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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 酒驾是条“不归路” 又一司机被处罚

2017-03-14 青岛公安

酒后驾驶的危害性

大家都很清楚

已经是蜀黍强调了无数遍的话题



蜀黍们从未停止过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工作。虽然酒司机的数量明显下降,但是总有那些心存侥幸的驾驶员,总觉得蜀黍们查不到他,喝完酒就解放了“天性”。





这位躲在车里

不愿下车的酒司机

经蜀黍们再三劝说

终于打开了车门

酒气扑面而来

蜀黍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

酒精含量为57.2mg/100ml

属于饮酒驾驶


根据相关规定

驾驶员将面临

罚款1000元

记12分

暂扣驾驶证6个月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的麻痹作用,行动笨拙,反应迟钝,往往不能很好的操控车辆。

注意力分散,判断能力降低,视野减小,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酒后易犯困、疲劳,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



要是你还不知悔改

这里将是你的“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处1000—2000元罚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醒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1—6月以下拘役,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如果你真的控制不住

请效仿

请铭记“酒与法”

别再“酒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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