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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正式启用!“救命药”平均降价五成

健康广东 2021-06-28


3月1日起,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用。


2020年12月28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据悉,《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内药品总数为2800种,其中西药1426种,中成药1374种。目录内中药饮片未作调整,仍为892种。



此次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力度空前,且首次尝试对目录内药品进行降价谈判。共有162种药品进行了谈判,为历史最多的一次。新调入的药品含独家药品96种,非独家药品23种,共涉及31个临床组别,占所有临床组别的86%。专家表示,新入围药品在降价幅度和临床效果上实现了“较高性价比”。


此次国家医保目录调整会对老百姓产生哪些影响?一起来了解一下。



1

药价大幅下降

新增17种抗癌药


国家医保局表示,本次《目录》调整工作,共有162种药品进行了谈判,119种药品谈判成功,成功率为73.46%,谈判成功的药品平均降价50.64%。以最受关注的抗癌药为例,2018年国家医保局组织开展了抗癌药专项准入谈判,最终17种药品谈判成功纳入目录,并于2020年底协议到期;14种独家药品按规则进行了续约或再次谈判,平均降幅为14.95%,个别一线抗癌药降幅超过60%。


“经测算,14种抗癌药降价,预计2021年可为癌症患者节省30多亿元。本次调整新增了17种抗癌药,包括仑伐替尼等新药、好药,目录内癌症用药的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表示,谈判成功药品共涉及31个临床组别,占所有临床组别的86%,患者受益面非常广泛。


“2020年新增的肿瘤药物都是这一两年新上市的主流用药,有明确的临床适应症。”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副院长石远凯表示,《目录》基本覆盖了各主要器官癌症的主流治疗药物,常见的肺癌、乳腺癌药物增加了,一些不常见的肿瘤也有了可以用的药品。


谈及儿童用药情况时,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儿科主任医师冀晓华表示,本次医保谈判共收录7种儿科用药,充分考虑到了药物的安全性与有效性,药物均以口服液、颗粒为主,易于患者服用。增补的儿童用药都是临床最常用的,由于儿科门诊呼吸系统与消化系统疾病占很大比例,本次调整用药特别针对这两种疾病做了专门收录。


国家医保局测算,新增的119种药品多数是经过谈判实现降价的独家药品,预计2021年增加的基金支出与谈判和调出药品所腾出的空间基本相当。另一方面,从患者负担情况看,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预计2021年可累计为患者减负约280亿元。



2

七种罕见病治疗药物纳入

为患者带来福音


据人民网,七种罕见病治疗药物纳入了国家医保目录。“这对罕见病患者和他们的家庭来说,是莫大的福音。”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副院长贾旺说。


“罕见病虽然发生率低,但患者身体上承受的痛苦却很大。并且,鉴于很多罕见病具有家族遗传性,往往导致一人患病,困扰整个家族。”贾旺说。


罕见病又称“孤儿病”,病种很多,常常危及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08年2月29日,欧洲罕见病组织发起第一届国际罕见病日,并将此后每年2月的最后一天定为国际罕见病日,今年2月28日是第十四个国际罕见病日。


其实,罕见病并不罕见。第二届罕见病诊疗与保障专家委员会顾问、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副院长丁洁表示,就某个病种来讲,罕见病似乎比常见病要少,但罕见病涉及的病种很多,加起来就不罕见了。另一个,我国人口基数非常庞大,所以任何一种罕见病的患病人群加起来,数量也是非常大的。第三,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进步,越来越多的未知疾病被诊断,其中罕见病占了大多数。


丁洁说,其实,将近80%的罕见病都是遗传所导致的,其中,很多都是由单基因突变所导致,也就是说,人类在进化过程中,基因总是在不断地发生变异。因此,基因突变导致的疾病会不断出现,可能在我们周边就有罕见病的患者。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罕见病逐步被人们所关注的同时,也推动了相关领域的发展。“罕见病领域是提升我国医疗服务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一个抓手,能够倒逼企业提高新药研发、生物医药创新能力,从而做强做大医药产业。”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教授、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家研究中心主任史录文表示。


据国家医保局消息,目前,绝大多数罕见病对症治疗药品以及血友病、特发性肺纤维化、肌萎缩侧索硬化症等罕见病用药已在医保目录中。同时,限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保基金支撑能力,部分价格非常昂贵的罕见病治疗药物,尚未能纳入医保用药范围。按照相关部署,医保部门已启动了新一轮医保目录调整工作,将根据基金支付能力适当调整目录范围,更好满足参保群众用药需求。



3

医保经济性提升


记者从国家医保局了解到,2020年10月份到12月份,在企业申报基础上,国家医保局建立了评审药品数据库。历经专家评审阶段到谈判阶段,对拟谈判药品开展测算。期间,邀请企业进行逐一面对面沟通,充分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组织谈判专家紧锣密鼓开展工作。


“简单说,就是在谈判规则下,引导药企给出可以接受的最低价。”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处长龚波说,绝不能因为个人同情而忽略了为参保人员争取最大让利的谈判职责,绝不在谈判中“点到为止”。


“我们基金测算组尽可能在测算过程中对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全面考虑,拓宽测算的广度和深度,客观地评估评价谈判药品的真实价值,同时兼顾基金的承受能力给出合理的谈判价格,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让绝大多数患者能够享受到谈判药品的成果。”北京市医保中心主任、国家医保DRG付费技术指导组组长郑杰表示。


其实,此次药品谈判设定申报条件时就已未雨绸缪:一是要更好满足临床需求,二是更好与新药审批工作衔接,实现药品审批与医保评审“无缝衔接”,体现鼓励新药创制的导向,三是照顾临床用药延续性。


即使是在原目录内的药品,也要不断提升经济性。这次谈判的一个特点,是首次尝试对目录内药品进行降价谈判。评审专家按照程序遴选了价格或费用偏高、基金占用较多的14种独家药品进行降价谈判,14种药品均谈判成功并保留在《目录》内,平均降价43.46%。熊先军说:“我国每年都开展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工作将成为常态,在‘性价比’上拓展医疗保障的广度和深度。”



除此之外

这些新规将影响大家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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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经济日报、每日经济来源

编辑:谢韵宁、刘欣

责编:陈广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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