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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丨如何让“枫桥经验”焕发生命力?这个法庭有话说!

洛法宣 洛阳中院 2023-08-27

编者按


近年来,“枫桥经验”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已成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创新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的一面旗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重要内容首次写入中央全会决议。


洛阳法院以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为抓手,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化解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扎实推进全市“枫桥式基层政法单位”创建工作,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感、满意度,让“枫桥经验”这张金名片擦得更亮,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建设“枫桥式人民法庭”专栏——【“枫桥式”法庭巡礼】,一起来看看这些“小法庭”如何发挥出“大智慧”!

    近年来,宜阳县法院把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作为深入参与社会治理、实现多元化解纠纷的重要环节,作为实现诉源治理、加强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部分,作为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路上的重要里程碑。
    其中,北城区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在基层乡域社会治理中的“桥头堡”作用,始终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创建了“二三五”工作法,即法庭“两个一站式建设”“三项常态化普法机制”“五快办案工作法”,倡导形成“社会多元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自觉履行事了”的纠纷解决理念,推动“枫桥式”法庭落地见效。2020年1月,北城区人民法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宜阳县北城区人民法庭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贺小荣专委分别到北城区人民法庭深入调研法庭建设情况,对法庭工作给予肯定,并要求充分发挥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水平,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到北城法庭调研



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不断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向基层延伸


01

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做到集约高效、便民利民、智能精准

(北城区法庭立案登记室)

立足“人性化”“信息化”“集约化”,设置法律咨询台、便民服务区,为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拓展“互联网+”诉讼服务,积极提供网上立案、网上缴费、案件查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等交互式、立体化诉讼服务;与院机关诉讼服务中心有效衔接,将影响诉讼进程和效率的事项提前到诉讼服务中心集约化解决,积极推进案件集中诉前鉴定、集中保全等。

02

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北城区法庭人民调解室)

构建“特色调解、网格化+调解、四度联调、在线调解”多元解纷机制。


与县妇联对接,成立“家事调解室”帮助化解婚姻家庭类纠纷,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成立“人民调解员室”,帮助化解民间借贷及邻里等纠纷。


另外,依托司法所,对接行政调解组织3个;依托3个律师事务所、消费者协会、物业调解委员会,对接行业调解组织5个;依托乡镇和村委,目前已对接人民调解组织16个,目标是年底实现96个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


探索形成“网格化+调解”的工作模式,打通法官与网格员的行业壁垒,通过早入手实现纠纷早化解。建立人民法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全方位的民事纠纷三级“网格”调解体系,运用分级培训、法官授课、案例讨论、庭审观摩等形式,加强业务培训指导,不断提升调解能力。


创建“诉前告知诉讼风险度、庭前审查诉辩合理度、庭中引导事实认同度、庭后解说判决基准度”的四度联调法,通过辩法析理,促成案件调解。提供线上与线下结合、形式多样、快速便捷的指尖诉讼和掌上办案,助力“枫桥经验”从“小事不出村”升级到“解纷不出户”。


夯实“三项常态化普法机制”

全面推进普法宣传到基层


01

开展“四官”服务基层活动,实现96个行政村普法全覆盖

(实地测量数据,助推矛盾化解)

抽调院机关和法庭干警,采取一名法官分包四个行政村的办法,进驻辖区96个行政村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主要是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推动群防群治,培训调解队伍,开展法律宣传,参与社会治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服务中心工作。

02

开展“法治副校长”活动,实现24所校园普法全覆盖

(送法进校园)

精选党员干警到辖区24所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协助学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学校依法解决校园矛盾纠纷,共同促进辖区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


03

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实现54个社区和重点治理村全覆盖

(巡回审判)

重点选择社区和矛盾纠纷突出的乡村开展巡回审判,让法官走进百姓宅院、深入田间地头,将矛盾就地化解,方便群众诉讼。用“接地气”的语言以案释法、以法明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坚持“五快”办案工作法

践行“枫桥经验”新理念


01

快立

(指导当事人网上立案)


坚持立案登记制,规范立案,对当事人坚持不愿调解,又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当场登记立案。结合案件类型、标的金额、当事人状况等综合因素判断案件繁简,做到精准分流。为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开辟绿色通道。

02

快送


积极使用电子送达方式,通过微信即时通讯平台向被告送达案件的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与每个镇、村的“法律明白人”沟通,拓展送达渠道,大大提高送达效率。

03

快调

(书记员做调解准备工作)


成立诉调对接办公室,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实行诉前移送调解,充分发挥特色调解室或调解组织作用,鼓励先行协商和解,诉前调解期限一般不超过 30 日。


诉中委托给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或专职调解员进行专业化调解,实现全程调解。


04

快审

(疫情防控期间通过“云间”庭审系统网上开庭)


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4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在3个月内审结,小额诉讼程序在2个月内审结。涉营商环境类案件,普通程序要在3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要在2个月内审结,小额诉讼程序在1个月内审结。探索适用要素式、令状式和表格式文书样式。积极推进在线诉讼庭审,实现科技法庭向智能法庭的转型升级。


05

快履行


增强审判人员在调解过程中的责任意识和全局意识,强化审判兼顾执行的前瞻意识。注重加强内部工作协作,把兼顾执行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在审判过程中突出调解,裁判文书中注重说理,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注重调解释明促履行,对履行义务人自动履行的可能性较大的诉讼案件,尽可能说服当事人当庭履约。在案件审理完毕后,履行期限届满前,通过电话、短信、判后答疑的方式对每个案件履行情况及时进行追踪,督促履行义务人按期积极自动履行。



洛阳法院将不断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内涵,努力把人民法庭打造成平安建设的桥头堡、社会治理的排头兵、群众工作的先锋队,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职责使命,为加快推进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来源:宜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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