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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跨境电商监管新政密集出炉:进口税收政策将统一

2016-01-12 i100EC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导读

今日,多名消息人士透露,最快在2016年一季度,中央部委针对跨境电商的一系列监管新政,将陆续出台。这意味着,过去几年,跨境电商试点城市之间的监管标准不一问题,将得到解决。

  多名消息人士向澎湃新闻透露,最快在2016年一季度,中央部委针对跨境电商的一系列监管新政,将陆续出台。



  这意味着,过去几年,跨境电商试点城市之间的监管标准不一问题,将得到解决。


  近两年来,跨境电商试点在更多城市铺开,各地先行先试的措施各异,监管尺度也不统一。这导致部分试点城市人为地形成了政策高地。


  沪上一名跨境电商从业者向澎湃新闻举了个例子,以前某城市对化妆品、食品的监管较松,某些企业借此将化妆品以其他日用品的名义报关、报检,逃避了基本的商品备案程序不说,还爆出了逃税丑闻,“


  因为很多日用品的行邮税税率只有10%,而化妆品税率是50%。有的企业甚至通过拆单,连10%的税率也逃了。


  “监管部门对此大开绿灯的话,化妆品电商平台,自然会涌入这个试点城市,因为中间的利益太大了。”这名跨境电商从业者说。


  随着中央部委监管政策的统一,这样的做法将被全面禁止。


  去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商品备案管理工作规范》已经明确,跨境电子商务商品经营企业在商品首次上架销售前,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商品备案信息。


  这意味着,每一类跨境电商商品均需到监管部门备案。像将化妆品以日用品名义报检的,将不再属于所谓的中间地带。


  此外,海关也将发布明确统一的通关管理规范来监管各种模式下的进口业务。


  “会有一个正面的引导。


  什么模式能做、具体怎么通关,什么模式不能做,都会予以明确。”一名跨境电商资深研究人士对澎湃新闻说,货单比对将全面执行,该缴税的要缴税。


  而且,通过邮路渠道进来的商品,也将纳入监管。


  一名跨境电商监管官员向澎湃新闻透露,早前北方某主要口岸就为某国际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大开绿灯,部分直邮的商品可以以旅客携带入境的方式通关,这样基本绕过了必要的通关程序,抽检概率大大降低。


  这对其他口岸而言,就形成了不平等的竞争优势。


  另一项备受关注的政策是,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将执行全国统一的进口税收政策。


  有消息人士称,这项政策最快也将在一季度出炉。


  去年9月流出的《海关总署关于天津市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的报告》中提及,财政部正在牵头负责研究制定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将按程序报国务院审定。


  业内普遍猜测,跨境电商进口税收会在现有基础上有所提高。


  目前进口跨境电商试点所以实行的行邮税税率较一般贸易要低,且缴税额50元以下免征。去年6月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做出要求:由财政部按照有利于拉动国内消费、公平竞争、促进发展和加强进口税收管理的原则,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另行制订”。(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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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进口跨境电商税收政策走向何方?

  2015年7月,海关总署表示,正在积极配合财政部等相关部委,按照有利于推动国内消费、公平竞争、促进发展和加强进出口税收管理的原则,制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实际上,在国务院此前印发的《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明确指出: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由财政部按照有利于拉动国内消费、公平竞争、促进发展和加强进口税收管理的原则,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另行制订。


  进口跨境电商包括直购进口和保税进口两种模式。直购进口模式下,商品从国外直接寄送给国内的消费者,商品状态全程被定为“物品”;保税进口模式下,商品先批量进入国内的保税区,再配送到国内的消费者,商品状态在入区时定为“货物”(海关监管代码1210),出区时定为“物品”。根据海关的规定,物品按行邮税征税,货物按一般贸易征税。然而,在进口跨境电商中,不管是直购进口还是保税进口,均实行行邮税。也即,行邮税就是当前的进口跨境电商税收政策。


  至于税率,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执行。海关总署对该税率表进行过修订(见总署公告2011年第6号《关于调整进境物品税税目税率》),修订后的税率如下所示:



  然而,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明确完税价格。完税价格指的是海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定或估定后通过估价确定的价格,它是海关征收关税的依据。在一般贸易中,这个价格通常就是发票上标明的成交价格。但是,在入境物品方面,完税价格要复杂的多。


  首先,海关已经有两张表格详细确定了不同物品的完税价格,分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如下截图所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


  对于大部分物品,表格中都明确标注了具体的完税价格,例如干鲍鱼的完税价格是5000元/千克,相应的税率是10%。


  其次,对于表格中没有标注完税价格的物品,海关根据申报价值作为完税价格。例如,帆布鞋在表格中没有明确的完税价格,假设该帆布鞋的申报价值是600元/双,根据税率10%,那么该物品的行邮税为60元。


  最后,对于实际购买价格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物品所有人应向海关提供真实交易的购物发票或收据,海关将按照实际价格来确定完税价格。


  从公平性角度来看,未来进口跨境电商的税率很可能会进行如下调整:


  在保税进口模式下,取消行邮税,改由综合税。综合税包括增值税和关税,增值税为17%,关税为0-5%。这样,根据不同商品,保税进口下的综合税为17%-22%,与一般贸易税率接近。


  在直购进口模式下,依旧按照行邮税征收,但取消其中的50元免税额。


  作出以上预测,我们基于以下理由:(1)保税进口与一般贸易相比,物流成本几乎一样,如要保证公平性,则税收也应该与一般贸易接近。(2)直购进口中,在物流成本上已经比一般贸易高出不少,因此继续执行行邮税,使二者流通成本(税费和运费)接近。(3)直购进口本身是一种贸易行为,与传统的物品邮寄存在本质区别,因此不应享受行邮税中的50元免税额。


  我们认为,如果按照以上方案进行调整,不仅能解决国家的税收流失问题,而且能使一般贸易和跨境电商这两个进口通道变得更加公平。(来源:跨境电商研究中心 文/李鹏博 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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