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金美:传播法治的“蒲公英”,司法行政的“螺丝钉”
戎金美,女,1968年12月出生,汉族,党员,1989年3月参加工作,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30年,现任淮南潘集区平圩司法所所长。
2011年荣获“全市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先进个人
2014年被安徽省司法厅授予“全省模范调解能手”
2015年被评为淮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
2018年平圩司法所被评为全省社区矫正先进集体
2019年被评为淮南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戎金美自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扎根基层,忠诚地履行着司法为民的职责,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以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社会使命感维护着基层的和谐稳定,受到地方党委政府和群众的肯定。
传播法治的“蒲公英”
戎金美不是法律科班出身,但自走入司法行政的大门,就抓紧一切时间孜孜不倦学习法律知识,短短几年就取得了合肥工业大学法律本科(函授)文凭,把学法作为必修课,从自身做起,带动身边的同事群众共同学习,将普法渗入到各项工作中。
戎金美身为辖区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多年来,认真撰写讲稿,给中小学生上法治课。30年来,坚持深入乡村、学校和企业开展法律知识宣传,为辖区的村制作法治宣传栏,并长期为宣传栏编写以案释法普法内容。根据农村实际,农民外出打工多,经常在农忙时节和春节期间回乡,就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田间地头和农民谈心,发放法治宣传资料,春节期间以送“法治春联”形式征求农民的普法需求。利用农民法制学校培养了一大批“法律明白人”,每一名“法律明白人”就是一颗普法种子,在群众中生根发芽,真正将普法宣传落到实处。
为民解忧的“灭火器”
戎金美坚持“三心”调处法,即真心对待群众,细心了解案情,耐心调处矛盾,化解了无数矛盾纠纷。
赡养纠纷是农村最常见的矛盾纠纷,一天所里来了一对陈姓母子,母亲反映大儿子陈某甲不尽赡养义务,弟弟陈某乙埋怨哥哥陈某甲不养母亲,家里战火不断。当事人陈某甲为躲避调解人员,电话不接,拒不露面,早出晚归,晚上十点之前绝不归家。戎金美经了解后,发现当事人陈某甲经常在附近农贸市场卖菜,就立即赶到农贸市场,蹲在菜摊旁,一边帮当事人整理蔬菜一边了解其拒绝赡养的原因。戎金美对准矛盾纠纷焦点,对症下药,倾情调解,最终弟弟陈某乙自愿拿出6分承包地给哥哥耕种,化解了这场纠纷,达成了赡养纠纷协议。
情法相依的“知心大姐”
戎金美始终把严格依规管理特殊人群作为重点工作,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加快他们的改造,帮助他们重新成为社会有用之才。
2017年底,司法所接收了一名假释矫正对象李某。李某入矫后,多次托人打招呼,邀请司法所工作人员吃饭要求特殊照顾。李某的行为及时被戎金美制止并给以严厉批评。后在和李某沟通谈心谈话中了解到,李某妻子在珠海市有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作,在当地买房入户,小孩也在当地就学,李某妻子在珠海为李某联系好工作单位,要求李某到珠海工作,否则就离婚。在了解了李某的思想根源后,戎金美同志积极向区局汇报,并与珠海市司法部门联系,核实李某反映的情况属实后,依法按程序引导李某办理变更居住地的管理,2018年9月李某变更到珠海市香洲区司法局管理。李某在前往珠海市报到前夕,来所找到戎金美同志,说有个心愿,能否不喊所长,喊一声大姐,他深情地说到:“你是我一辈子敬重的大姐,是我们夫妻的恩人”。
司法行政“螺丝钉”
2015年4月,因为工作需要,戎金美调整到平圩司法所担任所长,当时平圩所没有专职所长,所长由平圩镇的挂职副镇长兼任,所务落后,办公条件简陋,仅有借用镇文化站不足30平方的两间办公用房。先有为才有位,经过半年努力,平圩镇党委政府同意新建标准化司法所。
2018年农历春节前夕,在经过一个月的精心组织,顺利完成区局和平圩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送法进乡村”活动后,大量的工作,透支了体力,戎金美的身体健康出现问题,后经省立医院确诊,患甲状腺乳头状癌症,经手术(双侧甲状腺切除)和131放射性碘放疗,病情得到控制,医嘱是定期复查,终生服药,尽可能进行休养。她在患重病的情况下,还惦记着新建司法所的使命。在身体许可情况下,重返工作岗位,寻找新址,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大力支持。2018年8月崭新的标准化平圩司法所建成了,面积260平方米,拥有司法行政办事大厅(法律服务工作站),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宣告室,远程探视室和资料室,各项资料齐备,先后接受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等部们检查验收,获得各级领导的肯定。
1989年走进司法行政的大门,至今30年来,戎金美一直坚守在农村基层第一线,虽然环境艰苦,工作偶有困难,但却自始至终保持清廉务实、迎难而上的工作作风,在平凡的岗位上用心血和汗水证明司法工作者的价值。只要身体健康状况允许,戎金美会一直坚守在基层司法行政岗位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担当,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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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通过讲述司法行政人履职敬业、追梦筑梦、奋斗圆梦的故事,激励和动员全省广大司法行政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立足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岗位作贡献,把爱国奋斗精神转化为实际行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徽省司法厅决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2019安徽司法行政典型人物事迹展播暨年度榜样人物评选活动。
策划:省司法厅宣传教育处
省法治宣传和研究中心
供稿:淮南市司法局
编辑:小圣 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