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评论》|颜体“经典化”对儒家实用书写的超越
《中国文艺评论》2019年第9期
杨国庆颜真卿书法在中国书法史上的经典地位毋庸置疑,这不仅是由于他在艺术上另开新境,开创了与“二王”相抗衡的“颜体”书风,更因其刚正忠勇的人格魅力,为华夏书史树立了“字如其人”的不朽典范。但要搞清楚书法史上的这一重要转折,则需要还原颜真卿书法“经典化”的历史情境,从中国文化的内在特点和逻辑理路来解释“颜体”的形成和对传统的超越。
No.1
儒家思想影响下的实用书写
从现存史料来看,颜真卿尽管“善书”,但却不以书立身,所以还算不上当时人们心目中的“书法家”。产生这种反差评价的原因,一方面和儒家倡导的“文以载道”实用文艺观紧密相关。因为士大夫一般将书法视为附庸于进身取仕、记言日用的手段,耻于专业从事。颜氏五世祖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便认为“此艺不须过精,夫巧者劳而智者忧,常为人所役使,更觉为累”。另一方面和古代书写的“实用性”特点有关。在古代实用书写与书法艺术并无明显区分,书写实践的范围首先是围绕日常生活环境展开的“实用书写”,而艺术形式创造还不是古代书写的主要意图,因此后人往往对古代书家“实用书写者”的身份习焉不察。
当然,我们不能因为颜真卿没有以书立身的意识,便完全否认其对书法史的贡献。对照颜体经典化的过程,恰恰是这类“实用书写”对“颜体”的形成产生了关键性的影响。颜真卿早期的楷书作品如《郭虚己墓志》《多宝塔碑》结体匀称严谨,风格清雄遒丽,主要以实用美观为标准,正是承袭“写经体”和科举干禄书风的典型“实用书写”。此外,体现在颜体中的“正字”意识也是其扎根“实用书写”的重要方面。颜真卿曾花多年时间编纂过一部360卷的字书《韵海镜源》(已佚),66岁时还亲自书写过伯父颜元孙编撰的一部专门考究俗体、正体字形差异的字典《干禄字书》,成为当时科考士子追摹的重要范本。清代王澍便从“文字规范”与“艺术风格”两方面阐明了颜体“正字”的双重内涵:“颜元孙作《干禄字书》,鲁公极力扬扢之,于是书体廓然大正。每作一字,必求与篆籀吻合,无敢或有出入,匪唯字体,用笔亦纯以之……以太方严为鲁公病,岂知宁朴无华,宁拙无巧,故是篆籀正法”。因此,以颜真卿为代表的唐代楷书正是借助书学、科举等教育管道,并在大量的实用书写实践中,提升了楷书“正体”书写的文化内涵,最终将其凝聚为唐代书法“尚法”的艺术精神内核。
△颜真卿《郭虚己墓志》
△颜真卿《多宝塔感应碑》(局部)
当然,对颜真卿楷书的“实用倾向”,自古以来就有很多反对意见,米芾说颜书“真便入俗品”。而沃兴华却指出颜真卿的伟大之处恰恰在于扎根“实用书写”的立场:“无论早年的学习,还是后来的变法都没有回避时代书风……颜真卿楷书的变法贯穿了与时俱进,融入时代书风的特色。”这恰恰是把颜真卿从抽象的“经典书法家”形象中解放出来,对其“实用书写者”一面的恰当评价。
No.2
儒家美学难题与中唐书论的内在化转向
颜体的尚法精神可以说内在契合了儒家的实用美学观念,但这种反艺术、重教化的美学观同时加剧了“文”“儒”之间的分裂。如何在维护儒家道统的基础上以“儒”摄“文”,乃是儒家美学亟待解决的理论难题。受中唐复古运动“将儒道由礼乐向道德的转化”内在化思路的影响,颜真卿在《尚书刑部侍郎赠尚书右仆射孙逖文公集序》一文评价齐梁诗歌时,也强调要用“雅郑在人,礼乱由俗”这一内在标准来审视文艺的变迁和国家治乱的根由,从而将“儒”与“文”在艺术形式上的冲突转换为对人心秩序的内在道德反省。
中唐书论的内在化转向同样也反映了这样一种理论的努力。唐代书论集大成者张怀瓘在《书议》中通过降低王羲之在草书中的等次,推崇王献之(小王)书法笔力雄健、峻险高深的骨气之美,明确提出书法“以风神骨气者居上,妍美功用者居下”的主张,从而动摇了以王羲之为代表的妍美实用书风在书品中的位置。很明显,张怀瓘通过对草书雄浑壮美风骨的内向挖掘,正是要把书法品鉴的重点从外在形式技巧论转移到主体内在精神修养论上来。
△王羲之《兰亭序》(局部)
日本学者杉村邦彦在《中国书论史概说》中这样分析道:张怀瓘“将书法的造型构造分成筋骨和皮肉,再把它们分别与质朴与妍美的范畴相对应,并且把前者看成是由风神的作用而生,把后者看成是由功用的作用而生。而且把它们与时代性联系起来,把前者看成是魏晋的古法,把后者当做后世的今法”。但张怀瓘在平衡质与文、骨与肉、古与今这一系列的二元关系时,仍是以前者为关键,要求先质后文,从而最终达到文质彬彬的效果。就此而言,“质”(简易流速)与“文”(华艳飘荡),“壮美”(雄武神纵)与“优美”(圆丰妍美)就不仅仅是作品形式风格方面的比较,同时也被赋予了形式之外更深的道德含义。同时,受儒家“人伦鉴识”观念的影响,张怀瓘书论还进一步引申出“风神骨气”与贤才君子道德人格的内在一致性。
△王献之《鸭头丸帖卷》绢本行草书 上海博物馆藏
所谓“深识书者,惟观神彩,不见字形”,当儒家尝试运用“风神骨气”来定位书法价值的时候,便建立起了一种内在于书写主体的艺术标准,外在可见的技巧形式自然退居从属地位。当然,对艺术作品的鉴赏也必然成为某种超越形式、无法言传的内在精神契合。这种超越形式的内向思路便消解了文字形体对书法的限制,为“尚法”向“尚意”的转移提供了思想契机。
No.3
颜体经典化与“尚意”书风的精神超越
儒家思想非常强调道德与审美之间的合一关系。已有研究指出,颜真卿在世时书名不显,颜体“经典化”是以平乱殉国的道德事功为轴心,在其身后才被逐步建构起来的。北宋欧阳修以“人品论”建构的“以人论书”的书法批评进路正是前述儒家主体内在精神修养论观念的逻辑延伸。儒家常用“大”来形容道德境界的无限性,大人境界与养气说构成了儒家美学的主流。颜体书法堪称这种“大”美学的典型,因为颜真卿晚年作品结体运笔一反大王传统常态,“平画宽结”,往往表现为一种“诡形异状,得于意外”的奇特效果。世人称颜体书法有“丈夫气”“篆籀气”即是从“大人”道德联想的角度对艺术形式的同构性阐发。
与唐法森严、亟待解散与超越不同,宋人面对的首要问题是“法”的缺失。颜真卿适逢其时地成为宋代书法重建“法度”最重要的理论资源。宋人“尚意”,所谓“‘意’正是指向这种内心的感受和丰富的联想。更重要的是,这里的“意”不是客观的外在形式规范,而是书家通过自由想象建立的自我与“法度”之间的审美关系,是书家内在自我精神探索轨迹的呈现。
△颜真卿《东方朔画赞碑》(局部)
宋四家几乎都将颜真卿作为沟通古法(二王书风)的重要管道,通过颜书来表述其对于“法度”的理解。其中犹以苏、黄二家对颜真卿的理解阐释最具“尚意”特色。苏轼曾自述其取法颜真卿早期作品《东方朔画赞碑》,并透过此碑体会到了颜书与二王传统殊途同归的一致之处:“虽大小相悬而气韵良是,非自得于书,未易为此言也。”苏轼对颜真卿书法风格的把捉和理解就颇有“尚意”的趣味,取传本《东方朔画赞》王颜两家对比,不仅是字形大小悬殊,风格面目上也迥然不同,而苏轼则认为两者“气韵”一致无二,这恰恰是学习者作意“自得”的创见,或者说是一种慧心独运的“误读”。而黄庭坚与乃师见解可谓一脉相承,他在《跋颜鲁公东西二林题名》中便谈到自己与东坡在取法鲁公的方向上可引为知音:“余尝评鲁公书独得右军父子超轶绝尘处,书家未必谓然,惟翰林苏公见许”。[ii]而且在他对颜真卿书法的解读中,这种遗貌取神的品评俯仰皆是,可见这种出自书家主体感受和领悟的观点已不是随意的印象式批评,而是趋向于形成一种稳定的批评“规范”视野。
△苏轼《寒食帖》
△黄庭坚《寒食帖跋》
宋人尚意,自我作古,反对拘泥古法不知变通的机械模拟。应该说,宋人正是通过对颜真卿道德无限境界“大”美的“意会”拓展了中国书法浑厚豪放、恢弘博大的风格内涵,实现了对汉字实用书写观的内在超越。
No.4
结 语
颜真卿书法经典地位的确立并非仅仅是一种艺术风格的嬗变,其中包含着中国书法美学及书学教育观念在中古时代的一次重大转移。颜真卿作为“经典书法家”的意义正在于,一人汇聚“尚法”与“尚韵”两大传统,成为宋人构建“尚意”风格想象的发源地。这种内在的二重性矛盾突出表现在儒家书学传统既重视日用规范习得,又立足主体精神拓展超越的精神结构之中。儒家书学通过激发道德想象将书法艺术外在的形式追求内化为一种关乎主体精神塑造准则,从而进一步削弱了晋唐笔法论(专业技巧)对实用书写的限制,使得实用书写具有了更自由的发展空间。这种在历史中形成的张力结构使得中国书法与日常书写保持着深刻的联系,没有完全演进为一种纯粹技巧化的专业艺术。也正是透过书写的实用性特点,书法艺术的超越精神才得以在中国人的精神世界中占有一席之地,成为一种深刻影响中国文化的“生活的艺术”。
△颜真卿《祭侄文稿》
△颜真卿《颜氏家庙碑》
*作者:杨国庆,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
*本文节选自《中国文艺评论》月刊2019年第9期(点击查看目录与四封艺术作品)文章《颜体“经典化”对儒家实用书写的超越》(全文及详细注释请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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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艺评论》主编:庞井君
责任编辑:吴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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