,接着再找给石先生70元零钱。
“这个监控显示,我们没有收到8600元的现金,而是7600元,他少给了1000元。”该银行负责人表示,监控不会撒谎,他同时承认,出现这样的差错是工作人员的失误。
律师:谁担责证据说话
记者在柜台前看到,该银行窗口柜台上摆放着“请当场清点现金”的牌子。石先生认为,失误是银行造成的。以前客户如果收到假钱,回家后再来银行讨回说法,银行往往不会承认,但现在银行出错了,却要储户负责,这不公平。
“其实很多银行都会有这样的提示语,但很多时候这些提示语并没有真正的法律效力。”律师李剑表示,只要双方有证据,损失还是能追回的,只不过储户在维权时往往会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会出现搜集证据较难的情况。
李剑律师认为,如果银行有充分证据证明石先生少给了1000元钱,那么石先生就要补回这笔钱。不过,由于这个失误是银行单方面造成,石先生有权要求银行赔偿一定的误工费。
银行方对此表示,他们会向上级部门汇报,如果上级部门允许,他们会给石先生适当的误工补偿,但前提是石先生得补回少给的1000元。
遂宁老人60万存款变40万 银行:监控无法被恢复
今年2月23日,谢后勇在中国银行射洪支行存入60万元现金。5月18日,他发现账户上仅40万元,遂要求调取银行监控。然而,涉事银行称因存钱当日(2月23日)的监控已被覆盖,无法还原当日存钱经过。
5月30日,谢后勇将此事投诉到银监委遂宁分局。6月6日,谢后勇收到银监委遂宁监管分局的投诉事项受理告知书,银监部门回应:将在30个工作日内处理他的投诉。
同时,律师认为,谢后勇若能证明其曾在中国银行(射洪太和大道南段支行)存入60万元的事实属实,涉事银行又无法证明另外20万元钱的去向,那么,谢后勇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赔偿。
现如今,为什么储户出问题维权这么难?小7认为,银行需要检讨自己的霸道服务和不吃亏的条款,在此,我们也希望有关部门早日调查清楚这类事件,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支持的请点ZAN!
本文来源交通91.8、遂宁之窗、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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