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化学家因“隐瞒在华全职工作”在美遭四项指控,最高可面临数十年监禁
堪萨斯大学校园。图片来源:https://admissions.ku.edu/maps-directions
据美国司法部、路透社等消息来源,当地时间 8 月 21 日,美国堪萨斯大学(University of Kansas)研究人员陶丰(Feng “Franklin” Tao)遭到联邦指控(federal charges),称其隐瞒事实,在堪萨斯大学进行美国政府资助研究期间仍然为一所中国大学全职工作。
美国司法部发布的新闻稿显示:陶丰现年 47 岁,是堪萨斯大学环境有益催化中心(Center for Environmentally Beneficial Catalysis,CEBC)副教授。该机构主要研究节约自然资源和能源方面的可持续技术,陶丰于 2014 年 8 月入职。目前陶丰面临一项电信欺诈(wire fraud)指控和三项项目欺诈(program fraud)指控。
美国司法部国家安全事务助理部长 John Demers 在新闻稿中表示:“陶丰被指控欺骗美国政府,在接受联邦经费资助的同时非法受雇于中国的一所研究型大学,并且对其所在大学和联邦机构隐瞒这一事实。根据法律和大学规定,研究人员任何潜在的承诺冲突(conflicts of commitment)都必须按照法律和大学规定公开。司法部将继续追查这类违法行为。”
美国司法部指出,2018 年 5 月陶丰与福州大学签署了一份为期五年的合同,成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合同规定他必须在福州大学全职工作。在此期间,陶丰同时在堪萨斯大学进行研究,接受美国能源部的 2 份合同资助,和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的 4 份合同资助。
根据教育部 2011 年印发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每年聘任 150 名,聘期为 5 年,基本条件包括以下 5 点:
1. 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3. 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4. 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
5. 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全职到岗工作。
*注:教育部于 2018 年 9 月重新印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2011 版“管理办法”随之作废。由于陶丰是 2017 年福州大学推荐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管理办法应参照 2011 版执行。
据查,2018 年 1 月 5 日“ 2017 年度长江学者建议人选名单”公布,当批次共有 148 人入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陶丰名列其中。
来源: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8/1/399176.shtm
福州大学曾发布相关新闻稿,称陶丰是该校首位直接从海外引进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目前该文章已被删除,仅有第三方抓取的内容存留。
堪萨斯大学董事会制定的政策要求员工每年提交利益冲突报告。美国司法部发布的消息称,在陶丰对堪萨斯大学提交的报告中,他错误地宣称没有利益冲突。起诉书指控陶丰通过欺诈方式,从美国能源部和国家科学基金会获得超过 3.7万美元的薪资收入。
如果电信欺诈指控成立,陶丰将面临最高 20 年监禁和最高 25 万美元罚款;如果三个项目欺诈指控成立,则将面临每项指控最高 10 年监禁、最高 25 万美元罚款。
陶丰将于当地时间 2019 年 8 月 23 日星期五在堪萨斯城联邦法庭出庭。
“科研圈”将持续关注。
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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