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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电动自行车管理!这份公告一定要了解

安徽司法 2022-12-23

为了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凝聚社会共识,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安徽省司法厅决定组织召开《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听证会。现就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5月27日(星期五)9∶00-12∶00。

地点:安徽省司法厅。


二、听证事项和内容

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如下问题进行听证:

(一)如何设置非标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

(二)如何管理电动自行车的违法拼装、加装、改装行为;

(三)如何引导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和搭载人佩戴安全头盔;

(四)如何科学引导电动自行车搭载合规人员;

(五)如何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


三、听证参加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15人,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代表,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代表,电动自行车使用人代表,非电动自行车使用人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代表,有关行业协会商会代表,起草单位及其基层执法单位代表,专家学者代表。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建议。

3.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4.专家学者应当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

(三)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

听证参加人采用自愿报名和听证单位邀请的方式产生。同类报名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人数的,由安徽省司法厅抽签产生;自愿报名人数不足的,由安徽省司法厅邀请。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5月20日24时止。

2.报名方式:可以采用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的方式报名。

电子邮箱:sftlfych@163.com。

传  真:0551-65982142。

信函报名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0号安徽省司法厅立法一处(邮政编码:230031)。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报名表》(详见安徽省司法厅官网),对听证事项的基本意见和简要理由,参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等另行公告。

(二)对《条例》的其他意见和建议,也可以书面形式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安徽省司法厅立法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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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厅立法一处

编辑:朱洪刚 方航

审核:徐春节

安徽省司法厅出品

欢迎投稿到邮箱sft70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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