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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 | 入籍更容易!传说中的C-6法案已被加拿大国会通过 年底有望实施

2017-06-15 会讲故事的知 城市知道



2017年6月13日,对于广大加拿大永居、学签和工签者们来说,都是个重要的日子。这天,加拿大国会众议院以214票赞成和92票反对,通过了“参议院修正版C-6法案”。传说已久的C-6法案成为法律,现只等御准(royal assent)了。

 

 

这个法案,最简明和直指核心的内容,就是将入籍条件的“6年住满4年”改回为“5年住满3年。更详细的内容主要有以下若干点:

 

1、 撤销有关以国家安全原因褫夺加拿大公民身份的条款;


2、 撤销入籍后必须有继续居住于加拿大的意愿的要求;


3、 减少入籍所要求的实际居住天数,并且未成为永久居民前的实际居住天数也可以打折计入总天数;


4、 考核入籍申请人国家知识和官方语言能力的年龄范围缩小为18-60岁;


5、 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可单独申请入籍;


6、 授权移民、难民及公民部长扣留有合理理由相信已被或将被欺骗性地或不正当地获得或使用的有关文件。

 

 

 2014年6月,在前保守党政府治下,名为“加强公民法”(Strengthening Canadian Citizenship Act)的C-24法案成法,对移民入籍提出了比以往更严苛的资格要求,如对“居住意愿”提出规定、提高对实际居住时间的要求、提高对于语言能力的要求等,同时也赋予政府更大的公民身份褫夺权。

 

最简明和直指核心的说法,就是C-24把移民监的门槛从“5年住满3年”提高到“6年住满4年”。

 

C-24新移民法从2015年开始实施,但也就是在这一年,大选中的自由党在提出的施政纲领中,誓言要“废除C-24中区别对待公民和提高移民入籍难度的一切条例”。

 

 

去年2月,以时任联邦移民、难民及公民部长麦家廉为提案人,众议院正式启动了C-6的国会进程。同年6月,众议院通过了并向参议院转交了“修改加拿大《公民法》”C-6法案(法律草案)。参议院向其增添修正部分后,形成了“C-6法案修正案”。

 

今年5月3日,参议院以45票赞成、29票反对和0票弃权通过了法案修正案。此时,该法案距离正式成为法律已只有咫尺之遥。随后,参议院又再请众议院复审该项法案修正案。

 

至此,要正式成为法律,只需要经过最后的“御准”手续。移民律师李克伦则预测,根据现在国会排期审查法案速度,他认为新例正式实施的时间约在今年12月。

 

为了梳理C-6的诞生和批准国会进程,知叔现将时序整理如下:

 

 

 众议院部分:

 

2016年2月25日:正式提案,“一读”通过

2016年3月21日:“二读”通过,向“公民和移民常务委员会”移交

2016年5月5日:“公民和移民常务委员会”提交法案修正案报告

2016年5月17日:通过报告阶段

2016年6月17日:“三读”通过

2017年6月13日:通过参议院的“修正”部分,并通知参议院

 


参议院部分:

 

2016年6月17日:“一读”通过

2016年12月15日:“二读”通过

2017年3月7日:参议院“社会事务和科技常务委员会”提交修正前报告

2017年5月3日:修正案“三读”通过,并通知众议院

 

C-6法案修正案,从入籍资格认定到入籍公民权利,基本上对原“公民法”的每处内容都有修改。

 

在参议院讨论的过程中,参议院们对法案提出了若干修正案,形成了后来的“参议院修正版”法案。如未成年人应可以在没有父母协同的情况下单独申请入籍的条款,就是由保守党参议员胡子修(Victor Oh)提出的修正案。根据现行法律,未成年子女必须和父母同时整体申请入籍。如果父母的公民申请被拒,申请案中包含的子女也同时被拒,须等到18岁才能再次申请。显然,这个修正案一定会得到很多家庭的欢呼。

 

此时,知叔也想再为大家多解释一步,最初拿到国会讨论的,叫“法案”。然后众议院通过后送给参议院,参议院又加了一些修改,变成了“法案修正案”。这个修正案又回到众议院讨论,昨天通过的就是这个“法案修正案”。既然通过了,就表示里边的修正部分也一并通过了。


 对于18岁以下的学生们来说,新法尤其带来了一道福音,因为他们可以独立申请入籍,可不受父母情况的制约,更免去旧法下一旦申请失败就不得不等到18岁以后重新申请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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