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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膝下4个女儿,自己的赡养却成了大问题!法院解决了!
△调解员在和当事人沟通
4个女儿,养老却成了大问题
家住瀍河区的穆某,膝下有4个女儿,二女儿早年间到外地,至今杳无音信。
考虑到穆某年事已高,大女儿、三女儿、四女儿三个姑娘便商量着每人一个月轮流到其身边进行照顾。
本来和和睦睦,但四女儿在近半年时间未再对穆某尽赡养义务,沟通无效之下,穆某将四女儿起诉至瀍河区人民院希望能解决其赡养难题。
三个方案,帮助老人安度晚年
为了快速解决纠纷,给老人一个安稳的居住环境,调解员将穆某及三个女儿约至人民调解室,进行调解。
在调解员的努力下,不愿赡养母亲的四女儿敞开了心扉。原来,四女儿对自己二姐长期未履行赡养义务心存芥蒂,矛盾点集中在老人应该由三个女儿赡养还是四个女儿赡养的问题上。
找到了症结所在,调解员迅速制定了调解计划,但因为找寻不到二女儿准确可靠的联系方式而失败。之后的调解方案又被大女儿和三女儿相继以年龄大、身体不好等理由拒绝。
在两套调解方案相继被拒后,调解一时陷入僵局,老人穆某也是满脸忧愁,担心自己将居无定所。调解员认真分析后,又耐心组织老人和3个女儿进行沟通,拿出了第三套调解方案,经过调解员几轮调解、普法,母女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三姐妹每人每月出1000元抚养费,雇个保姆照顾穆某的生活,不足的费用由穆某工资补贴,穆某生病住院所需大额支出由三个女儿共同承担。
随着我国老龄化现象的加重,赡养问题受到全社会的关注,赡养问题原本更应该依靠人类的良知、道德和伦理等进行约束和规范,一旦上升到法律层面,父母子女亲情所面临的打击和破坏有时是难以挽救和弥补的。
而子女赡养父母既是传统美德,也是法定义务。尊老敬老仁之本,和谐社会孝当先,营造敬老爱老、互帮互助的氛围,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安养,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来源:瀍河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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