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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地理信息行业6项国家职业资格的相关介绍

2017-09-18 勘测联合网 勘测联合网

  日前,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公布了首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有6项职业资格榜上有名。其中注册测绘师作为准入类职业资格,测绘服务人员下属的大地测量员、摄影测量员、地图绘制员、不动产测绘员、工程测量员作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为进一步促进大家对这六项国家职业资格的了解,勘测联合网搜集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准入类:注册测绘师点链接击查看)


关于推进注册测绘师制度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注册测绘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9月份,具体以人社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水平评价类:测绘服务人员(大地测量员、摄影测量员、地图绘制员、不动产测绘员、工程测量员)


考评时间一般在每年的7至9月,具体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公布的时间为准。




(一)大地测量员

大地测量员》国家职业标准

(6-01-02-01)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大地测量员。

  1.2职业定义

  使用测量仪器设备,依据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大地测量的观测、记簿和数据处理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

  室外、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判断能力和计算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6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6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2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8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为标准教室;实际操作培训在具有被测实体的、配备测绘仪器的训练场地。

  1.8鉴定要求

  1.8.1鉴定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1.8.2.1初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2年以上。

  1.8.2.2中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1.8.2.3高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8.2.4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1.8.2.5 高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1.8.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或模拟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和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考评人员和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名

  1.8.5鉴定时间

  各等级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120min;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为90—24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1.8.6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内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有被测实体的、配备测绘仪器的技能考核场地。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精益求精。

  2.2基础知识

  2.2.1测量基础知识

  (1)地面点定位知识。

  (2)平面、高程测量知识。

  (3)测量数据处理知识。

  (4)测量仪器设备知识。

  (5)地形图及其测绘知识。

  2.2.2计算机基本知识

  2.2.3安全生产常识

  (1)劳动保护常识。

  (2)仪器设备的使用常识。

  (3)野外安全生产常识。

  (4)资料的保管常识。

  2.2.4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相关知识。

  (3)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基本常识。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大地测量员,大地测量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3.1 初级大地测量员(一、二、三、四项职业功能鉴定时四项选二项)

  3.2 中级大地测量员(一、二、三、四、五项职业功能鉴定时五项选二项)

  3.3 高级大地测量员(一、二、三、四、五项职业功能鉴定时五项选二项)

  3.4 大地测量技师(一、二、三、四、五项职业功能鉴定时五项选二项)

  3.5 大地测量高级技师(一、二、三、四、五项职业功能鉴定时五项选二项)

  

4.比重表

  4.1 理论知识

  说明:每个等级总分为100分,其中:初级大地测量员在相关知识项目中前四项中选某两项;中级以上大地测量员在相关知识项目中选某两项为考试内容。

  4.2 技能操作

  说明:每个等级总分为100分,其中:初级大地测量员在技能要求项目中前四项中选某两项;中级以上大地测量员在技能要求项目中选某两项为考试内容。



(二)摄影测量员

  

《摄影测量员》国家职业标准

(6-01-02-02)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摄影测量员。

  1.2 职业定义

  利用航空摄影影像和各种遥感影像资料、测绘仪器和计算机系统,测绘地形图及相关数据产品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室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有较强的计算能力、判断能力和分析能力。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6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6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2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8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为标准教室;实际操作培训在具有被测实体的、配备测绘仪器的训练场地。

  1.8鉴定要求

  1.8.1鉴定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1.8.2.1初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2年以上。

  1.8.2.2中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1.8.2.3高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8.2.4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1.8.2.5 高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和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和考生的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名。

  1.8.5 鉴定时间

  各等级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120min;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为90—24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1.8.6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内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有被测实体的、配备测绘仪器的技能考核场地。

  

2.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守则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精益求精。

  2.2 基础知识

  2.2.1测量基础知识

  (1) 地面点定位知识。

  (2) 平面、高程测量知识。

  (3) 测量数据处理知识。

  (4) 测量仪器设备知识。

  (5) 地形图及其测绘知识。

  2.2.2计算机基本知识

  2.2.3安全生产常识

  (1) 劳动保护常识。

  (2) 仪器设备的使用常识。

  (3) 野外安全生产常识。

  (4) 资料的保管常识。

  2.2.4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相关知识。

  (3) 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基本常识。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摄影测量员,摄影测量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3.1 初级(一、二、三 、四项职业功能鉴定时四项选一项)

  注:1)本标准中大比例尺是指1:500、1:1000、1:2000,中比例尺是指1:5000、1:10000,小比例尺是指1:25000、1:50000、1:100000。(以下同)

  3.2 中级(一、二、三 、四、五项职业功能鉴定时五项选两项)

  3.3 高级(一、二、三 、四、五项职业功能鉴定时五项选两项)

  3.4技师(一、二、三 、四、五项职业功能鉴定时五项选两项)

  3.5 摄影测量高级技师(一、二、三 、四、五项职业功能鉴定时五项选两项)

  

4.比重表

  4.1 理论知识

  说明:每个等级总分为100分,其中:初级摄影测量员在相关知识项目中只选其中一项;中级以上摄影测量员在相关知识中选某两项为考试内容。

  4.2 技能操作

  说明:每个等级总分为100分,其中:初级摄影测量员在技能要求中只选其中一项;中级及以上摄影测量员在技能要求中选某两项为考试内容。


(三)地图绘制员

 

《地图制图员》国家职业标准

(6-01-02-03)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地图制图员。

  1.2 职业定义

  使用数据采集、编辑设备或工具,编制地图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资格共分五级,分别是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

  1.4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

  1.5职业能力特征

  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判断能力、分析能力和空间感觉。

  1.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6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6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2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8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为标准教室;实际操作培训在具有被测实体的、配备测绘仪器的训练场地。

  1.8鉴定要求

  1.8.1鉴定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1.8.2.1初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2年以上。

  1.8.2.2中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1.8.2.3高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8.2.4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1.8.2.5高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1.8.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和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考评人员和考生的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名。

  1.8.5鉴定时间

  各等级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120min;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为90—24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1.8.6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内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有被测实体的、配备测绘仪器的技能考核场地。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精益求精。

  2.2基础知识

  2.2.1测量基础知识

  (1)地面点定位知识。

  (2)平面、高程测量知识。

  (3)测量数据处理知识。

  (4)测量仪器设备知识。

  (5)地形图及其测绘知识。

  2.2.2计算机基本知识

  2.2.3安全生产常识

  (1)劳动保护常识。

  (2)仪器设备的使用常识。

  (3)野外安全生产常识。

  (4)资料的保管常识。

  2.2.4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相关知识。

  (3)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基本常识。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地图制图员,地图制图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内容。

  3.1初级地图制图员

  3.2中级地图制图员

  3.3高级地图制图员

  3.4 地图制图技师

  3.5 地图制图高级技师

  

4.比重表

  4.1理论知识

4.2  技能操作



(四)不动产测绘员(房产测量员、地籍测量员)

  

《房产测量员》国家职业标准

(6-01-02-06)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房产测量员。

  1.2 职业定义

  使用测绘仪器,按照房产测量规范和有关规定,采集和表述房屋及其用地信息的从业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房产测量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房产测量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房产测量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房产测量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

  室外,室内。

  1.5 职业能力特征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房产测量员不少于300标准学时;中级房产测量员不少于280标准学时;高级房产测量员不少于250标准学时;房产测量技师不少于23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房产测量员、中级房产测量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房产测量员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房产测量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房产测量技师职业资格证书1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房产测量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房产测量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为标准教室;实际操作培训在具有被测实体的、配备测绘仪器的训练场地。

  1.8 鉴定要求

  1.8.1 鉴定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1.8.2.1 初级房产测量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初级房产测量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2年以上;

  1.8.2.2 中级房产测量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初级房产测量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 参加工作7年并在本职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房产测量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

  (3)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1.8.2.3 高级房产测量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中级房产测量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 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 取得本职业中级房产测量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8.2.4 房产测量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高级房产测量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2) 取得本职业高级房产测量者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房产测量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房产测量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和考生的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评审委员不少于5名。

  1.8.5 鉴定时间

  各等级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为90--24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8.6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内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有被测实体的、配备测绘仪器的技能考核场地。

  

2. 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守则

  (1) 爱岗敬业 诚实守信 办事公道 服务群众 奉献社会

  (2) 刻苦学习 勤奋钻研 掌握现代知识和技能

  (3) 谦虚谨慎 团结协作 主动配合

  (4) 遵守操作规程 爱护仪器设备

  (5) 遵守劳动纪律 安全文明生产

  2.2 基础知识

  2.2.1 测量学基础知识

  (1) 地面点定位的常识

  (2) 地形图的常识

  (3) 平面与高程测量常识

  (4) 测量误差的常识

  (5) 测量仪器设备基本知识

  2.2.2 计算机知识

  (1) 常识

  (2) 基础操作知识

  2.2.3 房产常识

  (1) 界址点概念

  (2) 房产产权、产籍概念

  2.2.4 建筑学的常识

  (1) 建筑结构常识

  (2) 建筑物各类面积的概念

  2.2.6 安全生产常识

  (1)劳动保护常识

  (2)仪器的使用与保管

  (3)资料的保管

  2.2.7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 劳动法相关知识

  (2) 测绘法相关知识

  (3)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知识

  (4) 其它有关法规及技术标准的基本常识

 

3. 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房产测量员、中级房产测量员、高级房产测量师、房产测量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内容。

  3.1 初级

3.2 中级

3.3 高级

3.4 技师

  

4. 鉴定比重表(%)

  4.1 理论知识

4.2 技能操作

  

《地籍测绘员》

  

《地籍测绘员》国家职业标准

(6-01-02-05)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地籍测绘员

  1.2职业定义

  使用测绘仪器设备,对土地及其附属物的现状进行测绘和调查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等级共设四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职业环境

  室外和室内。

  1.5职业能力特征

  有较强的判断能力、计算能力和空间感觉。

  1.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6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6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2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为标准教室;实际操作培训在具有被测实体的、配备测绘仪器的训练场地。

  1.8鉴定要求

  1.8.1鉴定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1.8.2.1初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2年以上。

  1.8.2.2中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1.8.2.3高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8.2.4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和考生的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评综合审委员不少于5名。

  1.8.5 鉴定时间

  各等级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120min;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为90—24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1.8.6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内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有被测实体的、配备测绘仪器的技能考核场地。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精益求精。

  2.2基础知识

  2.2.1测量基础知识

  (1)地面点定位知识。

  (2)平面、高程测量知识。

  (3)测量数据处理知识。

  (4)测量仪器设备知识。

  (5)地形图及其测绘知识。

  2.2.2计算机基本知识

  2.2.3安全生产常识

  (1)劳动保护常识。

  (2)仪器设备的使用常识。

  (3)野外安全生产常识。

  (4)资料的保管常识。

  2.2.4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相关知识。

  (3)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基本常识。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地籍测绘员和地籍测绘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工作要求包含低级别工作要求的内容。

  3.1初级地籍测绘员

  3.2 中级地籍测绘员

  3.3 高级地籍测绘员

3.4 地籍测绘技师

  

4.比重表

  4.1 理论知识

  4.2 技能操作


(五)《工程测量员》

 

工程测量员国家标准

(6-01-02-05)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工程测量员。

  1.2职业定义

  使用测量仪器设备,按工程建设的要求,依据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测量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有较强的计算能力、判断能力、分析能力和空间感觉。

  1.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6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6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2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8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为标准教室;实际操作培训在具有被测实体的、配备测绘仪器的训练场地。

  1.8鉴定要求

  1.8.1鉴定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1.8.2.1初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2年以上。

  1.8.2.2中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1.8.2.3高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8.2.4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1.8.2.5 高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1.8.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和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考评人员和考生的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名。

  1.8.5 鉴定时间

  各等级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120min;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为90—24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1.8.6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内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有被测实体的、配备测绘仪器的技能考核场地。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精益求精。

  2.2基础知识

  2.2.1测量基础知识

  (1)地面点定位知识。

  (2)平面、高程测量知识。

  (3)测量数据处理知识。

  (4)测量仪器设备知识。

  (5)地形图及其测绘知识。

  2.2.2计算机基本知识

  2.2.3安全生产常识

  (1)劳动保护常识。

  (2)仪器设备的使用常识。

  (3)野外安全生产常识。

  (4)资料的保管常识。

  2.2.4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相关知识。

  (3)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基本常识。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工程测量员,工程测量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3.1初级工程测量员

  3.2中级工程测量员

  3.3高级工程测量员

  3.4工程测量技师

  3.5工程测量高级技师

  

4.比重表

  4.1理论知识

  4.2技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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