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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从3500到5000,我能少交多少钱?

三茅网 2018-08-06



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草案》内容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而上一次调整个税起征点是在7年前,从每月2000元调到每月3500元。


个税起征点提高以及较低档税率级距扩大,对人们的生活会有什么影响呢?


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加上低档税率级距的扩大,使得收入越低的纳税人减税幅度越大。


如果只是单纯关注数字上的变化,其实影响不是很大,起征点从3500元到5000元,这个区间里的人群每个月少交的税大概只有45元左右。


加上了子女教育支出、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对纳税人减负的意义才更大。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的,个税起征点实际是费用扣除标准,目前已经实行的是社保+公积金的扣除。



换句话说,你的税前收入-社保-公积金,剩下的才是你的纳税范围。


而且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是阶梯式的,基于一定的区间范围来制定税率。


以下我们先以税改前的情况来举例,如果你的收入扣除社保和公积金之后,剩下的部分仍然多于3500元,那多出来的部分才是应该缴税的部分。


那么,税改之后,扣除的部分加上子女教育支出和住房贷款利息等等,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又有什么变化呢?


以北京地区税前月收入2万元的张先生为例,每月固定不变的支出是房贷利息2377.78元、子女教育费3000元,应缴五险一金4440元。


个税改革前,起征点只能扣除五险一金,最后应缴个税2010元。


个税改革后:子女教育经费、房贷利息、五险一金都可扣除,共计扣除9817.78元。


在税率结构不变的条件下,起征点为5000元,应缴税金额20000-9817.78-5000=5182.22元。


根据速算扣除数与对应税率,共缴纳个人所得税5182.22*0.2-555=481.44元。


经计算,新个税与现行个税对比,张先生少缴纳2010-481.44=1525.56元,下降幅度75%以上。


不过,目前税改还停留在草案阶段,怎么认定子女教育经费、房贷利息等,以及什么时候实行还是未知数,好消息还得等等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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