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时,应当避让。”
“礼让斑马线”—— 蜀黍教你这样做……
小小斑马线,
体现的是一个人的境界,
一个城市的素养。
斑马线前,
你是驱车抢行,
还是停车礼让?
”蜀黍明确告诉你:“礼让”是法律,不是想让才让!
斑马线上事故频发,现场惨烈
然而,因为一些驾驶人的无视,使得本应为生命线的斑马线,变成了夺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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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让斑马线,是城市文明交通的重要标志,也是文明城市的应有之义。那么,驾驶人究竟应该怎样做才合乎规定、不影响交通安全呢?
1、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2、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隔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3、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隔线,进入上述位置,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4、行人沿人行横道进入机动车A所在的车道后,机动车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5、行人在道路中心线等待、未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6、道路中央采用绿化带隔离,行人在道路中央驻足区等待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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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会有人做出这样的反驳:
那行人闯红灯的时候我们就不该让行了呀!行人闯红灯在先!
蜀黍提示
与机动车相比,行人处于天然的弱势,当交通事故发生时,行人受到的伤害程度要远远高于机动车内司乘人员。生命的价值高于一般的权利,机动车礼让行人,是对弱者的一种保护,是对生命的尊重。
有的朋友认为,如果行人违反了交通法规在斑马线上闯红灯通行,机动车继续礼让,是在助长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交通的暂时失序。
但是如果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问题,行人存在闯红灯的行为,机动车驾驶人面临两种选择:一是冲过去,二是停下来,冲过去有可能造成事故,停下来,行人可以安全通过。作为一个有价值观和道德感的驾驶人,应该选择停下来。道德的践行需要内心有坚定信念的先行者,考量自己是否坚持了内心的道德标准。不文明的行为,不能成为一些人首先做得更文明的阻力,也不是选择放弃努力的理由。
礼让斑马线
是对生命的尊重
善待生命
请善待斑马线!
(来源:青岛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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