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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全部免费公开?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原秘书长李莉有话说

2017-03-14 中国勘测联合网 勘测联合网


 

今年2月份,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了《推进国家标准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国家标准全部免费公开。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原秘书长李莉持反对意见。李莉表示,国家标准全部免费公开,不利于标准化工作的发展,不利于知识产权保护,更不符合国际惯例,也会挫伤编制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  

  李莉,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原总工程师,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原秘书长,是“两会”常客,更是测绘地理信息届的“老兵”。曾作为主要执笔人编制了《国家地理信息标准化“十一五”规划》和《国家地理信息标准体系》,还参与完成了《地理信息术语》《地理格网》等多项国家标准制定,对于我国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具有相当的发言权。那为什么这次她和国家唱起“反调”并公开宣称她不赞成国家标准免费呢?

  “标准是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桥梁和纽带,是提质增效的有效手段。技术标准科技含量高,很多标准都是经过四五年的反复修改、打磨才得以出台。近年来,国家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前不久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了《推进国家标准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国家标准应免费公开。我对此并不认同。”今年两会期间,李莉在接受中国测绘报记者采访时直接说出了自己的观点。

  李莉表示,强制性标准理应免费公开,而将其他标准统统列入免费公开范畴,不顾及标准版权所有者的权益,势必会挫伤作为编制标准主体的科技工作者和组织者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不利于标准质量的提升,不利于发挥标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作用。试图通过免费公开国家标准的做法促进标准推广和应用,不但不利于标准化工作的发展,没有响应国家倡导的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的主张,更不符合国际惯例。另外,编制国家标准财政投入有限,自筹投入通常是财政投入的数倍、数十倍甚至近百倍,编制标准几乎无直接效益,那些认为标准由政府财政投入就理应免费公开的认识太“不接地气”。

  对此,作为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的李莉给出了她的建议:“标准化管理机构应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政策,一方面对用户使用标准的行为进行规制和引导,另一方面保障标准版权所有者的权益。目前的首要任务是扎扎实实修订《标准化法》,不仅修订那些不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科学技术发展、深化政府职能改革要求的条款,还应明确标准中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尽早出台新的《标准化法》,使标准化工作改革于法有据。

  其实坊间对于免费公开国家标准的呼声一直颇高,我国测绘地理信息涉及到众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更是如此。不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的标准,假如真正免费对公众开放,确实是从业者乃至整个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的福音。至于国家标准免费开放会挫伤标准编制主体积极性甚至对标准知识产权产生不利影响,国家政府就应该加大这方面的财政投入,尽快出台《标准化法》,真正承担起服务的角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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