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开始啦!
中国文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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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联各团体会员、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关于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文艺评论工作的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全国性文艺评奖改革方案》中关于“做好文艺评论工作激励”的要求,根据《中国文联全国性文艺评奖管理办法(修订稿)》和中国文联十届二次全委会的相关工作部署,为有效激励广大文艺评论工作者,充分发挥文艺评论引导创作、推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重要作用,中国文联、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决定举办第三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01
推优项目
第三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本着注重导向、追求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分设年度优秀文艺评论著作、年度优秀文艺评论文章2个项目。
◇1.推出年度优秀文艺评论著作10部左右。
◇2.推出年度优秀文艺评论文章30篇左右。
02
报送要求
一、初评及报送名额
☆1.各全国文艺家协会,中国文联各直属单位,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各团体会员,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文化处,未成立文艺评论家协会的省级文联理论研究室,各中国文艺评论基地,“中国文艺评论传播联盟”各成员单位为本次推优活动的推荐单位,进行初评。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各团体会员:
北京文艺评论家协会
天津市文艺评论家协会
河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文艺评论家协会
辽宁省文艺理论家协会
黑龙江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上海市文艺评论家协会
江苏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浙江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安徽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江西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山东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河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湖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湖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广东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艺理论家协会
海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重庆市文艺评论家协会
四川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贵州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云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陕西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甘肃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青海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宁夏文艺评论家协会
新疆文艺评论家协会
首批“中国文艺评论基地”名单(2015年-2018年):
北京
大学
清华
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浙江
大学
中国戏曲学院
国家行政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武汉
大学
暨南
大学
西北
大学
上海戏剧学院
临沂
大学
大理
大学
辽宁省文联
内蒙古自治区文联
江西省文联
浙江省文联
苏州市文联
“中国文艺评论传播联盟”:
《中国文艺评论》、中国文艺评论网、《光明日报》文艺部、光明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综艺节目中心(文艺之声)、《中国艺术报》、《文艺报》、《中国社会科学报》、《人民政协报》、《中国文化报》、《中华读书报》、《中国社会科学》、《文艺研究》、《新华文摘》、《人民论坛》、《现代传播》、《文学评论》、《艺术评论》、《中国文学批评》、《诗刊》、《戏剧》、《戏曲艺术》、《电影艺术》、《人民音乐》、《词刊》、《美术》、《舞蹈》、《曲艺》、《民间文化论坛》、《中国摄影家》、《中国摄影》、《中国书法》、《杂技与魔术》、《当代电视》、《北京文学》、《新剧本》、《艺术广角》、《当代作家评论》、《音乐生活》、《文艺争鸣》、《文艺评论》、《文学自由谈》、《骏马》、《草原•文艺论坛》、《金钥匙》、《当代文坛》、《现代艺术》、《名作欣赏》、《小说评论》、《东岳论丛》、《艺术百家》、《江苏文艺研究与评论》、《雨花》、《书法》、《上海采风》、《上海戏剧》、《长江文艺评论》、《创作与评论》、《创作评谭》、《百花洲》、《中国画画刊》、《浙江文艺评论》、《杭州日报》、《南方文坛》、《粤海风》、《网络文学评论》、《边疆文学•文艺评论》、《绿洲》、中国文联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中国文艺网、中国作家网、雅昌艺术网、中国文艺评论(微信号)、艺评中国(微信号)、媒后台(微信号)、戏曲曲艺两门抱(微信号)、影视独舌(微信号)。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2.各单位推荐著作不超过2部,文章不超过3篇。同一作者限报著作1部或文章1篇。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所报送作品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坚持习近平文艺思想,与时俱进、锐意创新,见解独到、文风清新,在学术界、社会上产生较大积极影响。著作应注重对新时代文艺作品、文艺现象、文艺思潮等的评析,文章汇编不纳入评选范围;文章应以文艺评论为主,注重针对性、当下性、时效性,字数不少于3000字。
☆2.所报送材料需为2017年6月30日至2018年6月30日内在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正式公开出版发行的文艺评论著作和在报纸、杂志、图书上公开发表的文艺评论文章,应有标准书报号、刊号。
☆3.著作需提供原作5部和电子文件;文章需提供发表原件1份(刊物带目录页、报纸带报头)和word格式电子文件。附《第三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推荐表》1份(需推荐单位盖章)。
☆4.按有关规定,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团成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5.申报单位将推荐表连同作品一起寄送至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在信封明显位置处注明:第三届“啄木鸟杯”报送材料。
☆6.所有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
zhuomuniaobei@126.com,邮件主题:第三届“啄木鸟杯”+文章题目/著作名称+推优单位。
注:因人力有限,报送材料概不退回。
03
报送截止日期
作品提交截止至2018年7月30日。
04
评审程序
本次推优活动分为初评、复评、终评环节,均设4个评选组,分别为(1)舞台艺术组(2)视听艺术组(3)造型艺术组(4)理论文学组。为突出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公正性,初评、复评、终评都采用匿名评审和回避制度。最终结果报中国文联审定后公布表彰。
1.初评
初评由各推荐单位进行。
2.复评
复评评委人选主要从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各专委会中选择,并由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组织知名文艺评论家、艺术家构成。
3.终评
由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聘请各相关艺术门类的权威专家组成评选组进行终评。
05
成果展示
举办第三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结果发布会。推优结果通过《光明日报》《中国艺术报》、中国文艺网、中国文艺评论网等多种方式向社会推介。
06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
程阳阳、杨静媛、薛迎辉
电话:010-59759469
010-59759465(兼传真)
邮箱:zhuomuniaobei@126.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文联A座10层
邮编:100083
中国文联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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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推荐表
青铜“啄木鸟”杯
往期回顾
首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发布仪式现场(2016年12月)
第二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发布仪式现场
中国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郭运德为年度优秀作品作者颁发“啄木鸟杯”和证书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仲呈祥为年度优秀作品作者颁发“啄木鸟杯”和证书
中国文联理论研究室主任、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主任庞井君为年度优秀作品作者颁发“啄木鸟杯”和证书
优秀作品作者上台领取“啄木鸟杯”和证书
第二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发布大会合影(2017年9月)
中国文艺评论新媒体总编辑|周由强
微信核发|程阳阳 何美
美编|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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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 中国文联、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关于举办第二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的通知
⊙ 中国文艺评论传播联盟成立,第二届“啄木鸟杯”年度推优发布
⊙ 第二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作品及专家推选意见
⊙ 喜讯|中国文联、中国评协表彰中国文艺评论2016年度优秀作品、优秀组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