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法学教授呼吁武汉政府紧急征用大量楼堂馆所,进行有效医学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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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呼吁:
国家以及武汉市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保证征用补偿的基础上,紧急征用写字楼、宾馆、教育培训基地、疗养院等所有适宜进行个体医学隔离的场所,对所有存在被感染病毒风险的人员,进行个体性质的集中隔离。
湖北的临近周边省份,在能确保疫情不蔓延、不扩散的情况下,必须服从国家的调配,为来自湖北武汉以及周边城市的隔离观察人员,提供隔离观察的场所,并救助其中可能出现的危重病例!
本文作者
薛 军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沈 岿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现在武汉越来越多的家庭发生聚集性感染,正在证明这一点!由于患者症状有轻重之分,家内感染一旦发生,导致的结果就是症状轻或者无症状的家庭成员带着症状重的家庭成员,四处求医,到处候诊,而这又很可能会导致新冠病毒进一步向其他人员的扩散!
对于防止传染病的扩散而言,最重要的原则和措施就是隔离。这一点钟南山院士早已经提出,并且多次呼吁!我们注意到,在其他省市采取的防控措施中,都落实了将隔离作为防控最主要措施的精神,并且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很多省市,对于那些只要与确诊患者有过接触,甚至只是坐过同一个列车车厢,但尚没有表现出任何症状的人,也采取严格的隔离措施!这毫无疑问是正确的。隔离必须是个体性质的!隔离必须是对相关人员活动自由以及活动空间的严格限制!这两点在居家隔离中基本是很难做到的。但在武汉,到昨日为止,对于所谓疑似未确诊病例,仍然建议采取居家隔离措施。
根据新闻媒体的最近报道,武汉市防疫指挥部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开始强调将所有相关的四类人都要予以隔离,并且根据情况予以收治。这是往正确的方向走了一步。基于风险防控的原则,以及导致此次疫情的病毒的特征,不仅疑似患者需要隔离,那些没有症状的密切接触者也需要采取隔离措施!而这就意味着需要被隔离的人员数量非常庞大!目前,武汉似乎已经不具备这样做的条件。但疫情的防控,无论如何必须尊重科学的精神:只要传染链没有被有效切断,已经取得的防控成果就有可能得而复失!
为此,我们紧急呼吁:“武汉的疫情防控需要建立“社区防控、集中隔离以及医院救治”这样的三级联动体制,并且必须动用一切资源去实施!在这个三级体制中,集中隔离是关键环节,是成败关键!”
鉴于目前武汉市医院资源相对于隔离、救治需要的极度稀缺,我们呼吁:“国家以及武汉市相关部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保证征用补偿的基础上,紧急征用写字楼、宾馆、教育培训基地、疗养院等所有适宜进行个体医学隔离的场所,对所有存在被感染病毒风险的人员,进行个体性质的集中隔离!在隔离期间,相关被隔离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隔离区域,被隔离人员的餐饮和生活需求由国家统一提供。防疫部门按照一定比例,对被隔离人员配置医护人员,进行健康监测以及低限度的用药治疗。一旦隔离人员出现病情危重情况,由医护人员统一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强化治疗!”
我们还呼吁:“在大疫之前,应当全国一盘棋。湖北的临近周边省份,在有条件,能够确保疫情不蔓延、不扩散的情况下,必须服从国家的调配,为来自湖北武汉以及周边城市的隔离观察人员,提供隔离观察的场所,并且救助其中可能出现的危重病例!”
我们还呼吁:“为了尽量减少被隔离人员的数量,减少各方由于隔离而产生的负担,应当采取各种措施,归拢医学检测力量,提升检测能力。在疫情重灾区,立即实现全员检测。对经过检测确认为健康的人群,落实严格的社区网格化管控,无论如何,确保健康人群不再发生疫情传播,巩固抗疫成果。”
紧急事态之下,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用于抗击疫情。当然,国家也应当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对被征用对象予以补偿。如此才能凸显法治社会中的财产权尊重与保障的基本原则。
严峻的疫情,是对我们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的严峻考验,也是对我们是否能够恰当地,在尊重财产权原则的前提下,妥善使用征用制度,使得单位和个人财产服务于公共利益的一次考验。
作为法学教授,作为法律人,我们大声呼吁,我们殷切期待,我们期待武汉、湖北取得抗击疫情的关键性胜利,期待全国人民取得抗击疫情的完全胜利的那一天早日到来!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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