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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争创】汉中市检察院积极推进修订后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贯彻落实

汉中检察 2022-06-19


今年8月1日施行的修订后《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明确了当事人不服生效裁判的两年申请监督期限,扩大了检察机关依职权监督案件类型,完善了民事检察监督程序交办案件、调查核实工作机制,完善了检察机关自我纠错制度机制,是进一步保障当事人申请监督权利和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力度的具体体现和制度保障。汉中市检察院通过狠抓学习、集中清结案件、加强沟通协调和对下指导等,积极推进该《规则》的正确贯彻落实,不断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




狠抓学习

自《规则》颁布以来,该院将对《规则》的学习列为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业务学习的重中之重,通过逐条学习、熟悉条文,对照《规则》与以前相关办案规定的异同,分享学习心得,思考下一步工作该怎么办、如何保障当事人权益等,使干警准确理解和把握修订后民事诉讼监督规则条文规定的背景、原则和作用,有效贯彻落实修订后《规则》,实现依法监督、精准监督。同时,选派业务骨干积极参加高检院、省院组织的关于《规则》的学习培训,提高学习效率。





集中清结案件

近期,该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望”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事检察案件集中清理办结活动,通过对不服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未办结案件的办理阶段、未办结原因的梳理,结合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清理计划,提出了集中办理一批案件的工作时限要求,并要求在做好当事人释法说理工作的同时,严格落实《规则》关于案件复查的新规定,畅通民事主体救济渠道,以实际行动保障《规则》的贯彻执行。





强化沟通联系

全市民事检察部门主动与本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等联系沟通,进一步明确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与负责民事检察的部门职责,完善工作衔接机制,规范办案流程,民事检察部门协助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开展好复查案件初核工作,保障民事主体行使申请检察监督的权利。同时强化同人民法院沟通联系,进一步落实正、副卷调阅工作机制,工作中加强与原审办案人员沟通,提高办案效率和监督精准性。





加强对下指导

结合第三季度民事检察工作数据,该院赴工作薄弱县、区院进行了面对面的工作指导,通过认真听取其工作进展情况及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学习、领会修订后民事诉讼监督规则条文和精神等,促其树立进一步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理念,拓宽其工作思路,积极探寻有效工作措施、改进工作,确保修订后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落实在具体工作中,依法全面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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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舒春娥

编辑 | 马玉娜

审核 | 周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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