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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比被叫停 这下尴尬了谁?

2017-06-06 中经文化产业

中经文化产业:近日,国资委信息公开办公室答复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振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称国资委今后不再组织“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比,并再次重申要严格执行《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这是怎么回事?听中经小文为您细细道来。


前情回顾


  2016年7月,在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共同主办的第三届“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审活动中,91人获得了“中国陶瓷艺术大师”的荣誉称号。


  5个多月后,2016年12月23日,民政部官网通报,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存在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违规举办第三届“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审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中国陶瓷工业协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17年1月中旬,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执法监察二处有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第三届“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审活动不在《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以下简称“全国项目目录”)范围之内,中国陶瓷工业协会也没有按照程序报批,属于违规开展评比表彰活动。民政部曾责令其停止举办评审活动并进行整改,但该协会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继续违规举办评比活动并颁发证书。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对民政部的处罚并不认同。中国陶瓷工业协会法律顾问肖强滨认为,民政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仅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并且执法不公,评审活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依法开展。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将向民政部提起行政复议,整个复议过程会向行业同仁、社会媒体公众及时通报。


  前不久,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振宇向国资委申请政府信息公开。5月22日,国资委信息公开办公室答复了王振宇律师的申请。


  说到这,您肯定好奇,为何不向民政部申请信息公开,而是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申请呢?这是因为,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国资委,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代为管理。


公开答复


 问题1 

“中国陶瓷艺术大师”是否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下属门类?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陶瓷工业协会联合举办第三届“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审活动与“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之间是何种关系?


答复:“中国陶瓷艺术大师”与“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无关。


“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是根据《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授予国内工艺美术创作者的国家级称号。据公开资料显示,目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名单更新到第六届——201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民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资委、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及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联合成立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那一年,全国一共只有78位艺术家取得大师的称号。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方面认为,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在全国项目目录当中,可以进行“先进会员企业及先进个人表彰”,周期两年。“中国陶瓷艺术大师”属于“先进个人表彰”。


  此外,全国项目目录中虽然没有“中国陶瓷艺术大师”项目,但有“中国工艺美术大师”项目。“如果单纯以‘中国陶瓷艺术大师’来作评选,以中国陶瓷协会的名义有一些违规,我们是在‘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下面评选的,‘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是由轻工业联合会来评选,‘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范围太广,分有很多门类,比如陶瓷类、书画类,我们属于陶瓷类,只是评选陶瓷类别里的大师,统一放到轻工业联合会的‘中国工艺美术大师’里。”肖强滨如是说。


  国资委信息公开办公室回复称,“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属国务院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1~6届评审工作均由政府有关部门牵头,会同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等单位开展。2013年7月,为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已正式将“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移交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办,其中包括陶瓷类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选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共同主办,于2002年启动。该评选项目在2009年国务院清理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时未予保留。


  对于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参与“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比活动,与其主办的“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存在重复评选等问题,国资委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局(协会工作局)在一份函件中称,“我们已向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作了核实,要求其加强整改,并再次重申要严格执行《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表示,已决定不再在其代管协会此类评比活动中挂名,并按要求规范做好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


 问题2 

国资委对第三届“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比活动进行调查处理过程中了解到哪些情况、采取了哪些行动?


答复:今后不再组织“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比。


  王振宇律师申请公开国资委对第三届“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比活动进行调查处理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采取的行动。


  国资委信息公开办公室回复信息公开申请称,“民政部对第三届‘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比活动作出行政处罚后,我委及时要求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加强整改,今后不再组织‘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比,并再次重申要严格执行《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


根据《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其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或奖项的名称前应当冠以社会组织名称,未经批准不得冠以“中国”“全国”“国际”“世界”或其他类似字样。


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应当按章程规定履行内部工作程序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审查事项应当包括:项目名称、理由依据、评选范围、评选数量、奖项设置、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奖励办法、活动周期和经费来源等。


全国性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由业务主管单位按归口分别请示党中央、国务院。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征求民政部意见并进行审核后,按程序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审定,待批准后由民政部向社会公布审批结果。


 问题3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陶瓷工业协会举办的第三届“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审活动,报国资委审查的相关信息有哪些?


答复:活动未报国资委审查,相关信息不存在。


  对于关于公开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陶瓷工业协会举办的第三届“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审活动,报国资委审查的相关信息(项目名称、理由依据、评选范围、评选数量、奖项设置、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奖励办法、活动周期和经费来源等),国资委信息公开办公室回复信息公开申请称,“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陶瓷工业协会举办第三届“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审活动,未报我委审查,您申请的理由依据、评选范围、评选数量、奖项设置、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奖励办法、活动周期和经费来源等信息在我委不存在”。


 问题4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中国陶瓷工艺协会“业务范围”中与开展“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审活动有关条款有哪些?


答复:两份章程中未见相关条款。


  关于王振宇律师申请公开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中国陶瓷工艺协会“业务范围”中与开展“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审活动有关条款的申请,国资委信息公开办公室提供了《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章程》和《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章程》中两家行业协会的“业务范围”。其中,两家行业协会的“业务范围”中并没有开展“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审活动有关条款。


 问题5 

评选项目被确定违法、违规,已经颁发的“中国陶瓷艺术大师”称号如何处理?


答复:建议咨询民政部。


  备受关注的问题是,评选项目被确定违法、违规,已经颁发的“中国陶瓷艺术大师”称号如何处理?


  对此,国资委信息公开办公室回复信息公开称,处罚决定是由民政部作出的,判断第三届“中国陶瓷艺术大师”称号是否继续有效,建议咨询民政部。


今年3月初,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社会组织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产生的奖项、荣誉是否有效”等有关问题表示,社会组织未经批准,擅自在保留项目目录以外开展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其颁发的奖项、荣誉一律无效。


问题透视


  有人说,这是一个“大师泛滥”的时代。


  全国各种巧立名目的“大师”评定活动,造成了真假难辨的“大师”“满天飞”。为什么?因为获得“大师”称号,意味着荣誉,更意味着可以通过这个荣誉称号获得市场认可,作品在一夜之间价值翻倍,甚至是十几倍。



  评比项目过多过滥,危害无穷。动辄冠以“中国某某大师”之名,是对神圣荣誉称号的一种亵渎,荣誉就会贬值。甚至,很多“大师”的名号,不过是利益驱动下官商运作的结果,甚至暗藏腐败行为。


  “伪大师”可怕,更可怕的是,“大师热”让有些年轻的艺术家、甚至已经成名的大师变得浮躁,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艺术创作中,导致其有艺术生命力的精品不断减少。


  当然,在评选出来的“大师”群里,确实不乏令世人尊敬、让历史铭记的“德艺双馨”的艺术家。不过,我们更需要明白,齐白石、徐悲鸿、傅抱石……他们都是活在人们心中的大师,但没有一位是像现在这样被评选出来的。就像有评论所言,大师不是随便评的,即便评也得讲求合法性、正当性,只有程序合法严谨、信息透明,名副其实,大师称号才能经得住考验。否则,再多的“大师”也只能是滥竽充数、自欺欺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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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经文化产业综合中国青年报、新京报等

编辑:张晶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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