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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和汉中市公安局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启动

汉中检察 2022-06-19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1月20日上午,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与汉中市公安局举行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启动仪式。汉中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公安局长马卫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惠春霞共同为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并讲话。市公安局党委专职副书记闫小虎主持揭牌仪式,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饶猛和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部分干警代表参加仪式。

  惠春霞指出,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启动,标志着我市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构建检警协作“大控方”格局迈出了重要一步。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主动作为,扛牢法律监督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要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促进检警双方统一司法理念和执法尺度,规范司法行为,有效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努力实现检警双赢共赢的良好效果。各县区检察院要加强组织领导,检察长要亲自谋划,切实做好统筹规划和协调部署,细化办公室工作流程,加强人财物保障,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务必把这项工作做深做实做出成效,奋力开创刑事检察法律监督工作新局面,为汉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马卫东强调,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启动,是全市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一件大事、喜事、好事,标志着全市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深度交流合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全市公安机关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把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服务延伸到了公安执法一线,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提供了更多便利,也对公安机关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坚决支持,全面落实《汉中市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办法(试行)》,提供查询办案平台等必要的工作保障。要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纽带,提请检察机关参与、监督刑事立案、侦查等全过程,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要建立刑事案件侦查监督与执法监督内外衔接机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和案管中心智能化建设等协作配合长效机制。以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长期、稳定、有效运行,全力打造汉中检察、公安机关特色执法品牌。

揭牌仪式后,共同参观了执法办案中心,并召开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第一次检警联席会议。会上,检警双方围绕当前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中存在的司法理念不统一、证据意识不强、办案程序不规范、协作配合不紧密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分析,提出了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就下一步如何有效开展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相关工作和今年计划的几项重点工作交换了意见。

会议认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启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当前执法司法实践问题的有效措施,全市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要围绕高检院、公安部工作意见中规定的14项机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围绕共同提升业务能力、提高办案质效和规范化水平,做实做细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听取意见、退回补充侦查等工作,确定专题和重点案件,组织开展同堂培训、专项检查、案件评查、庭审观摩评议四项活动,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努力构建更加紧密的检警协作“大控方”格局。

为规范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运行,确保工作做深做实做出成效,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前期多次研究协商,联合制定了《汉中市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办法(试行)》。截止1月20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均与同级公安机关联合挂牌成立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并已全部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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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市院第一检察部

编辑 | 马玉娜

审核 | 房   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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