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三明市委《实施办法》规定,经市委同意,市委巡察组近期陆续进驻,对市生态环境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城市管理局等3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30天左右。
根据中央关于巡视工作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按照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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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观八闽 综合三明清风编辑|陈腾 林诚烨审核|陈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