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来,这个文化关键词被提到三次
中经文化产业:中经小文注意到,近两周来,上至国务院,下至相关部委,有一个文化概念被多次提到。它就是“历史文化名城”。
10月26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将吉林省长春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批复指出,长春市历史悠久,历史遗存丰富,城市空间格局独特,工业遗产特色鲜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样,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这是我国的第133座历史文化名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由国务院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
据中国经济网资料显示,国务院曾于1982年、1986年、1994年先后批准了三批共99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从2001年起开始单独批准增补,至此次长春列入为止,先后增补了35座,总数达到134座。其中2007年增补的海口市与第三批中的海口市琼山区有时合并算为一个,所以也可以说总计133座。
10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15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其中就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此次修改主要围绕第二十五条,即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进行改变园林绿地、河湖水系等自然状态的活动,在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影视摄制、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以及其他影响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的活动可不用再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相关阅读:国务院修改部分行政法规 3部涉文化
10月1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开展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评估检查,评估检查范围涵盖132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25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276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重点评估检查以下内容:保护范围及数量变化;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情况;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地方法规及相关政策制定;地方法规及相关政策制定。
评估检查采取自评自查、互评互查和抽查3种方式。
1982年2月,为了保护那些曾经是古代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或近代革命运动和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的重要城市及其文物古迹免受破坏,"历史文化名城"的概念被正式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是指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文化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从行政区划看,历史文化名城并非一定是"市",也可能是"县"或"区"。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文物保护法》、《城乡规划法》确立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制度,并明确规定由国务院制定保护办法。
2005年10月1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正式施行,确定了保护原则、措施、内容和重点。
2008年7月1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规范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与批准。如果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布局、环境、历史风貌等遭到严重破坏的,由国务院撤销其历史文化名城称号。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按照特点主要分为七类。
历史古都型:都城时代的历史遗存物、古都的风貌为特点的城市,如北京、南京、西安等。
传统风貌型:保留了一个或几个历史时期积淀的完整建筑群的城市,如大理、商丘、平遥等。
一般史迹型:分散在全城各处的文物古迹为历史传统主要体现方式的城市,如成都、济南、长沙等。
风景名胜型:建筑与山水环境的叠加而显示出鲜明个性特征的城市,如桂林、苏州等。
地域特色型:地域特色或独自的个性特征、民族风情、地方文化构成城市风貌主体的城市,如丽江、拉萨等。
近代史迹型:反映历史上某一事件或某个阶段的建筑物或建筑群为其显著特色的城市,如上海、天津、重庆等。
特殊职能型:某种职能在历史上占有极突出的地位的城市,如"瓷都"景德镇、"盐城"自贡等。
您可能感兴趣的是
主编:成琪
编辑:张晶雪
来源:中经文化产业
投稿或合作邮箱:wenhua@ce.cn
微信公众号ID :cewenh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