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26.22亿,3089个项目 国家艺术基金成绩单公布
中经文化产业:2013年底,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培养艺术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国家艺术基金正式成立。设立四年来,国家艺术基金共资助多少个项目?资助总资金多少?取得了哪些成果?近日,《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资金投入与社会效益情况报告(2014-2017)》正式发布,解答了以上问题。
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培养艺术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项目资助。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是文化部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基金管理和组织实施。自设立四年来,国家艺术基金累计立项资助项目3,089项,立项资助资金26.22亿元,既有具备精品品相的项目,又有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紧缺急需的项目,也有打基础、立长远,服务艺术事业长期发展的基础性项目,收获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资助项目成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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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入情况
“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对艺术基金累计投入20亿元,该额度是财政批复给艺术基金2011-2015五年资助的总额度。2013年底,艺术基金成立之时,“十二五”已过三年,2014年为艺术基金的首个运行年度。考虑到艺术基金刚成立,不宜资助过多。2014、2015两年共立项资助项目1,121项,资助资金总额11.52亿元,除去撤项、中止的资助项目,实际资助项目1,109项,实际资助资金总额11.35亿元,包括:
“大型舞台剧和作品资助项目”269项,资助金额6.03亿元;
“小型舞台剧(节)目和作品资助项目”212项,资助金额0.38亿元;
“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185项,资助金额3.13亿元;
“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139项,资助金额1.44亿元;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304项,资助金额0.37亿元。
▲图 1 “十二五”时期(2014、2015年度)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情况
▲ 图2 “十三五”时期(2016、2017年度)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情况
“十三五”时期,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对艺术基金的投入力度。2016、2017年度已立项资助项目1,968项,资助资金总额14.70亿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除去撤项、中止的资助项目,实际资助项目1,952项,实际资助金额为14.45亿元,包括:
“大型舞台剧和作品资助项目”274项,资助金额6.49亿元;
“小型舞台剧(节)目和作品资助项目”356项,资助金额0.55亿元;
“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326项,资助金额4.50亿元;
“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238项,资助金额1.98亿元;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570项,资助金额0.84亿元;
“美术创作资助项目”188项,资助金额0.0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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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助情况
目前,2014、2015年度资助项目实施工作基本完成,国家艺术基金已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了两个年度的项目实施监督情况报告,2016、2017年度资助项目正在实施。四年度资助项目的成果已经逐步显现,较好地反映了我国文艺园地百花竞放、硕果累累的繁荣景象。国家艺术基金正成为艺术繁荣发展的“孵化器”和“发动机”,资助效能正逐步释放,对引领广大文艺工作者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努力创作更多优秀作品,起到了显著的示范带动作用。
大力支持戏曲传承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神韵
为落实《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文化部贯彻落实国办<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分工方案》等文件精神,四年来,艺术基金共资助557项戏曲类项目,占立项资助项目总量的18.03%,资助资金7.4亿元,约占资助金额总量的28.68%。
按照现代戏、新编历史剧与整理改编优秀传统剧目“三并举”创作方针,资助了豫剧《焦裕禄》、淮剧《小镇》、河北梆子《李保国》等一批现代戏项目的创作演出,资助了京剧《赵武灵王》、湘剧《烧车御史》、锡剧《一盅缘》等一批新编历史剧项目的创作演出,资助了京剧《野猪林》、昆剧《十五贯》、评剧《秦香莲》、越剧《五女拜寿》、吕剧《姊妹易嫁》等一批人民喜闻乐见、久演不衰的整理改编优秀传统剧目创作演出。多样化的资助形式,让传统戏曲的传承发展不仅有原汁原味的传承,更有创新思维,打通线上线下、剧场内外的传播,利用起互联网新媒体,走进高校校园,融合审美和人文教育,培养新生代戏曲观众群,让传统戏曲“源远流长、盛世留芳”。
▲ 图3 2014-2017年各级、各类主体承担艺术基金资助戏曲类项目情况
在资助的557项戏曲类项目中,523项为机构申报。中直机构、国家级院团承担项目19项,省级机构单位承担项目238项,市级机构单位承担项目231项,县(市、区)级机构单位承担项目35项。从统计结果来看,绝大部分面向省市县,已经转企改制的专业院团,很大程度上扭转了省、市、县戏曲类院团在创作、人才、作品上流散和消失的窘境,起到了提振士气、聚拢人才,潜心于创作、演出的突出作用。
“十三五”时期,艺术基金将重点在戏曲的创作生产、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养等方面予以全方位支持,进一步加大戏曲剧本创作、表演人才的培养扶持力度,继续支持传统戏曲文化在新时代下的传承发展,薪火相传。
多举措支持曲艺、杂技、木偶、皮影发展,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精粹
较之戏曲,曲艺杂技木偶皮影的发展现状更为堪忧,缺乏专项政策、班社剧团锐减、曲种戏种减少、声腔技法失传、人才培育及创作演出陷入困境的情况更为严重。国家艺术基金成立以来,认真落实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给予多层次、全方位地支持,为促进曲艺、杂技、木偶、皮影的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年来,
艺术基金共资助曲艺项目89项,资助资金总额1,769万元。如,苏州评弹《绣神》《江南第一燕》、《牵手》《徐悲鸿》等;
资助杂技项目51项,资助金额7,560万元。如,《梦系西湖·伞技》《丝路彩虹》《惊美图》等一批追求探索性、实验性、创新性的杂技项目创作演出。
《新疆维吾尔传统达瓦孜青年人才培养》项目,是国家首次对达瓦孜这种维吾尔族古老传统杂技表演人才进行面向全国的系统性培养,为今后达瓦孜人才培养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
资助木偶项目26项,资助金额1,597万元;
资助皮影项目11项,资助金额635万元。如,木偶剧《飞吧·丹顶鹤》《留守大山的孩子》、皮影戏《双山情》《泰山石敢当为民除害保平安》等一批贴近生活、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木偶制作人才培养》《皮影工艺与创作培养工程》等比较边缘、亟需传承的木偶、皮影技艺人才培养项目,积蓄起传统技艺的传承发展后劲。在支持曲艺杂技木偶皮影作品创作、鼓励艺术创新、培育演出市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三五”时期,艺术基金将进一步落实好文化部雒树刚部长在《国家艺术基金支持曲艺传承发展的情况报告》上关于“还需要从多方面入手加强对曲艺的扶持”批示精神,将曲艺项目列入“舞台艺术创作”和“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资助重点;“十三五”期间,艺术基金还将重点资助短小精悍,形式灵活,体现时代精神,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具有较高思想、文化内涵和艺术水准,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木偶剧、皮影戏作品。
支持中国化的艺术创造,加大对民族歌剧、民族管弦乐扶持力度
国家艺术基金提倡中国化的艺术创造,支持表现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华美学品格,具有原创性、源头性、基础性的艺术活动,资助一直致力于发挥引领示范、孵化助推作用,鼓励紧握时代脉搏,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体现民族精神和民族内涵的歌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创作与演出。
四年来,共资助歌剧项目60项,资助资金总额约1.6亿元;资助民族管弦乐项目35项,资助金额3,134万元。在鼓励歌剧、民族管弦乐的艺术创作、传播推广和后备人才培养,推动音乐艺术在题材、音乐元素和表现形式等方面的中国化、民族化发展,发挥了重要且积极的作用。推出了一批扎根于民族土壤,紧扣时代主题,尊重民族文化,满足中国观众审美需求的优秀歌剧、民族管弦乐作品。
一是鼓励创作、创新发展。鼓励既坚持民族特色,又勇于创造性转化的艺术创作项目。让歌剧在民族文化的土壤中扎根,创作出符合广大人民群众需求和喜爱的艺术作品。如歌剧《大汉苏武》《星星之火》《长征》《蔡文姬》、民族舞剧《孔子》《朱鹮》《英雄·玛纳斯》、民族管弦乐《富春山居图随想》《大音华章》等创作项目。
二是注重传承、扩大传播。对歌剧经典保留剧目给予关注和扶持,鼓励继承传统,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项目,扩大民族歌剧的影响力和传播力。资助了如歌剧《白毛女》《小二黑结婚》《洪湖赤卫队》等一批对经典剧目的复排、传播交流推广与艺术人才培养项目。
国家艺术基金在“十三五”时期资助规划中,明确将民族歌剧、民族管弦乐列入“舞台艺术创作”、“青年艺术创作人才”和“艺术人才培养”等项目的资助重点,鼓励现实题材创作,推动民族歌剧、民族管弦乐在新时代进一步锻造民族风格,发出响亮的“中国声音”。
支持网络文艺、数字艺术与当代艺术,推动传统艺术创新,促进传统艺术和现代科技融合发展,努力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2015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提出,“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秉持客观科学礼敬的态度,努力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推动文艺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媒体有机融合,以数字化技术为先导,积极推动文艺创作生产方式的变革和进步。”并且提出了“大力发展网络文艺”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艺术基金尝试开展了具有科技、创新和跨界融合特点艺术项目的申报评审、实施监督和成果运用等工作,探索资助一批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丰富艺术表现形式、拓宽文化传播渠道的艺术项目,促进传统艺术和现代科技融合发展。
自2015年设立具有科技、创新和跨界融合特点的艺术创作项目以来,艺术基金共资助该类项目89项,资助资金总额约1亿元,涵盖了绘画、雕塑、建筑、工艺美术、戏曲等多个艺术门类与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新平台相结合开展的传播交流推广活动。如,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的《千古马颂》、北京师范大学的“中印佛教艺术交流展”等一批艺术传播活动。其中,故宫博物院承担实施的“名画大观·《韩熙载夜宴图》数字艺术展”,以五代顾闳中《韩熙载夜宴图》(宋摹本)为展示对象,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南音”乐舞演绎、故宫专家讲座与数字交互体验等展示方式,将线上、线下展示融为一体,借助网站、社交媒体等现代传播手段,让故宫博物院珍藏书画“走出紫禁城”。
同时,共资助当代艺术项目31项,资助金额4,046万元,一批与当代生活对话,正确表达对时代主题关注,并且巧妙运用现代装置与声光电磁技术的当代艺术项目。如,舞剧《幻茶谜经》、“艺术怎么样——来自中国的当代艺术”“暂存·神与物游——中国当代艺术展”“中国当代艺术年鉴展2015、2016”“第三届今日文献展”“2016年‘欢乐春节:艺术中国汇’纽约系列推广活动”等项目。其中,“2016年‘欢乐春节:艺术中国汇’纽约系列推广活动”从中国传统文化出发,借用农历新年的契机,通过“帝国大厦灯光装置和亮灯仪式”“纽约国际艺术与创意博览会”“心象之心——哈德逊焰火晚会”等多场活动,开展丰富的当代艺术创作活动,向西方观众展示中国当代艺术的光彩面貌,在艺术质量、人文关切、精神深度上取得了良好效果。
国家艺术基金在“十三五”时期资助规划中,将“发展网络文艺,促进优秀作品多渠道传输、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列入规划,适时开展对网络音乐、网络演出等项目的资助,同时加强内容监管,创新管理方式,规范传播秩序,让正能量引领网络文艺繁荣发展,在“十三五”时期将进一步加大对具有科技性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项目的资助力度,推动科技与文化的结合发展。
盘活高等院校艺术资源,资助取得了综合效益
国家艺术基金成立以来,在推动高等院校的艺术实践、激发创作活力、推出新人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宣传培训、组织动员项目申报时,注意将高等院校、特别是艺术类高等院校,列入工作重点。在四类申报指南中,对能够发挥高等院校资源优势,符合高等院校特点和需求的“艺术人才培养项目”、“小型剧(节)目和作品”,以及由艺术家个人申报的“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给予重点提示和解读培训。
四年来,共资助高等院校艺术项目1,088项,资助资金约4.3亿元。艺术基金的资助激活了高等院校潜在的舞台艺术创作资源,推动了高等院校艺术资源与社会共享,发挥了高等院校在艺术领域的科研优势,发挥出了丰厚的综合效益。
一是激活创作资源。艺术基金的资助打开了高等院校参与艺术实践的通道,激活了高等院校潜在的艺术创作资源。如山东艺术学院的歌剧《檀香刑》、吉林艺术学院的小剧场话剧《南门客栈》、南昌大学赣剧文化艺术中心的赣剧《红珠记》、河北传媒学院的儿童剧《小兵张嘎》等作品在校园内外都产生了较好的反响。
二是推动资源共享。艺术基金的资助覆盖高等院校策划、实施的创作、演出、展览展示活动等方面,推动了高等院校艺术资源与社会共享。如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的《从洛桑到北京:第九届国际纤维艺术双年展》和《列奥那多•达•芬奇:历史与未来的对话》、浙江音乐学院的《“八秒之声”合唱团巡演》、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华晋舞剧团的《舞剧<一把酸枣><粉墨春秋>巡演》等项目,社会效益突出。
三是凸显科研优势。艺术基金的资助,极大地发挥了高等院校在艺术领域的科研优势,效益明显。如中央音乐学院的《青年合唱指挥人才培养》和《音乐评论人才培养》、中国戏曲学院的《戏曲评论人才培养》、中国传媒大学的《动漫企业管理人才培养》、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的《京剧尚派艺术人才培养》等项目,面向艺术发展“主战场”,体现高层次、小批量、名师高徒、注重实践的特点,取得了良好的培养效果。
“十三五”期间,国家艺术基金将进一步鼓励高等院校开掘、激活艺术资源,鼓励高等院校在项目申报中瞄准国家所需、社会所需、人民所需,参与到文化艺术大发展中,鼓励高等院校进一步整合实施项目所需的校内外资源和力量,面向社会,开展活动,检验成果。
瞄准青年艺术人才,激发青年创作活力
青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是艺术舞台上最活跃的创新力量。国家艺术基金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青年艺术人才的成长,通过设立“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对青年艺术人才的创作活动给予直接资助,鼓励青年人才进行艺术探索和创新、激发青年创作活力。
▲ 图4 2014-2017年艺术基金资助青年艺术创作人才情况
2014-2017年,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量每年均有大幅度增长,立项量也在逐年增加。2014年资助92项、金额718.8万元,2015年资助212项、金额2,980万元,2016年资助222项、金额3,235万元,2017年348项,金额5,150万元。
艺术基金的资助对青年艺术人才的扶持效用正在逐步深化,青年艺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被进一步的激发,申报项目无论从量还是质的层面均有较大提高。
四年来,艺术基金共资助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874项,占总资助项目的28.6%,资助总金额约1.21亿元,占总资助资金的4.7%。如,京剧剧本《飞白赋》、秦腔剧本《文成公主》、歌剧剧本《陌上桑》、琵琶独奏曲《丝路飞天》、中国画《再不封闭的山村》《特战神兵》、油画《中国梦—造船》、篆刻《中国梦—五十六个民族共同的梦》(组印)项目、摄影作品《血色—史迪威公路》等项目。其中,青年琵琶演奏家赵聪的独奏曲《丝路飞天》目前已经演出百余场,先后亮相G20杭州峰会文艺晚会、泛亚国际音乐节、2017“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韩建交25周年的文化交流之夜等盛会。吉林美术出版社承担的“图书插画青年创作人才培养项目”,在被誉为“图书界奥林匹克”的“全球插画奖”评选中,有5人入围长名单,1人入围短名单并获优秀奖。
此外,在属于机构申报的“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中,青年人占项目培养学员的绝对多数。可以说,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的资助,为推动艺术创新创造,促进艺术事业繁荣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关注薄弱艺术门类创作人才。2015年,国家艺术基金新增了对戏剧、编剧、曲艺创作人才,音乐作曲创作人才,舞蹈、舞剧编导创作人才和工艺美术创作人才的支持,很好地起到“立标杆”的引导作用,体现了艺术基金对薄弱艺术门类的创作人才的关注。广大青年艺术家对此反应热烈,申报踊跃。
二是注重成果转化。为实现培育青年艺术人才的目标,除资金扶持外,对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还通过综合资助体系运用资助成果,选优拔萃,宣传推广,对优秀作品集结出版、组织巡展。在舞台艺术领域,对青年表演人才的专场演出进行资助,搭建起了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资助成果的推介、交易、孵化平台。获得立项资助的青年艺术人才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拥抱时代、勇于创新,创作了一批创作质量较好、艺术水准较高的作品,呈现出青年艺术创作的多元生态、艺术水准和原创力。
“十三五”期间,艺术基金将加强对青年题材重点选题项目的扶持,鼓励优秀青年文化人才参与创作,进一步加大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的资助力度,不断助力青年艺术人才的成长,为繁荣艺术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跨出国门”讲好中国故事
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的“走出去”项目,积极配合国家外交大局,推动落实“一带一路”倡议,积极参与中外文化交流年、文化节、艺术节,在推动文明互鉴、促进文化共享、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年来,艺术基金共资助94个舞台艺术项目和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项目赴国(境)外演出和展览,资助资金总额1.5亿元。资助项目在国家的文化对外交流中,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民审美追求、展示我国文化发展的成果,成为促进中外文化交流的重要载体。如“中国故事·大地之歌——叶小纲交响音乐会”被纳为第六轮中美人文交流高层磋商联合成果(文化领域)重点项目;中国歌剧舞剧院的舞剧《孔子》赴希腊、马其顿、塞尔维亚演出并作为“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化合作论坛”开幕演出;中国对外演出有限公司的芭蕾舞剧《天鹅湖》、中央美术学院的“艺术中国汇”分别参加荷兰和美国的“欢乐春节”活动;故宫博物院的“盛世繁华——紫禁城清代宫廷生活艺术展”作为“中拉文化交流年”的重头戏在智利总统府文化中心举办;陕西省杂技艺术团有限公司的杂技剧《丝路彩虹》赴捷克、奥地利、克罗地亚、德国、匈牙利、意大利6国演出15场,在捷克被列为“2017年‘一带一路’捷克年”重要活动,在克罗地亚被列为“中克建交25周年”的重要活动之一。
“十三五”期间,艺术基金将进一步研究制订措施,推动优秀艺术作品与艺术活动“跨出国门”,重点支持涉及“一带一路”题材的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活动,推动中国艺术与国际社会的深度融合,发出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向国际社会介绍中国优秀文化,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资助项目硕果累累
在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民委等主管部门和国内有权威性、影响力艺术机构组织的全国性演出和评奖活动中,国家艺术基金的资助项目都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四年来,还有一些项目参加了国内外重大、重要演出活动,获得了好评。
在国内,艺术基金资助的项目在“五个一工程”奖、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文华奖”“群星奖”等国家级文艺评选活动中占到获奖剧目总数的60%-80%,在各省艺术节中占到演出与获奖剧目总数的30%-50%,呈现出多点开花、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在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评选活动中,33部荣获“优秀作品奖”的剧目中有21部获得艺术基金资助;第十四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入选的10部戏剧作品和10首歌曲作品中,艺术基金支持创演的河北梆子《李保国》等6部剧目和《雪恋》等歌曲作品成功入选。其中,芭蕾舞剧《八女投江》、民族舞剧《沙湾往事》还获得艺术基金滚动资助;
在文化部举办的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上,有57部入围第十五届“文华奖”终评的剧目,其中45部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占比79%。
10部获得“文华大奖”的剧目,8部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占比80%;10位演员获得“文华表演奖”,在他们参评的10部剧目中,6部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占比60%;
在第十届中国舞蹈“荷花奖”舞剧·舞蹈诗评奖活动中,荣获“荷花奖”舞剧奖的5部作品均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
在中国曲艺“牡丹奖”评选中,艺术基金支持创作的苏州评弹《绣神》《江南第一燕》、《牵手》《徐悲鸿》分别获第八届、第九届中国曲艺牡丹奖节目奖;
在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评奖中,6部创作剧目获得“金奖”,其中5部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
在国际舞台上,艺术基金资助的项目也大放异彩。2014年度资助的杂技项目《协奏·黑白狂想——男女技巧》节目参加第39届蒙特卡洛国际马戏艺术节,获得艺术节最高奖“金小丑”奖,曲剧小戏《老鼠嫁女》在美国国际戏剧节上摘得三项奖项;2015年度资助项目《“丝绸之路上的艺术”传播交流推广工程》的阶段性成果——纪录片《流动的盛宴》摘取第50届休斯敦国际电影节雷米大奖,小歌剧《天鹅之林》在第18届“魏玛国际作曲大赛”中获得交响乐组第二名(第一名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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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动地方配套与社会资源投入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中“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艺创作生产和公益性文化活动,逐步建立健全文艺创作生产资助体系”的要求,国家艺术基金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金、资源投入艺术创作和艺术活动,打破系统、行业、地域、身份、所有制形式的限制,面向社会开展资助,着力构建分层次、多元化的艺术资助体系。
一是定额资助和匹配资助相结合,优化了艺术活动的投入结构和机制。艺术基金对“传播交流推广” 资助项目实行匹配资助方式,即对获得其他社会资助的项目进行有限陪同资助。这一方式符合以财政经费为引导、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资助艺术事业的大趋势。艺术基金的资助是为了帮助资助项目做得更好,走得更远。四年来,在对511项“传播交流推广” 资助项目直接给予7.63亿元资助的同时,要求申报项目必须落实相应资金自筹与资源配套承诺,并提供相关证明,《项目协议书》也明文规定配套经费必须足额、按时到位。对在国(境)外实施的演出、展览项目,为提升项目主体独立运营能力,艺术基金只负责国际差旅费和道具、展品托运等,落地费用需由项目主体与海外机构合作负担,此类项目大多成功引进了当地赞助和场馆资源、落地接待、媒体宣传等国外资源的投入。
二是积极发挥艺术基金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了各级财政资金和各类社会资源对艺术活动的投入。在国家艺术基金带动下,北京市、江苏省先后设立了省级艺术基金,并建立了与国家艺术基金相衔接的资助机制,浙江省等省份也正积极谋划探索设立省级艺术基金;吉林、河北、山西、湖南等省区也出台了相应政策,对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给予省级配套。对市、县两级艺术单位、机构,艺术基金的资助也为争取同级财政资金投入创造了条件。根据统计,四年来共引导和撬动“大型舞台剧和作品”“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养”三大类项目各级财政配套资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筹措资金共18.97亿元,基本发挥了1: 1的资助撬动作用。考虑到艺术活动特点和艺术发展实际,艺术基金较好地发挥了财政撬动资金的放大效果。
三是艺术基金的资助,在带动社会资金投入的同时,也有效激活了隐性资源。一方面是政策资源的转化性投入,项目实施单位、机构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和主管单位,在帮助受资助项目协调创作人员、排练场地、装具设备、食宿条件、媒体宣传等方面,给予了很多政策倾斜。另一方面,是闲置软硬件资源的激活式注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文化建设的硬件设施发展加快,各地陆续修建了一批剧院、场馆,配置了多媒体、数字化软硬件设备。但在运营上由于优质内容供应不足,许多剧院、场馆处于闲置或移为他用。艺术基金资助项目较好符合了剧院、场馆对优质内容“请进来”的渴求,同时,部分剧院、场馆作为资助项目合作方,也在演出、展览场所上予以租金减免与资源配套,为资助项目“走出去”提供了切实便利。在艺术基金全国性资助平台的带动、调控下,双方互为供需,良性互动,推动了创作生产、传播推广、人才等艺术要素资源的自由流动,激发出艺术活力,提高了艺术生产效率,推动了全国统一有序、高效的艺术创作、传播体系的形成。
“十三五”期间,艺术基金将进一步发挥撬动功能,努力促进地方文化行政部门、金融机构、民间资本等多种资助方式相互融合,引导、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资助艺术事业。
纵观艺术基金成长轨迹,“十二五”是艺术基金启动、探索阶段,是“初创期”,“十三五”是艺术基金的“发展期”。通过四年运行,艺术基金在申报评审、实施监督和成果运用“三轨并行”的工作格局已经初步形成,成功走过了“初创期”,稳步迈向了“发展期”。
在“十三五”时期,艺术基金将抓住“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主要矛盾,遵循“突出导向、提高质量、控制数量、加强管理”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深化对艺术规律、基金制管理规律的认识,推动艺术基金在不同地区、不同体制、机制条件的均衡发展。在此基础上,力争使资助范围到边到界,资助结构和方式更加科学合理,工作体系稳定有效、运转流畅,对艺术创作生产的宏观调控作用更加精准有力,更加发挥艺术基金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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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成琪
来源:国家艺术基金
编辑:邵希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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