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检察机关全面落实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下发后,汉中市检察机关闻令而动,细化工作任务,压紧压实责任,抓好规范落实。目前,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已在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实施。
强化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
为了迅速、有力、全面地落实同录工作,汉中市院党组坚持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及时组织全市检察干警认真学习高检院和省院的规定,同步制定《汉中市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明确了由院党组统一领导同录工作的实施,逐项细化了同录工作的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并根据工作实际,确定了近期和远期的任务目标,同时结合办案需求,及时配备同录工作所需软硬件设备。2月25日,汉中市院组织部分检察干警对如何使用同录设备进行了集中培训,并现场进行了办案模拟演练。
强化制度建设,抓好规范实施
汉中市院严格按照高检院和省院的规定,充分借鉴外地好的作法,结合汉中工作实际,制定了《汉中市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实施细则(试行)》,该《实施细则》对同录工作的具体内容、录制规范、录制流程等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制发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检察人员规范用语参考》《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检察人员用语负面清单》,对检察干警在同录工作时可能遇到的常见错误用语进行提示,并就如何合法、规范用语做了详细的指引,助力同录工作提质增效。
强化上下联动,抓好督促指导
汉中市检察机关坚持上下联动,并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院先行先试。南郑、宁强等县区院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办法,在今年2月份已先行开始同录工作试点,为全市更好地开展同录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全市检察机关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配合,互相协作,确保在有限的时间内高质效完成工作任务。同时,汉中市院对口部门不断加强对县区院的督促检查及规范指导,确保了两级检察机关上下一体,同步推行同录工作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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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汉中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编辑 | 马玉娜
审核 | 房 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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