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拟命名国土资源科普基地公示
日前,国土资源部公示了第四批拟命名国土资源科普基地的名单。根据全国各省市及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推荐名单,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会同国土资源科普基地管理办公室组织进行了咨询评议,最终选出38家单位作为第四批国土资源科普基地,并予以了公示,公示结束后,该名单内所有单位将正式列为第四批国土资源科普基地。
一、范围
本标准所称国土资源科普基地是指,能独立开展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基础地质、地质环境、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领域国情教育和科学技术普及活动的科技场馆、科研实验基地、资源保护区等。
国土资源科普基地包括科技场馆类、科研实验类、资源保护类三种类型。科技场馆类
国土资源科普基地是指,以展示、宣传国土资源领域科学技术知识及优秀成果、国土资源先进管理理念等为主要内容,达到本标准的博物馆、科技馆等科普场所。
科研实验类国土资源科普基地是指,有条件广泛开展国土资源科普活动,达到本标准的国土资源领域国家级、部级重点实验室,相关科研院所和高校重点开放实验室以及长期科学观测台站。
资源保护类国土资源科普基地是指,具有室外国土资源科普资源和条件,达到本标准的地质公园、矿山公园等。
二、目的
国土资源科普基地要以公众易于接受、理解、参与的各种形式,达到以下目的:
1.普及国土资源领域相关科学技术知识及优秀科研成果,传播科学精神、科学思维和科学方法,培养青少年对地球科学的认知兴趣。
2.介绍我国国土资源国情,宣传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引导公众了解所在地区国土资源特征,普及保护资源、节能减排、防灾减灾的科学常识,倡导树立集约、节约、高效、持续利用国土资源的意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国土资源节约利用、综合利用、循环利用的实践。
3.宣传国土资源先进的管理理念、知识和成果,普及新认识,宣传新技术,促进国土资源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三、任务
国土资源科普基地要根据自身特点以及公众和社会需求,积极广泛开展持续有效的国土资源科普活动。其主要任务是:
1.配合各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开展国土资源专项科普活动。根据每年全国性的“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主题,以及各地组织的“科技周”、“科技节”等大型科普宣传活动,积极举办国土资源主题科普活动,并在活动期间对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
2.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国土资源科普报告、讲座、影视观摩等教育活动,以及面向青少年的科学实验、竞赛等科普实践活动。
3.与其所在地的社区、乡镇、学校(含“李四光中队”)、企事业等单位建立固定联系,定期合作开展社会化国土资源科普活动。
4.组织开展以提高国土资源科普教育水平为目的的研究。
5.有计划地对专、兼职科普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6.按要求报送科普工作年度计划,年度工作总结,重要科普活动方案和文字、照片、录像等活动资料,以及接待公众人数等有关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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