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选拔引进 2017届毕业生(党政类、国企类)宣讲会
宣讲时间:2016年12月20日10:00
宣讲地点:英杰交流中心月光厅
为战略性选拔培养党政领导干部,经研究,决定根据福建发展需要,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选拔引进2017届引进生来闽工作。
福建定向北京大学招录2017年选调生(含党政类、国企类)宣讲会将于2016年12月20日10时在英杰交流中心月光厅进行。关于选调生招聘条件等具体详情请关注北京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及宣讲会现场材料。
附1: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选拔引进2017届引进生(党政类)的公告
为战略性选拔培养党政领导干部,经研究,决定根据福建发展需要,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选拔引进2017届引进生来闽工作。现公告如下:
1.引进生以聘任制公务员方式选拔引进,以安排科技副职方式下派挂职锻炼。选拔引进来闽后,统一安排到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平潭以及福州、漳州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挂任科技副职,并与相关设区市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签订聘期两年的聘任合同。
2.博士按副处安排、硕士按正科安排。其中,博士挂任科技副县(市、区)长或开发区、市直单位科技副职,硕士挂任科技副乡镇长(街道办科技副主任)、主任科员或开发区、市直单位部门及县直单位科技副职、主任科员。原则上,来闽后先安排引进生到镇村基层挂职锻炼,博士引进生安排挂任乡镇党委副书记或第一副书记,硕士引进生安排包村,锻炼时间不少于半年。
3.聘任挂职期间,行政关系、工资关系挂靠相关设区市委组织部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享受同职级班子成员工资待遇,另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博士2万元、硕士1.5万元)。
4.两年聘任挂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在保证继续在闽工作服务至少五年的条件下,转为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考核不合格者,延长聘期一年,一年后考核仍不合格者,就地解聘。
5.转为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后,博士按副处长级安排,硕士按正科级安排,工资待遇按所任职务执行,原则上纳入相应的后备干部管理。博士任副处级、硕士任正科级时间自聘任之日起计算。
6.引进生由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相关设区市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所在单位,按相关文件规定共同管理。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3所高校的中国籍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的在校教职工,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专业范围
(1)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不限专业。
(2)中国人民大学0201理论经济学、0202应用经济学、0301法学、0302政治学、0303社会学、0503新闻传播学、0714统计学、1202工商管理、1204公共管理9个一级学科的相关专业。
2.其他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优先。
(2)本科以来担任过学生干部。
(3)有社会实践经历并表现优秀。
(4)本科毕业于“985工程”高校。
(5)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5年7月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硕士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0年7月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8周岁)。
(6)博士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选拔引进后半年内取得相应学位;硕士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7)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2016年12月组织报名、现场宣讲,2017年1月资格审核,2月至3月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选拔对象,5月确定职务,8月办理报到。
1.直接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汇总表,于2016年12月26日(周一)前将经院系党委盖章的纸质版报名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新太阳学生中心216室),将电子版报名表、汇总表发送到pku_xds@126.com
2.符合国企类引进生条件的,可同时报名福建省2017届党政类、国企类引进生选拔。
联系方式: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联 系 人:陈坤生
联系电话:0591-87401939
电子邮箱:fj_yinjinsheng@163.com
附2: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选拔引进2017届引进生(国企类)的公告
为战略性选拔培养复合型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经研究,决定按照福建省引进生政策,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选拔引进2017届引进生到福建省属国有企业工作。现公告如下:
1.由省委组织部统一选拔引进,并纳入福建省引进生管理。省委组织部负责宏观管理,所在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负责人事管理。
2.选拔引进前2年,与相应的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博士、硕士分别按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二级公司副总经理、二级公司总经理助理(或相当管理、技术岗位)安排职务和工作,由所聘任企业给予相应工作待遇、薪酬待遇(参见附件3,以实际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选拔引进1-6个月,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保持待遇不变的情况下,统筹安排相关岗位开展岗前跟班学习。
3.选拔引进2年后,由省委组织部参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进行考核。
考核合格的,且保证继续在闽工作服务至少五年以上的,予以正式安排:①愿意继续留在原企业的,与原所在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签订5年劳动合同,博士、硕士分别按集团公司二级公司副总经理、二级公司总经理助理(或相当管理、技术岗位)安排职务和工作,由所在企业按集团公司同类高管人员给予相应待遇及进行管理。②或根据需要及实际情况,按“双向选择、自主自愿”原则,由省委组织部在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中统筹安排(职务和待遇同上)。
考核不合格,按原定职务层次和待遇延长聘期1年,并结合实际情况安排继续留原企业工作,或由省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到其他省属国企工作。延长聘期1年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安排;延长聘期1年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就地解聘。
4.来闽后由省委组织部给予博士2万元、硕士1.5万元的安家补助。2年后,考核合格(含延长聘期考核合格)且与省属国有企业正式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由省委组织部给予博士40万元、硕士30万元安家补助(相关企业及个人不再另外申请《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和《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办法(试行)》规定的补助;未满5年中途离职的,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退还相应补助)。
在闽工作期间,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住房保障等其他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省引才“百人计划”、省特支“双百计划”项目,入选的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3所高校的中国籍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的在校教职工,且符合下列条件:
1.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不限专业;中国人民大学须为0201理论经济学、0202应用经济学、0301法学、0302政治学、0303社会学、0503新闻传播学、0714统计学、1202工商管理、1204公共管理9个一级学科的相关专业。
2.本科以来担任过学生干部。
3.本科毕业于“985工程”高校。
4.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5年7月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硕士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0年7月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8周岁)。
5.博士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选拔引进后半年内取得相应学位;硕士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符合省属国企规定专业方向及相关条件(各企业规定专业方向详见附件3);②本科以来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院、汇丰商学院,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汉清经济与金融高级研究院之一;③在上市挂牌公司(含新三板)或全球500强企业二级及以上公司实习实训过3个月以上,且表现优秀;④有自主创业经历,担任企业或项目创始人之一,拥有5%及以上股权;⑤在国内外创业大赛中获得过优秀及以上奖项;⑥自主知识产权或创业项目获得过50万元及以上股权投资;⑦师从国内外院士;⑧本科以来担任过相当于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副主席、团委(团总支)副书记、党支部副书记及以上学生干部或其他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
7.中共党员、有国(境)外著名高校学习经历、有社工或义工经历之一的优先。
8.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2016年12月组织报名、现场宣讲,2017年1月资格审核,2月至3月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选拔对象,5月确定职务,8月办理报到。
1.直接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汇总表,于2016年12月26日(周一)前将纸质版、电子版报名表、汇总表(纸质报名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经院系党委盖章)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2.可同时报名参加福建省2017届党政类、国企类引进生选拔;未入选国企类的,可根据个人意愿相应参加党政类引进生选拔引进。
联系方式: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联 系 人:陈坤生
联系电话:0591-87401939
电子邮箱:fj_yinjinsheng@163.com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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