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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长期护理保险了解多少?京京和你聊一聊

首都之窗 201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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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京京~


本期政务名词,我们要了解的是——“长期护理保险”。在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5项社会保险之外,一项新的社会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正在逐步推开。2018年3月15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石景山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长期护理保险正式试水。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对应哪些保障对象?支付标准是怎样的?带着这些问题,让我们开始本期的学习吧!


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是指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对经评估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等级的长期失能人员,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长期护理保险覆盖哪些人群?


试点阶段,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原则上主要覆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群。试点地区可根据自身实际,随制度探索完善,综合平衡资金筹集和保障需要等因素,合理确定参保范围并逐步扩大。

根据《关于石景山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石景山区范围内参加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其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和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暂不含学生、儿童)。



长期护理保险面向哪些保障对象及内容?资金筹集来源是哪里?


因年老、疾病、伤残,经过不少于6个月的治疗(康复)并经失能等级评估,失能程度达到重度失能的参保人员。以失能人员日常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所需的服务为保障内容,以实物形式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



长期护理保险的资金主要通过政府、单位和个人缴费的方式筹集,筹资比例为4:4:2,同时接受社会捐助。筹资标准暂按每人每年160元的标准确定。



长期护理保险的服务形式有哪些?支付标准是什么?



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分为机构护理居家护理。居家护理包括机构护理人员失能人员的亲属(家政护理员)提供的护理服务。


在机构享受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的:每天支付标准为70元,其中基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


由机构提供符合规定的居家护理服务的:每小时支付标准为85元,其中基金支付76%,个人支付24%,每月限支付30小时。


由亲属(家政护理员)提供符合规定的居家护理服务的,每小时支付标准为50元,其中基金支付64%,个人支付36%,每月限支付30小时。



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现状如何?


2018年4月起,石景山区已启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5月底前试点范围由八角街道两个社区(符合享受待遇的人员25人)扩大至整个八角街道,入户宣传和失能人员评定受理工作陆续开展。7月将启动长期护理保险费用征缴,计划年底前实现石景山区内全面试点,并将在全市建立可推广、可复制的长期护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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