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仍昏迷!母亲发声!被撕咬2岁女童最新情况→
10月16日,
四川崇州一小区
2岁女童被烈犬扑倒撕咬
致受伤严重,
引发关注,
多个相关话题登上热搜。
最新情况:
已发现咬人黑狗行踪!母亲发声!
17日凌晨,女童母亲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孩子目前昏迷,已转入华西医院进行后续治疗,“相信我家宝贝是最勇敢的,非常感谢帮助我们的人,谢谢你们”。
记者联系上女童母亲,她表示目前转到华西医院,孩子在重症监护室,没办法探视所以看不到女儿。
女童妈妈告诉九派新闻,转院的时候她第一次看到女儿,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医生对她说,孩子生命体征平稳,但因右肾受伤较严重,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其称,女儿的治疗费用比较高昂。
10月17日,受伤女童母亲告诉记者,警方称已找到涉事的罗威纳犬。
另据齐鲁晚报此前报道,成都崇州羊马派出所值班民警称,目前已发现咬人黑狗的行踪,稍后会通报最新消息。
警方通报:
幼儿小区内遭未拴绳大狗撕咬
16日下午,四川成都崇州警方对此事进行了通报:
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展开调查处置工作,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此前报道
视频发布者介绍称这位小女孩受伤严重。咬人的狗没有拴绳,目前还没找到狗主人。
据报道,事情发生在四川成都市崇州市恒大西辰绿洲小区。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受伤小孩正在医院观察治疗,“母亲应该没有受伤。”
民警告诉记者,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涉事犬只是一条罗威纳犬,有主人。罗威纳犬身体强壮,动作迅猛,气势强悍,已被多座城市列为禁养犬。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罗威纳犬属于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品种。
“事发于今天早上七八点左右,已经联系了公安、消防、社区,都在处理这个事情。狗已经控制一条了,黑狗也还在找,它比白狗要凶一点,不太好控制。狗主人也还在找,物业领导也去医院看望了小孩。”物业工作人员称。
记者从崇州市消防救援大队了解到,消防救援人员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但到达时咬人的罗威纳都没看到,只在现场看到了当时和罗威纳一起耍的拉布拉多,消防救援人员现场将拉布拉多控制住了。目前物业、消防等相关部门都在调取监控,寻找咬人的罗威纳,截至15:50分,咬人的狗还没有找到。
“当时我们母女两个人一起,刚走出单元门,两只狗就冲过来了,我把孩子抱在身后,那狗还是过来攻击了我家小孩,撕咬了她。”女孩母亲表示,女孩正在医院做清创手术,下一步她将追究小区物业和犬主责任。
狗主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成都律师胡磊介绍,2010年生效的《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同时该条例也明确,城市限养区内养犬户每户限养1只犬,违反上述规定饲养犬只的,将由公安机关强制收容犬只,并对单位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恶犬伤人
其主人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祁阳县法院认为,胡某某明知其饲养的是烈性犬,曾经咬伤过多名被害人,继而带所饲养的烈性犬外出时未套狗链、未尽看管义务,轻信自己能够制止狗伤人的行为,又咬伤被害人致重伤二级,给被害人的身心造成了严重伤害,被告人胡某某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后果,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其行为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情节较轻,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了以过失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物业要承担什么责任?
业主们认为,物业对此负有责任。有业主现场表示:“如果是有主人的狗,那么物业没尽到规范狗主人拴绳的责任,如果是野狗,物业又怎么把野狗放进小区了?”
物业公司对业主的质疑拒绝回答。至于狗为什么没牵绳,物业工作人员称,平时也在提醒业主遛狗要牵绳,但有些业主就是不听。
胡磊认为,此次发生在成都的这起恶犬攻击幼童事件,主要责任应该由狗主人依法承担,如果有证据证实物管方对于小区内无绳遛狗现象长期无视、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物管方也应承担共同连带责任。
网友评论
“小朋友多疼啊”“没有什么能够补偿孩子和母亲受到的伤害和阴影”
还有网友认为“必须追究狗主人的责任”
“物业也要承担责任”
不少网友呼吁
禁养大型犬
来源:央视网、齐鲁晚报、九派新闻、澎湃新闻、上游新闻、新京报、红星新闻、极目新闻、网友评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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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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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刘伊
审签:杨鸣
监制:王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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