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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昊 | 运输距离、中间环节与下游市场价格表现——基于对农产品流通特征的考察

张昊 财贸经济 2024-03-17
立即抢购  2023年




作 者  张昊

内容提要  本文以农产品为主要分析对象,基于国内大流通情境考察运输距离、中间环节对下游销售价格及其波动幅度的影响,使用2008-2020年涵盖产地、中转地、销地共300多个市场,涉及100多种农产品的日度价格数据,根据市场间价格联动关系强弱来推断流通路径并进行测算,发现我国在2012-2014年集中经历了农产品流通距离变长、中间周转率提高的过程。计量分析进一步表明,远距离流通抬升了价格水平,但有助于减少价格波动;经过中转地批发市场环节则同时产生了抬升价格和增加波动的后果。信息化能够缓解经过中间批发环节周转的价格抬升效应,但在减少价格波动方面的作用尚不明显。这在商流形成主要依赖于多级批发市场撮合交易的情形中表现得最为明显。因此,优化跨地区产销对接模式与增强流通网络节点功能应成为未来提升流通效率的政策重点。关键词  运输距离  流通环节  农产品批发市场  价格水平  价格波动

简 介  

张昊,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博士,100006。

刊  期  《财贸经济》2023年第2期






长摘要


农产品价格波动不仅影响着生产者和消费者,还会给整个市场乃至宏观经济运行增加不稳定因素。农产品产销地之间价差较大,“农民贱卖”与“市民贵买”相并存的问题依然存在,而流通过程中产生的成本在最终价格中的占比可以达到50%~80%。那么,流通环节在稳定市场运行,以及节约交易成本、降低下游销售价格等方面的作用究竟如何?应如何改善流通环节对下游市场价格的影响?这一问题涉及中间环节的总体特征和内部结构。中间商是中间环节的关键主体,理论上可以通过减少交易次数降低流通费用。而农产品流通中存在大量中间商,为其提供交易场所的多级批发市场发挥着主渠道的作用。有一些学者认为,这样的流通模式导致了成本高、损耗大等问题,因而要推进农产品流通渠道向“扁平化”变革。也有观点认为,现有农产品流通模式适应了产销两端小规模的经营主体,具有其他短链模式难以替代的优点,因而要在避免过度“去批发市场化”的同时将不断完善批发市场功能与信息化变革结合起来。日本等国外做法对中国有一定启示,但学界对其在国内的适用条件、实现方式甚至经验本身仍缺乏共识。事实上,中国国土面积广阔,基于国内市场的大流通、大循环有助于满足居民多样化、高品质的消费升级需求。农产品具有在各地区、各季节分散成熟的供给特征,全国大市场带来的优势是“地产地销”型供给体系所不具备的。而跨地区流通在丰富货源、促进竞争的同时,也会影响运输的路线、距离、中转次数,进而影响物流成本以及竞争关系。 

由此,本文采用2008-2020年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在全国300多个农产品批发市场采集的大样本微观价格数据,围绕流通特征对下游价格影响较为典型、突出的农产品展开分析:先根据各种农产品在产地、中转地、销地三类市场两两配对间的价格联动关系强弱来推断流通路线、测算运输距离,然后运用计量模型考察流通特征与市场价格表现之间的关系,并分析数字信息技术运用所产生的影响。结果表明,我国在2012-2014年间经历了农产品流通距离快速变长,同时经过中转地市场比率上升的过程;远距离运输有助于减少农产品价格波动,但在控制了距离因素的情况下,经过批发市场中转的影响总体上仍表现为抬升价格、加剧波动,并以蔬菜类产品最为突出。结合理论机制及分样本考察结果判断,商流活动主要依靠批发市场撮合临时交易来实现,供应链条延长且缺乏整合是其主要原因。这也使得信息化在稳定市场价格方面的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综合考虑,批发市场的功能定位应当由交易平台转向网络节点,其条件是发展多样化的商流形成模式、促成长期稳定的经销关系。 

本文可能的贡献在于以下方面。首先,提出了一种运用大样本微观价格数据推断市场间商流关系的方法。具有直接商流关系的上下游市场间价格联动性相对更强,依据此原理,本文计算了约140万个“年度-产品-农产品市场配对”组合的价格动态关联系数,继而针对特定销地市场中的具体产品推断其最有可能的流通路径。其次,在考虑跨地区流通要求的基础上考察了批发市场作为中间环节关键主体所具有的主要功能及其对整体效率的影响。本文根据农产品商流形成过程是否主要依赖批发市场的交易撮合功能提出不同的假设推断,并建立同时包含运输距离和中转率的计量模型,由此分析中间流通环节的功能现状、提升方向以及使信息技术更好发挥作用的条件。另外,本文基于大样本数据的测算结果直观展现了2008年以来全国农产品流通的总体特征及变化,这也是现有研究受数据及方法所限未能实现的。 

本文的政策含义如下。首先,要将丰富商流形成模式、构建长期经销关系作为提升跨地区流通效率的重点,尤其要为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生产组织与零售企业向中间环节延伸并建立稳定经销关系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流通网络的链路离不开商流关系,这与铁路骨干网、公路骨干网等存在本质区别。第二,在信息化趋势下,流通中间环节的功能定位应当由撮合买卖的交易平台转向汇聚货源、吞吐商品的网络节点。这也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转型升级提供了方向。其核心是在优化商流过程的基础上,使批发市场更多地发挥满足“一站式”采购需求及提供物流服务配套等功能。第三,提升流通中间环节功能要与优化供应链衔接相统一。各种农产品供应模式都需要完成跨地区产品配齐、冷链物流周转等职能。批发市场应当在改善服务能力的基础上,通过参与市场竞争吸引更多类型、更大规模的供应商、采购商长期入驻,并不断培育、壮大“链主企业”。这些功能在生鲜电商、农超对接等短链供应模式中也可以发挥作用,批发市场也将随着农产品商流模式的改变而逐渐获得新的职能定位。第四,要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流通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寻找有效的载体和路径。要补足数字信息技术在农产品商流形成中应用不足的短板,尤其要提升中上游环节的信息化水平。要发挥好大型数字化服务供应商的积极作用,为其进行中长期布局创造条件,并防止围绕短期流量的恶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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