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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疫情防控办发布重要提示

2020年10月11日,青岛市发现3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后,共排查到密切接触者和市胸科医院所有在院患者及陪护人员377人,其中新增核酸检测结果阳性9人。截至10月11日23时,青岛市共发现6例确诊病例,其中2例为此前发布的无症状感染者江某某(女)、韩某某转归;6例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发现的所有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均与市胸科医院高度关联。

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科学精准的做好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显著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晋中市疫情防控办提示如下:
一、请公众密切关注掌握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的动态变化和病例的行动轨迹。如非必要,请近期不要前往青岛市等出现疫情的地区。
二、近期去过青岛市,特别是9月27日以来到过青岛市的人员,请及时到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
三、9月27日以来到过青岛市胸科医院、接触过医院病人、与上述人员有过接触的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等排查诊疗,就医途中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请公众关注有关部门发布的进口海产品、冷链食品等食品安全信息,生熟食材存放加工要分开、食物要烧熟煮透,不食生冷食物,避免发生食源性疾病和食品安全事件的可能。
五、日常生活中,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保持手卫生、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保持使用公筷公勺、不聚集等良好的卫生习惯。警惕疫情风险,如非必要,避免参加人群聚集的活动。
六、如必需前往青岛市等出现疫情的地区,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到达后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措施执行。返回后需按我市疫情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2020年10月12日

来源 | 晋中市疫情防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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