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发布】医疗机构复工怎么做?工作人员如何防护?官方指引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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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医疗救治组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恢复日常诊疗服务防控新冠肺炎工作指引的通知
粤卫医函〔2020〕42号
各地级以上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为有序推动、逐步加强医疗机构恢复日常诊疗服务,同时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医疗救治组组织专家制定了《广东省医疗机构恢复日常诊疗服务防控新冠肺炎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医疗救治组
(代章)
2020年2月23日
广东省医疗机构恢复日常诊疗服务
防控新冠肺炎工作指引
在有序推动、逐步加强医疗机构恢复日常诊疗服务的同时,要毫不松懈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防止医疗机构恢复日常诊疗服务后疫情传播,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和广大医务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恢复日常诊疗服务前
医疗机构逐步、合理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秩序时,要毫不放松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七个一”:
(一)成立一个防控专项工作组。
各医疗机构应专门成立恢复日常诊疗服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下设督导小组、培训小组、消毒小组,以最严格标准、最细致措施、最刚性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医疗机构院感防控主体责任,制定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秩序方案和发生疫情后相关预案,全面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患者新冠肺炎防控工作。
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六条要求,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必须成立独立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部门,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业务部门,不得合并在医务、护理等职能部门内。
(二)盘点一次防护物资储备。
各医疗机构要科学估算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秩序后工作人员和感染防控所需的防护用品数量,提前做好物资调配和储备。防护物资(有7天日常工作的储备量和发生应急情况时的储备)到位后方可正常开展医疗服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具备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实验室,要做到能开全开,能做尽做。
(三)落实一项健康确认工作。
1.提前对返岗员工摸底调查,了解其疫情期间行程,有无可疑流行病学史,做好上岗时间、健康监测等衔接工作。
2.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具体由各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确定)来粤员工暂缓返岗,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的送当地指定医院排查治疗。
3.加强对非疫情高发地来粤员工的管理,抵粤14天内除上下班外不得外出,不得组织参与聚餐、聚会。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的送当地指定的医院排查治疗。
4.员工为本省新冠肺炎康复者、密切接触隔离者、疫情高发地来粤人员解除隔离观察者,认可其出院证明、解除隔离通知书。
(四)开展至少一次全员培训。
1.医疗机构必须多次、反复开展全员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有关政策要求、新冠肺炎诊疗和感染防控等知识。
2.加强考核工作,做到所有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新冠肺炎感控相关知识并运用到位,培训考核合格一个,复岗一个。
3.尤其重视后勤工作人员(保洁、输送等人员)的针对性培训工作。
(五)组织至少一次应急演练。
所有病区、普通门诊都要制定本科室人员感染防控相关规章制度、工作人员防护指南、相关应急预案等,在恢复日常诊疗服务前至少要组织1次应急演练,重点部门必须增加演练频次。
(六)建立一支感控督导员队伍。
医疗机构要提前组建一支经过相关培训、疫情期间专职参与全院感染防控的监测与管理工作的感控督导员队伍,负责对院内主要诊疗场所的感染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七)进行一次综合评估。
各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组要对本单位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重点评估防护物资储备、人员培训、规章制度、应急演练是否到位。对准备恢复日常诊疗服务科室的感染防控工作进行专项评估,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科室主要负责人签名确认,合格一个,开诊一个。
二、恢复日常诊疗服务期间
(一)把好四个关口。
1.把好进入医院关口。
(1)所有人员监测体温。
(2)所有人员正确佩戴口罩。
(3)所有进入医院的患者(包括预约挂号的患者)均经过预检分诊后方可进入诊区。
(4)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所有患者在预检分诊时务必询问并记录流行病学史,指导所有患者如实填写《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病学史问卷》(见附件)并随身携带就诊。
(5)有可疑症状或有流行病学史患者应按现有指引专人陪送至发热门诊就诊,无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按现有指引就地隔离规范转运。
2.把好门急诊关口。
(1)普通门诊。
①全面实施非急诊预约挂号,减少现场挂号,完善挂号工作流程,引导非预约患者错峰就诊,避免在挂号大厅、候诊区聚集。严格控制诊间加号。
②尽量实施分时段挂号,科学间隔每名患者就诊时间,加大宣传,引导患者按时段就诊,减少候诊室人员聚集。
③发热门诊就诊的所有患者必须全部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必要时开展胸部CT检查。疑似病例按已有要求进行隔离和转运。
④其他门诊发现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必须全部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⑤患者携带填好的《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病学史问卷》进入诊间看诊,接诊医生必须再次详细询问相关症状及流行病学史,医患双方签字确认后交医生或护士存档。
⑥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
⑦医院可在医生工作站流程中设置提醒功能,提高医生警惕性,对每个患者都要进行排查和确认。
⑧对于门诊慢性病患者,视患者病情和现有规定可以将其处方用量延长至12周,并通过电话随访等多种方式加强远程指导。
(2)发热门诊。
①严格按照《医院隔离技术规范》要求,在独立区域设置发热门诊,远离其他门诊、急诊。必须做到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及三区之间的缓冲区分区明确、标识清楚。
②结合实际情况,将发热门诊划分为特殊诊区(室)和普通诊区(室)。特殊诊区(室)专门用于接诊新冠肺炎感染可能性大的患者。
③出入口与普通门急诊分开,患者在发热门诊内完成或通过流程优化建立绿色通道实现一站式完成挂号、收费、检验、取药。
④必须配备临床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
(3)急诊。
①急诊就医患者要建立快速预检分诊通道。凡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必须全部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必要时开展胸部CT检查。
②所有急诊入院但没有经过新冠肺炎排查的患者必须安排单人单间,接诊医务人员按照疑似病例进行防护。
③所有急诊入院患者、有流行病学史患者都必须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④危急重症患者紧急手术按照疑似病例进行防护。
⑤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应当按照相关制度和诊疗规范给予及时有效救治,不得推诿拖延,确保急诊急救工作安全开展。
3.把好入院关口。
(1)所有新入院患者必须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血常规检查,必要时做胸部CT检查,排除新冠肺炎后安排入院。
(2)紧急入院患者必须安排单人单间,医务人员按疑似病例进行防护。
(3)优化入院流程,减少患者等候时间。
(4)医院可在医生工作站流程中设置提醒功能,提高医生警惕性,对每个患者都要进行排查和确认。
4.把好病房关口。
(1)住院。
①住院期间出现疑似症状或可疑接触史的患者应立即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②患者正常诊疗过程的环节(含病例讨论、查房、术前讨论、会诊等)中,必须增加甄别新冠肺炎相关内容。
③疫情期间,建立所有病区由病区主任负责的疫情相关情况(如入院后发热伴乏力、咳嗽、咽痛、呕吐、腹泻等可疑症状的患者情况)每日“零报告”制度。
④加强病房24小时门禁管理。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病房。
⑤预留单间隔离床位,一旦患者发热,立即隔离。
⑥加强患者宣教,使患者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患者做好手卫生、咳嗽礼仪、注意如厕卫生等。
(2)手术。
①非急诊手术,术前检查应包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入院时已检测的不必重复检测)。
②手术室接台手术消毒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③为患者开展急诊紧急手术必须按照疑似病例手术进行处置。
(二)强化三类人员管理。
1.强化医务人员管理。
①严格落实医务人员返岗后健康检查和健康登记工作。同时实施每天上班员工健康报告制度,申报卡见附件。
②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建立并负责落实医务人员健康状况日报告制度。
③医疗机构内所有员工必须科学、正确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分区、分级、分岗位防护,确保防护到位。
④正确、合理佩戴口罩。严格把握5个手卫生指征,落实七步洗手法,增加穿戴防护用品前、脱摘防护用品前中后、离开病区前等的手卫生指征。
⑤侵入性操作前必须做好个人防护。
⑥疫情期间减少雾化操作。
⑦加强感染防控监测,尤其重视重点部门工作人员因防护失败等导致的职业暴露突发情况的报告和应急处置。
2.强化工勤人员管理。
①反复、多次开展对陪护、配餐、输送、安保、保洁等工勤人员的针对性培训工作,使其掌握新冠肺炎防控有关的基础卫生学和消毒隔离知识,并在工作中正确运用。
②强化陪护人员健康监测与管理,如病情允许尽可能禁止陪护。必须陪护时固定一对一陪护,不得随意更换,必须更换时,新换的陪护人员必须经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要做好陪护人员流行病学史询问和登记。慎用高风险疫区来粤的陪护人员。做好宣教,避免与疫区人员进行老乡聚会等密切接触活动。
③强化配餐员健康监测和管理,确保医疗机构饮食安全。
④强化输送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运送患者时应做好标准预防。
⑤强化安保工作,根据需要组建应急安保队伍,重点加强发热门诊、隔离病房等重点诊疗区域安全保卫工作。
⑥强化保洁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工作,确保清洁消毒工作落实到位。
3.强化院外人员管理。
强化探视、送餐人员管理,如无特殊情况禁止探视和外来送餐,必须探视时要做好探视人员流行病学史询问和登记。
(三)严格清洁消毒。
1.医疗机构门急诊和普通科室应加强日常的清洁、消毒工作并增加消毒频次。
2.严格做好诊疗环境(物体表面、地面等)、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做好患者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卫生间清洁消毒,严格终末消毒。
3.重点部门如发热门诊、急诊、普通病区的隔离病房、隔离病区要按照已有规定加大消毒频次。
(四)强化日常管理。
1.医疗机构内如设有食堂的,原则上禁止堂食,采用打包至各自部门,送餐到人的办法。或采取限制堂食服务,员工分批就餐,控制同时就餐人数,就餐饭桌增加距离,每张饭桌只坐1人。
2.疫情防控期间尽量避免举办多人参加的会议、集体活动、聚会等,必须举办的要控制参加人数并佩戴口罩,并尽量通过视频、网络等形式进行。
3.利用医疗机构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网站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冠肺炎和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
4.要保持工作场所通风换气。
三、出现疫情后防控措施
发现院内感染的确诊或疑似病例时,医疗机构要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报告,并积极配合做好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环境卫生学检测以及有关标本采取、病原学检查、消毒等工作,及早进行处置,防止疫情扩散。
四、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要定期组织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检查,不断提升全体工作人员感染防控意识和水平,避免在医疗机构内出现聚集性病例。检查中发现防护物资储备、人员培训、规章制度、应急演练不到位的科室予以推迟恢复日常诊疗服务工作。
五、社会办医疗机构要统一服从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调度,严格按照本工作指引落实相关工作。
附件:
1.医疗机构恢复日常诊疗服务防控新冠肺炎主要措施
2.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状况申报卡(参考)3.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病学史问卷(参考)4.医疗机构恢复日常诊疗服务患者须知(参考)5.医务人员分区、分级、分岗位防护要求6.医技人员分区、分级、分岗位防护要求7.医疗机构检验人员防护要求8.医疗机构收费人员防护要求9.医疗机构药学人员防护要求10.医疗机构保安人员防护要求11.医疗机构保洁人员防护要求、12.医疗机构废物转运人员防护要求13.医疗机构标本送检人员防护要求14.医疗机构救护车出车人员防护要求15.常见侵入性操作防护着装要求16.医疗机构出现院内感染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应急处置预案17.医疗机构预检分诊、普通门急诊新冠肺炎感染防控工作指引18.医疗机构放射科新冠肺炎感染防控工作指引19.医疗机构配餐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防控指引20.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新冠肺炎感染防控工作指引(试行)21.职业病诊断机构新冠肺炎感染防控工作指引(试行)22.疫苗接种单位新冠肺炎感染防控指引注:由于附件较多,请大家到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查看完整指引,网址:http://wsjkw.gd.gov.cn/xxgzbdfk/content/post_29072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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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官网
编辑:朱晓华、李滢、梁杰祥
责编:陈广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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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