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出身边的隐患】形同虚设的温度报警
隐患依据
《石油、石化和天然气工业用离心泵》(GB/T 3215—2019) 规定,应提供充分冷却,包括结垢余量,以使得在规定的工作条件下及环境温度为 43℃(110℉)时保持油温和轴承在相应温度。
上述企业的操作规程中规定泵轴承温度不超过 70℃,但操作人员并不清楚具体的安全极限值,管理人员也未很好地对员工进行培训,更为严重的是DCS 中设置的温度高报警值被随意修改过,且远远超过了标准中的相关要求。等事故发生了才报的警,充其量只能“打个卡”。这样的安全保护措施,空有其位,形同虚设,已经完全失去了保护的作用。
《化工企业工艺报警管理实施指南》(T/CCSAS 012—2022) 第 4.3 条规定:设定的报警应实时准确反映出设备故障、过程偏差或异常情况,且显示出的报警信息易于员工理解,提供准确的报警信息……第 5.9.1 条规定:报警的增加、取消、属性调整等应按企业变更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实施。《化工企业 变 更 管 理 实 施 规 范》(T/CCSAS007—2022) 规定:工艺技术变更主要包括生产能力,原辅材料 (包括助剂、添加剂、催化剂等)和介质(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工艺路线、流程及操作条件,工艺操作规程或操作方法(包括物料投加顺序),工艺控制参数,仪表控制系统(包括安全报警和联锁值的改变),水、电、气、风等公用工程等方面的改变。
关于报警的设置及报警值的修改,在相关团体标准里已有明确规定,但许多化工企业至今仍未严格执行,报警管理混乱,报警值随意更改。管理人员对报警的重视不够,认为只要设置了报警就行,导致大量无效报警存在。企业负责人是否清楚这样的情况?员工是否清楚报警的意义和作用?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是否存在形式化的问题?
因此,应明确化工企业工艺报警系统的管理要求,确保工艺报警系统可以在正确的时间用正确的方法为操作人员提供正确的信息。加强工艺报警管理和变更管理,保障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防范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基本保障和必要条件。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编辑:赵膺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