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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别买了!“拼好货” 、“拼多多”屡遭投诉称商户恶意“刷单”

2016-08-08 100EC.CN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在拼团电商平台快速发展的背后,蕴藏着诸多矛盾,而且这些矛盾现在开始激化。近段时期,拼团电商平台“拼好货”和“拼多多”都陷入纠纷之中,“拼好货”和加盟平台的物流配送方之间矛盾尖锐,“拼多多”则与入驻平台的商户之间发生冲突。




拼团电商平台“野蛮生长”?This is Title


  货款被冻结、加盟费被没收,“拼好货”、“拼多多”遭密集投诉,平台方称商户恶意刷单

  “大家拼在一起去购买吧”,因为商品价格便宜,拼团购物方式正流行开来。在这股热潮下,去年下半年以来拼团电商平台的发展势头相当迅猛。

  不过,在拼团电商平台快速发展的背后,却蕴藏着诸多矛盾,而且这些矛盾现在开始激化。近段时期,拼团电商平台“拼好货”和“拼多多”都陷入纠纷之中,“拼好货”和加盟平台的物流配送方之间矛盾尖锐,“拼多多”则与入驻平台的商户之间发生冲突。

年入80万成泡影400万货款遭“冻结”孰是?孰非?

  2015年12月,怀揣着年赚80万梦想的李女士和几百位加盟商成为“拼好货”的“拼拼小站”站长,负责相应区域内“拼好货”的商品销售和物流配送。不料仅仅过了3个月,李女士的赚钱梦想破碎,反而亏了十几万元。

  《IT时报》记者在一份“拼拼小站”站长招募资料里看到,“拼好货”为加盟商家算了一笔账:小站商品销售毛利为43.2万/年;为“拼好货”派送订单,每天50单,每单2元配送收入,一年可达3.65万元;增值业务收益(快递代收发、广告位等)为0.6万/年。去掉仓库租金、人工和其他成本9.2万/年,每个小站一年能赚40万元,做得好的话两个月回本。

  在赚钱诱惑面前,李女士动心了,她交了10万元加盟费成为区域代理,拥有15家“拼拼小站”。之后,“拼好货”对李女士表示,如果在两个月内加盟35个小站,经销商就可以拿到25万的奖励,于是李女士又缴纳28万元加盟了20个小站,拿到了这25万元。

  就在李女士准备大干一场时,2016年2月,“拼好货”陆续停止了对加盟商的补贴,包括收货满20单补贴1元、满40单补贴2元、补贴200元封顶等,理由是这些站长存在刷单行为。

  很快,李女士收到了“拼好货”发来的一纸合同解除函,被告知因刷单13万元而终止合作,并没收了10万元经销商加盟费和27万元购买的19家小站(另外一家小站李女士已自己转手给他人)。李女士的赚钱梦想就这样破碎了。

  赚钱梦想破碎的还有陈先生,他和李女士的情况有些不同。陈先生今年4月中旬入驻另一家拼团电商“拼多多”,是平台上的一名商户,销售韩国化妆品。到5月中下旬,陈先生商铺的累积营业额达到16万元,但就在这时,他发现货款无法提现。“拼多多”告知陈先生,怀疑其售卖假货,所以冻结了货款。

  陈先生给记者提供了一份商家名单,共20家,被冻结货款总额达到400多万元。陈先生表示,遭遇类似情况的商家还有更多。

 

平台称商户恶意刷单商户怀疑被“下套”This is Title


  对于李女士被解除合同和没收加盟费,“拼好货”给出的理由是“存在大量刷单行为”,李女士对此不认同。

  “拼好货”方面表示,平台方对商家的交易进行了检测,如果发现同一时间内多次下单,回访时发现90%是空号或号码不存在,就认定是刷单。对此,李女士提出了三点质疑:补贴一周一结,为什么要等到13万元才认定为刷单?一个家庭可能有好几部手机,同时下单难道就能被认定为刷单?所有进货清单都有保存,“拼好货”又如何证明我没有给用户发货呢?

  电商研究中心研究员董毅智律师认为,如果涉嫌刷单行为,平台应出具相关证据,充分证明刷单行为存在。李女士称自己一再向“拼好货”索要“刷单13万”的凭证,但“拼好货”拒绝提供。截至发稿前,记者也未收到“拼好货”的刷单证据。“拼好货”表示,更详细的刷单证据已提交给相关权威机构。

  被冻结货款的陈先生则怀疑“拼多多”在故意设套,他表示“拼多多”运营部门的人员曾主动找他们刷单,帮助刷业绩。陈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他与运营人员的聊天记录截图。现在,“拼多多”以刷单为由冻结商家货款,这让陈先生认为是有欺骗圈钱的嫌疑。

  对此,“拼多多”负责人表示,平台一直坚持打击恶意刷单行为,不可能鼓励商家进行刷单。对于商家提供的聊天记录,该负责人坦承确有其事,但称这是员工个人行为,而且从截图的聊天记录可以发现,所用QQ号码都是私人号,而非官方号。“拼多多”方面称,现在这些员工已被开除,并向警方报案受理。

  对于陈先生的货款被冻结的原因,“拼多多”方面称除了认定陈先生存在刷单行为外,还有售卖假货。“拼多多”负责人表示,平台曾接到用户的投诉,举报陈先生的商铺售卖赝品猪鼻贴,同时“拼多多”品控部门的“神秘买家”购买商品进行体验,也发现商品存在问题,此外他们还将样品寄往韩国品牌方验证并获得邮件回复确认是假货。对于此说法,陈先生表示不认同,他认为首先无法证明货是他的,其次平台方没有向他出示厂家的证明,第三,即便是证明也需要获得公证处的认证。

  对此,皖正律师事务所蒋龙俊律师表示,没有经过公证不代表平台提供的真伪鉴定不具有证明效力,只是相比于公证书,证明效力较低,按照正常的证据保全手续,最好是平台在购买商品时在公证员的监督下,公证整个交易过程,并且将购买的商品留存,同时在检测真伪时,也需要公证处全程监督并出具公证书。

  

起诉商户又莫名撤诉 各执一词This is Title


  在大规模扩张之后,李女士的小站业务非常之多,她说:“我一个人根本运营不了几十个小站,所以‘拼好货’客户经理就让我把其中一部分小站转让给他们处理。‘拼好货’方面说等到小站赚钱,我可以跟接手人要加盟费。”

  3月22日,与李女士解除合作关系后,“拼好货”把她名下的8家小站给谢先生经营,为“拼好货”派送水果,每单3元,答应5月10日和谢先生签加盟合同。

  不过就在5月1日,“拼好货”突然停止了对谢先生小站的水果派送。“我送了将近一个月的货,‘拼好货’拖欠我9000元配送费,说我跟李女士是雇佣关系,但是4月跟‘拼好货’签合同时,‘拼好货’已经跟李女士解除合作关系了。”这位刚从学校踏入社会不久的年轻人,原本拉上自己的同学准备大干一番事业,为了送货还租了仓库,买了几辆电瓶车和三轮车,前后投入成本也接近了9000元。

  “我至今没有拿到一分钱,都不好意思面对我的同学了。”谢先生对记者大吐苦水。“拼好货”回应,因为在系统后台对应的结款账户是李女士,但李女士与平台方的问题还在解决中,待解决后会结清谢先生的这笔费用。

  更加吊诡的是,“拼好货”两次起诉李女士,但都因没有按时交纳案件受理费而自动撤诉。对于撤诉一事,“拼好货”方面先是告知记者此事子虚乌有,当记者将李女士收到的两张《民事裁定书》发给“拼好货”后,对方才正面回应道:“第一次撤诉是变更诉讼理由。第二次是由于李多次找我们的律师,才撤的诉。但是,可以明确此案件并未结束,还在进行中。”李女士则表示,收到律师函的时候和对方律师联系过,“对方要我放弃维权才给配送费,但我拒绝了。”(来源:《IT时报》;文/孙妍 汪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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