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就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各单位主要责任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及时研究部署,切实落实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不举办非必要的集体性活动,全力做好防控工作。
二是分类防控,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各部门要利用QQ群、微信群等做好疫情防控的宣传工作。各学院和部门教职工离宁要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备,各类学生原则上不提前返校(具体视疫情情况,根据主管部门最新通知为准)。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武汉籍和2周内有武汉旅行史或者接触到武汉来人的师生员工。
三是整治环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单位要开展卫生整治,定期对中央空调、通风系统等设施进行消毒,办公场所加强开窗通风。指导师生做好个人防护,出门佩戴口罩,尽量少到密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合和人多集中的地方;提醒师生员工注意个人卫生,加强锻炼,规律作息,增强自身免疫力。
四是联防联控,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根据省教育厅、大学城管委会及驻区相关部门的要求,自1月23日起,建立有事即报制度。各单位对本单位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及时跟踪并指导就医(根据市卫健委要求,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尤其是近期从武汉来宁人员),请及时去发热门诊就诊,拨打12320咨询电话,并减少外出特别是到人群密集场所)。如有特殊情况,请各单位负责人及时报告党办、校办(联络人:管汉章,联系电话:15905168278;曹元,联系电话:18551778515)。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0年1月23日
编辑 | 何富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