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评 · "砸场"影评 | 车浩:《十二公民》· 十二个“美国公民”的中国采风
《十二怒汉》50周年纪念版,时长23分03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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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罗马拿了奖的《十二公民》最近很火。点映时没看,临近期末,想和助教们多聚聚,看个与法律有关的电影是个不错的选择,于是一行数人杀向电影院。看后兴味索然,微信圈里吐了个槽,就过去了。后来《南方周末》的记者打电话,想采访对这部电影的看法,我就认真地想了一下,其实就是分析我自己的感受,为什么会觉得一般。
下笔之前,先看看别人的影评。如果想法类似,已经说过了,就没必要再说了。网上浏览了一下,有些法律人评价很高,认为有普法功能,高呼走进中国法律电影新时代。也有不少人不爽,认为一些地方很别扭,做作不自然,台词过于话剧腔,也是公认的。还有专业方面的硬伤,大多集中在陪审团上,例如陪审团的组成原因、组成人员,以及8号陪审员的检察官身份,等等。
法律界操碎了心,但导演徐昂的回应很淡定,大意就是,人家根本就不是要拍一部什么法律电影,就是想拍一部反映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和偏见问题的电影而已,法律问题就是个壳儿。这让很多法律人哑了火,还很伤心。
我看到的各种议论,好像大概就上面这些意思吧。接下来说的,纯属一些个人“偏见”。
一、为什么《十二怒汉》经典:三层结构浑然一体
在谈论对《十二公民》的看法之前,先来说一下这个电影的原版,也就是1957年的美国电影《十二怒汉》,这部经典已经没有争议地进入电影殿堂,是怎么做到的。
依我之见,如果戴上一副透视眼镜来看,《十二怒汉》的奥妙,是三个层次叠合出来的厚度。这个三层次的基本结构,是这部电影的灵魂,之后俄罗斯、日本以及中国的翻拍作品,都完全复制了这个结构层次。
第一个层次的焦点,是先要树立起一个靶子。这个靶子,在美国人拍的《十二怒汉》中,表现为法律领域中的一些重要观念,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合理怀疑,等等。
第二个层次的焦点,在于如何在案情中巧妙地设计出,能够让人通往前一层次的无罪结论的合理怀疑。第三个层次的焦点,是哪些具体的、斑斓复杂的人性表现,妨碍了人们去认识这些疑点,或者即使认识到,仍然不能就此通往无罪的结论。
简单地讲,第一层次是理念问题,第二层次是技术问题,第三层次是人性问题。第一个层次是树立起靶子,第二个层次设计的疑点,都是射向靶心的一只只小箭。第三个层次,则是需要共同搭弓射箭的十二个人,会不会找到箭,能不能、愿不愿一起拉开弓射出去,这取决于对十二个参差有别的个体刻画。
在影片的创作过程中,上面三个层次可以拆解开来,分别思考和用功,最后叠合在一起,浑然天成,就出来了《十二怒汉》。
第一个层次的理念靶子,其功能在于对这部电影的方向进行引领。没有它,你根本不知道为什么要设计第二个层次的老人说谎、匕首用法、戴眼镜的夜睡女等各种疑点。
这些疑点的发现和揭示,当然是对观众最有吸引力的地方,但归根结底,是通往第一层次的理念的手段——只要这些疑点是合理的,那么,就相当于是找到了作为工具的弓箭。而弓箭的使命,就是要射向第一层次的靶心。
第二个层面的各种疑点,毫无疑问,对观影者,是最具有刺激性的,能够满足其探索欲、惊奇感、智力猜谜、恍然大悟等等种种心理渴求。就这一点而言,《十二怒汉》无疑取得了巨大成功。
那几个桥段的设计,那种让人由无疑处骤然生疑,再曲径通幽地发现别有洞天的引导,简直不能更精彩。之后各个版本的翻拍,几乎一点不差地复制了这些桥段。
第三个层面,是不能让十二个面目一致的、性格无差别、符号一般的真空模型人来完成前面的任务,那会太过于无趣。而是要让这十二个人面目鲜活,性格迥异,小到观察案件的切入角度,大到各自的人生阅历和价值观念,都有截然不同甚至相互剧烈冲撞之处。
于是,这十二个人愿不愿意、能不能够合力拉弓射箭,就大有看头了。只有设置了这样的前见甚至偏见的人性障碍,实现上面的目的——通过发现疑点而最终认定被告人无罪——的过程,才会一波三折,充满戏剧的张力。
简单地说,(1)竖起靶子,(2)寻找弓箭,(3)合力拉弓射箭。或者说,(1)一间密室,(2)寻找线索,(3)合力脱逃。把《十二怒汉》拆解开来,就是这三层结构,这三层结构叠合起来,浑然一体,前后衔接,毫无违和感,最终连贯出一个好看的故事。这就是我眼中《十二怒汉》之所以经典的奥秘。
好了,说完了《十二怒汉》为什么好看,现在,再来谈谈,为什么我觉得对这三层次结构囫囵吞枣的《十二公民》,有些让人失望。
二、《十二公民》的翻拍:电影主题不是法律,是“偏见”?
跟俄罗斯和日本的版本一样,中国的《十二公民》,也是对上述我所说的《十二怒汉》三重结构的完全拷贝。而《十二公民》让人失望的一个原因,就是创作人员对电影主题的理解存在诡异之处,没有能够理解和把握这三个层次之间的关系,在第三层次上用力过猛,以至与前两个层次严重脱臼。
在《十二公民》中,电影的主题被甩到第三个层次上来,但创作者又偏把这种脱臼和偏离,当做是自认为成功的有意追求。这样一来,就使得前两个层次的结构,对于表现《十二公民》创作者所说的新主题而言,完全是可有可无,甚至是多余繁冗的累赘。
先来看一下《十二公民》的三层结构图。关于第一个层面的法律理念问题,《十二公民》是通过8号陪审员用两句话,向其他人进行了简单介绍。关于第二个层面的疑点设计问题,《十二公民》完全复制了《十二怒汉》的桥段,没有任何创新。
至于第三个层面的人物性格冲突,这是《十二公民》最用力用心的地方,导演让十二个人来自中国社会的各个阶层,出租车司机、房地产商、医生、河南保安、检察官、北京土著、小卖店老板等互不相识、阅历性情迥异的人凑在一起,一起讨论这个案件。随着剧情的推进,每个人背后的故事也浮出水面。
导演徐昂本人认为,“《十二怒汉》找到了一个非常精准的方法反映50年代美国社会中的偏见现象”。按照他对《十二怒汉》的理解,“这个框架表面是对一桩案件真相的讨论,实际上它是一张网,可以筛出不同国家的社会中的不同人和不同事,当然还有他们各自的观点和偏见。”因此,他“就是想拍12个中国人坐一块儿为什么不能好好说话”。
简言之,按照导演的想法,表现人性和偏见的第三个层次,是《十二怒汉》以及他的《十二公民》的精华所在。
于是乎,《十二公民》把最重要的部分、最用力的地方放在了第三个层面上,即如何展现十二个中国人,由其自身的阶层、出身、阅历、职业背景所共同决定的每个人的性格,价值观以及对中国社会的整体性看法,作为一种前见或者说偏见,影响了对这个案件的讨论。
在我看来,这恰恰是这部电影令人失望之处。这样一种对原作的理解,以及着力点的安排,完全撕裂了《十二怒汉》中的逻辑结构,颠倒了目的和手段的关系,使得前两个层次的设计,完全成为可以被任意替代、甚至是多余的表现手段。
想一想,如果按照导演徐昂的理解,以及那些所谓影评人特别是国外观众的偏爱点,那么,把这部影片讨论的案件,置换成任何一个中国社会的话题,效果不都是一样的吗?甚至可能比这个子虚乌有的“陪审团”更好。
比如说,还是这十二个中国人,围在一个屋子里,讨论雾霾的问题,讨论养老保险的问题,讨论中国股市,讨论房地产市场,讨论小孩上学教育的问题,或者随便任何一个案件,都会出现同样的七嘴八舌、争执抨击、不好好说话的局面。
更进一步说,换成任何十二个不同性格和背景的美国人,讨论任何一个美国社会中的问题,难道不是同样的局面吗?可是这样一来,这部被导演徐昂理解为表现“偏见”主题的影片,它的独特性到底在哪里呢?
特别是对于《十二公民》而言,随便找一个工厂职工开会的场景,找一个大爷大妈在胡同里围成一圈侃大山的场景,找一个街头采访的场景,绝对都能够表现出“偏见”和“不好好说话”的主题。又何必翻拍《十二怒汉》,费尽心机地设计出一个中国根本没有的陪审团,来虚拟讨论一个根本不可能影响实际判决的案件呢?
如果前两个层次的存在价值,果真像导演理解的那样,都是服务于表现“中国人不好好说话”的主题,干嘛放着一堆的实际场景不用,非要使用这么笨拙的、不真实的服务手段呢?
我真不知道导演到底是怎么想的。或许是沉浸在对“人性偏见”这一永恒主题的兴奋中,或者是为第三层次与前两层次的脱节进行辩护,无论怎样,他似乎忘记了,在没有他的《十二公民》之前,人们为什么会喜欢《十二怒汉》?如果没有那些精巧疑点的设计,没有这些疑点所指向的最终决定一个人有罪还是无罪的重大结论,人们会仅仅因为看到了因为任何一件琐事都会吵成一团的人性,而把《十二怒汉》奉为经典吗?
按照导演徐昂的理解,这部电影主题就是拍十二个来自不同阶层、不同背景的中国人在一起讨论任何问题时,说任何事情的永恒场景。当然,透过这一点,外国人感兴趣的,根本不在于这十二个中国人争什么,而在于争执的这些人都来自于中国社会中有哪些不同背景阶层人群,他们之间有哪些矛盾,例如仇富的心理,地域性歧视、干爹的真爱、保安励志、右派往事,等等。
可是,这些在一部时间有限的影片中,注定只能以碎片化、话剧性的方式夸张表现的信息,只能成为一部关于各种社会现象的讽刺段子的大杂烩。把这个端出来给不明就里的外国人看,他们当然觉得很新鲜很有意思。但问题是,以中国社会各种段子荟萃为表现主题的《十二公民》,怎么好意思说成是对经典的致敬,这还和《十二怒汉》有一毛钱的关系吗?
三、什么是经典电影的“本土化”?
其实,《十二公民》最令人失望的地方,还不仅仅是重心跑偏,把本来作为手段的第三个层面,当做了目的本身,颠倒了头脚之后,使得影片的前两个层面完全多余。它更让人失望之处在于,错误地回答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到底什么叫做经典电影的“本土化”?
导演徐昂显然是有本土化的野心。他在接受采访时说,“我觉得它在讲一个中国的问题,但是在西方的框架讲中国的问题,然后得到西方人的认可和关注。”他所说的“中国的问题”,就是为什么“十二个中国人不能坐在一起好好说话”,答案就是,镶嵌在中国社会里的这十二个人,身上带着不同的中国故事。
显然,如上所说,正是由于导演把《十二怒汉》的重心,理解为第三层次的人性和偏见,于是,他的“本土化”努力,其实就是第三层次的本土化。据说,《十二公民》能在罗马拿奖,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此。
罗马国际电影节主席马克·穆勒对《十二公民》的评价是,“这是我看到的第一部反映中国现实的群像作品,对经典的本土化做得十分到位。”一些“资深影评人”认为,“影片中处处充斥着浓烈的中国特色,有着极好的外国观众缘,是助推该片荣获殊荣的重要力量。”“片中的这些十二个陪审团的成员,来自中国社会的各个阶层,出租司机、房地产商、教授保安、北京土著等等,然后每一个人都是中国很大一群人的代表、缩影,充满了中国百姓的特色。”
不必苛责这些外国人的评论。他们看到的,只能是这部中国人的电影展示给他们的东西,展示出来的,就是“中国特色”,没展示出来的,当然就不存在“中国特色”。你不能对一个外国人的中国认识求全责备。我只是想问《十二公民》的导演,以一个中国人对中国社会的理解,这个故事中,最大的中国特色,最应该本土化的地方,难道就是他所展示的那些东西吗?
每个看过《十二怒汉》的人,不妨都想一想,这个故事搬到中国来,最大的“本土化”症结,或者说,最可能“本土化”的贡献,到底是什么?
首先,它肯定不是第三层次中的人性与偏见,一群不同背景的人讨论问题时的分歧,那是任何国家、任何族群里普遍存在的永恒主题。而且,它也不是第二个层次中的合理怀疑。对疑点的发现与探究,对这些疑点是否“合乎情理”的推演,同样是普遍存在于各色人等中的能力和兴趣,不为美国人独占,也不是中国人的特色。
甚至,也不是被很多人诟病的“陪审团”,因为,电影中已经努力表示了,这只是一个用于教学的形式,今天中国大学的教学实践中,类似于模拟法庭的教学形式所在多有,形式上模拟而已,所以,这方面的瑕疵,其实也不是太大的问题。
其实,也不必非得从一个法律人的角度,就从普通人的角度去感受,如果你关注今天的中国社会,就会发现,这个故事如果出现在中国,最大的障碍是在第一层次的法律观念上。这是今天的中国社会消化吸收《十二怒汉》时,整体性背景差异最大,也最有本土化价值的地方。但是,《十二公民》恰恰是在对这个问题的处理上,完全不接地气。
前面提到,美国人拍的《十二怒汉》,第一个层面上的焦点,是无罪推定、疑罪从无以及合理怀疑等一系列法律理念。对于这套话语思维而言,重要的问题,并不是能否找到有罪的真凶,而是被指控者的有罪证据是否已经排除合理怀疑;只要还有合理怀疑,即使这个人是唯一最有可能犯罪的人,也应当被宣布无罪。
只有陪审团成员和电影观众接受或者基本接受了这些观念,接下来朝着这个方向铺展开的各种疑点设计,以及人性偏见的阻碍等,才能顺理成章的展开。但是,恰恰是在这一点上,任何一个了解中国社会现实的人,都会明白,绝大多数中国人包括一些司法人员,面对这些源自西方的法律理念,整体上还始终处在水土不服的阶段。
《十二公民》里的小商贩、保安、商人、医生、司机,都是中国社会里的普通职业者。去现实生活中找这些人聊一聊,问一问,就会发现:
这才是今天中国社会中,普通人关于犯罪问题的真实看法。法律要惩罚有罪者,也要保护无辜的人,从道理上讲,这种两全齐美完全正确。但是,实践中的情形往往是,两者冲突时何者优先?什么是可以被放弃和牺牲的价值?在这一问题的答案上,目前中国社会中大多数普通人的观念,与《十二怒汉》中所展现的美国人的法律观念,存在着一些根本性的差异和冲突。
任何一个稍微了解中国社会的人,想一想近年来被曝光的、影响巨大的一些冤案。几乎都是由于真凶落网,或者死者复活,才得以昭雪。否则,那些当时就有疑点但仍被定罪的案件,怎么可能在日后平反?这些案件在当时被定罪,当然有多种因素,但疑罪从无的观念没有被当做不可突破的铁则,至少是不能否认的因素之一。
对普通老百姓而言,就更是如此了。这些舶来品,从来没有真正地融入到中国人的思维习惯和行动选择中。老百姓看到罪犯落网,就开始为司法人员的英勇擒敌、及时破案、为民锄奸而呐喊助威,提供舆论支持。如果事后发现是冤案,则忙着刷屏痛斥司法人员草菅人命、不负责任的行为,提供舆论声讨。至于这个过程中,有没有什么值得反思的无罪推定、疑罪从无以及合理怀疑,等等,普通人基本上是不关心也没兴趣的。
不管书本上怎么写,法条上怎么说,政策上怎么宣扬,但是观念的力量,常常是历史地长期地形成,根植于普通人的内心深处,虽然经过了这些年学界的呼吁,立法部门的实践,有些渐进的变化,但是整体上仍然是缓慢的。
这,才是活生生的中国现实,是中国当下普通人的朴素情感和法律观念。
由于这种法律情感和法律观念,十二个中国人围坐在一起,讨论一个富二代杀人的案件,即使他们被约束在美国的陪审团形式之中,可讨论的案件是真实的中国案件,形成的结论是这个中国的富二代是否无罪,在这种情境中,面对着大量的有罪证据,怎么可能仅仅因为一些个别证词的疑点,就得出无罪的结论?
然而,《十二公民》展示给我们的场景是,十二个普通的中国人坐在一起讨论案件,仅仅根据其中一个人(8号陪审员)几句话的简单介绍,就毫无抵制地、没有任何观念障碍地接受了“疑罪从无”、“合理怀疑”的观念,接下来,就顺理成章地在这个形成普遍共识、没有争议的法治理念的指引下,去寻找那些能够形成合理怀疑的疑点了。
《十二公民》的导演似乎认为,妨碍人们不能由合理怀疑直接通往无罪结论的,只是那些由于人们的背景、阅历、性格、价值观而导致的偏见。没错,这些属于我所说的第三层次的东西,在《十二怒汉》中,也同样对形成共识存在阻碍。只不过,人性与偏见,这是无论美国人还是中国人,都普遍存在的因素,这并没什么中国特色。
在《十二怒汉》中,对十二个美国人讨论案件而言,不属于形成共识的障碍因素,但是在十二个中国人的案件讨论中,却必然是重大阻碍因素,因而必然要形成重大争议的地方,恰恰就是这一套疑罪从无、合理怀疑的前提性观念。
所以,关键的问题在于第一层次,而不是第三层次。正是那些位于第一层次的法律观念,而不是位于第三层次的人性偏见,才是十二个中国公民与十二个美国公民,在类似案件中认定是否有罪时,最根本的也最重要的差异。
这,也才是十二个中国人在讨论一个案件时,与讨论其他事情相比,最容易困惑的地方,会真正起冲突的地方,这才是最接地气的东西。这也是这部中国版的《十二公民》,本来最值得期待的“本土化”之处。
令人惊奇的是,《十二公民》中的十二个中国人,在面对一系列与其内心观念完全不兼容的原则来进行定罪这一点上,居然比在美国人更加顺利地接受,没有任何的排斥、疑惑和争论。他们的表演,仅仅是在无条件服从这些原则的过程中,展现了一下各自生活的艰辛,以及中国社会的段子而已。
这给人的感觉简直是,十二个“美国公民”,在奉行疑罪从无等法律观念的社会中生活熏陶多年,不远万里来到中国进行短期采风,迅速了解了当下社会存在的仇富、干爹、地域歧视等各种让老外大开眼界的“中国特色”之后,巧夺天工地化了化妆,将他们的法治观念作为不言而喻也不应当有任何争议的前理解,然后共同出演了一部中国讽刺小品荟萃。
导演徐昂说,“我没想拍法律戏,我就想拍12个中国人坐一块儿为什么不能好好说话。”问题是,在这样一个依托案件背景和法律背景而展开的故事中,中国人为什么会吵架,与美国人为什么会吵架,绝对不可能是像影片所展现的那样,完全是因为与法律和案件无关,而仅仅是与个人阶层出身阅历性格相关的东西。
在同样的案件和法律问题面前,中国人从最开始的、作为思考起点的思维习惯上,与《十二怒汉》中在第一个层次所展现的那些个产自于美国社会被美国人自然接受的法律观念,是完全不同,甚至激烈冲突的。
可惜的是,导演似乎看不到这个最有价值进行“本土化”的地方,却捡了一地鸡毛当成了宝,而对于那些外国人的观众评委来说,他们对中国又能知道些什么呢。导演展现给他们什么,中国就是什么了。没展现的地方,怎么可能指望一个外国人发现,原来中国人对犯罪嫌疑人的理解,对定罪的思维习惯,与他们有这么多不同。
现在想一想,《十二公民》的导演用“本土化”为自己辩护,罗马电影节的外国观众因为“本土化”而为其授奖,真是一个不忍心说成是闹剧的误会。
四、中国法律电影?
我猜测过这部电影为什么会拍成这个样子的原因。
一种可能是,导演认识到我说的问题,但是由于他的知识背景,让他没有能力,在第一个层次上进行本土化的改编和创造,于是,就选择了在第三个层次上做文章,毕竟,这种把人性、偏见等抽象主题的永恒讨论,附在具体的形形色色的中国人的身上来展开,可能是大多数话剧导演最擅长、最有信心也最喜欢干的事情。
还有一种可能是,导演的精英错觉,让他犯下了低级错误。作为一个知识分子,他从文本影像上理解这些法律观念,或许是很容易,尽管一旦案件缠身,他与那些老百姓对法律的认识并无二致。他在看《十二怒汉》电影时,似乎很容易接受的东西,就不言而喻地当做了十二个普通中国人在面对真实案件时,也理所当然接受的东西。
无论是哪种原因,都提出了一个不可能在本文中继续讨论,但是确实值得法律人和电影人共同思考的问题:中国法律电影的类型化,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