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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停的脚步,不变的热爱丨人民满意好法官评选

人民满意好法官 洛阳中院 2024-02-04




成长故事

2021年度洛阳法院“人民满意好法官”

候选人





“呀,闺女,你看着这么年轻,能审理好俺们的案子吗?不中给换个法官吧?”89年出生的张迪,天生有一张娃娃脸。略显青涩的面容,让她时常受到当事人的一点点“怀疑”。
“您放心!您这个类型的案子,我今年审理上百起,我们团队没有比我经验更丰富的了。”毫不意外的是,每次的质疑都会被张迪用专业和严谨给“反驳”回去。
专业,严谨,乐于接受挑战,永远充满乐观。和张迪接触过的人,都会这样评价她。
“我觉得,最适合我的,应该是‘女汉子’。”张迪笑着给自己又贴上“标签”。


基层法庭工作的洗礼:让司法有温度

“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2011年,刚出校门的张迪,怀揣着“手持正义之剑、肩扛公平之担”的热情,来到了新安县铁门法庭,这是她法治路上的“第一站”。
胸怀抱负的张迪心中打定主意:“不干则已,要干就干最好!”虽然内心干劲儿满满,但张迪还是低估了在基层法庭工作的难度。

基层法庭是法院在基层的触角,与老百姓接触最广泛、最直接。如何将严肃的法律变成老百姓听得懂、听得进的大白话,是初入法庭工作时张迪遇到的最大困难。
“大哥,你这个事咱们得这么看......”“阿姨,前阵子咱们新安法院也审理了跟你这个情况差不多的案子,我给你分析下,你看是不是这个理儿......”在不断的摸索中,张迪很快就适应了法庭生活,进入了法官角色,处理起乡亲们的纠纷渐渐得心应手起来。
基层法庭的工作最大的特点就是平凡、琐碎,但是看似简单的工作,却要付出成倍的精力。
考虑到当事人路途遥远,张迪就跋山涉水、入村入户调查核实案件线索;对街坊邻居反映的情况,她牢记在心,作为参考;对不同乡镇村落的乡情民俗,她一一记录,总结归纳......
通过普法宣讲、巡回审判,张迪和同事们用最朴实的话,最接地气的做法,让父老乡亲们懂法、守法、用法。
而张迪的付出,也得到了乡亲们的认可。周围十里八乡遇到谁家有纠纷,乡亲们都会说:“去法庭找小张法官,就都解决了。”
“在书本上学到的法律是刚性的,但在实践中我感受到司法是有温度的。只有真正认识到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是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才能真正让当事人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张迪这样说道。

交通事故法庭的历练:让专业成为标签

“从零开始的法官生活”


2015年,张迪被调整到新成立的交通事故法庭工作。
当时,新安县法院将审判资源整合,成立了交通事故合议庭,让所有的交通事故案件提速处理。
百丈高楼也要平地起,与交通事故法庭一起“从零开始”的还有张迪。
从乡里乡亲的家长里短到处理交通事故纠纷,其中还夹杂着大量的伤亡赔付,这些挑战令她既兴奋又倍感压力。白天办案、晚上充电学习成为了张迪的常态。
研读专业书籍、学习最新司法解释……因为交通事故类案件多牵扯到保险赔付,为了总结出不同类型保险条款的共性与特性,张迪每天都会拿家人和周围同事“开刀”:拿着家人和周围同事的保险,逐条逐句研究、对比,然后总结经验。
“当时交通事故法庭刚成立,缺人、缺机器、保全机制不健全、没有审判庭、没有立案系统、没有审判流程,什么都缺。”但张迪始终未曾退缩。
总结改进“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将合议庭搬进交警大队、引导当事人积极进行诉前鉴定......每一次创新背后都意味着繁重的工作和无形的压力。但张迪乐在其中。
凭借着这股干劲和韧劲,张迪带领团队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2016年新安县法院共受理交通事故3856起,行政调解3740起,人民调解2241起,司法调解226起,依法判决649起。
张迪和同事们的努力,让交通事故处理的“新安模式”在河洛大地上闪耀。


速裁审判的探索:让司法有力量

“想人之所想,急人之所急”


2019年年底,洛阳成为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城市之一。院领导找到张迪,“速裁团队里需要专业的青年法官去补充血液,去实践改革措施,你想去吗?”
“我去。”短暂地犹豫后张迪肯定地回答。
挑战就在眼前,张迪对自己充满信心,同时也有一丝担心。“速裁案件,简案但是不简单,如果在案件审理中效率不够或者出现程序错误,那么你的判决就不会让人心服口服,这跟速裁的本意是相违背的。”
在同事眼里,张迪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细节控”。她会从证据分析、事实叙述、说理论证、逻辑结构、文字表达甚至是标点符号上对每一篇判决书进行精雕细琢。
张迪常说,“裁判文书是法官的名片,是法官职业生涯的最好见证,是司法公正的载体,容不得任何差错。”
年初,在审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中,因考虑到涉及农民工工资。张迪决开启“绿色通道”,让农民工赶在过年回家前要回工资。最后,从立案至当事人收到判决仅用了8天时间。
“想人之所想,急人之所急。法官就要为群众办实事,让司法更有力度。”
张迪还记得审理的一起合同纠纷案。双方互为原被告,一方起诉要求解除委托养猪合同,一方起诉支付要求租金230余万元,一方在诉前,一方在诉中。
为了帮助双方企业解决纠纷,张迪与调解员结成对子,将诉中审理与诉前调解相结合,与调解员反复研讨案情,以案件本身为切入点,引导双方充分考虑经济利益,放眼企业长远发展,阐明利弊。
在张迪的努力下,经过数次与企业沟通交流,最终成功化解了这起纠纷,解决了两家企业的现实困境。
“因为热爱,所以我想把每一件事情都做到最好。”张迪这样解释她对从事的审判事业的这份“爱”。

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激动人心的话语,有的只是对每一个案件、每一份文书、每一项流程近十年始终如一的审慎和较真。
“其实法治就像一把尺子。通过我的力量让这把尺子量得更准、更稳、更扎实,能让当事人感知到,是我最朴素的想法,也是最执着的坚守。”这就是张迪的法官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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