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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江北出台购房补贴新政!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精神,结合江北区房地产市场实际,制定江北区范围内购房补贴实施工作方案。
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二、补贴对象
自2023年10月1日之日起购买江北区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的个人,购房时间以购房人在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信息系统网上签约时间为准。购房人申请购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需要提供网签备案合同,购买二手住房的需要提供新购入房产的不动产登记证并缴纳契税。购买商业办公用房、车位、车库不列入补贴对象。
三、补贴金额
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者一次性给予购房发票价款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二手住房购房者一次性给予完税价格(即税收完税证明中记载的计税依据)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四、风险管理
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应在购房人领取补贴时锁定新建商品房网签合同。购房人如撤销购房合同,购房人应提前足额一次性退还补贴资金。
五、其他事宜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申请、发放补贴的方式、时间以实施办法为准。更多资讯关注“江北发布”
来源: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夏丽佳 校对:孙奕然
一审:郭传太 二审:韩彦杰 三审:张落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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