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权规定》
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结合我市实际
《佛山市实施〈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权规定〉细则》
已经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五年
适用于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及
佛山市各镇街实施生态环境
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
来源|环境保护 佛山生态环境
编辑|南海普法微信编辑小组
南海普法宣传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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