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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现场流行病学培训项目第十二期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6-12-22 广东疾控 广东疾控

各地级市、县(区)疾控中心、西藏林芝地区疾控中心:


广东省现场流行病学培训项目(以下简称GDFETP)现已举办了11期,共培训126名学员。项目的成功举办不仅构建了全省现场流行病学人才队伍和网络,更全面提升了各级疾控机构卫生应急能力和疾病防控水平。为进一步提升各级疾控机构的疾病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置等能力,受省卫生计生委委托,我中心开展GDFETP第12期学员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管理


省卫生计生委成立广东省现场流行病学培训项目执行委员会。省疾控中心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教学组,负责招生、教学和管理等工作。


二、培训目的


通过系统培训,使GDFETP学员达到并具备以下5项能力:


1

组织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及控制能力;

2

组织实施疾病监测计划与专题调查能力;

3

资料收集整理与数据分析利用能力(包括资料收集整理、数据分析利用能力,公众宣教与媒体沟通能力,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控建议等);

4

撰写报告与总结能力;

5

培训指导与学术演讲报告能力。


三、培训模式


全脱产1年制培训,包括2个月的核心课程和10个月的现场工作实践两个阶段。现场工作实践期间,GDFETP学员将分别安排到省疾控中心和4个地市级基地(广州、珠海、肇庆和东莞)开展工作。本项目每名学员配备1名兼职学术指导老师,采用“一对一”的方式对学员全程进行指导;项目聘请专人进行管理,以保证和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四、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各地级市、县(区)疾控中心相关专业人员。计划招生10-12人(定向招西藏林芝地区1名)。

按照广东建设卫生强省、卫生强市及卫生强县规划,根据各地现场实际工作需要和服务人口等,对来自非珠三角地区、尚未有GDFETP毕业生的县级疾控中心报考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推荐对象条件

必须为单位正式职工,主要业务骨干,从事卫生应急处置、传染病防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制、慢性病防制、寄生虫病防制、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等疾病预防控制专业相关工作3年以上。

热爱现场流行病学工作,有现场工作经验和组织能力,了解疾病监测系统,主持或参加过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处置。

学历:地级市疾控中心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县(区)级疾控中心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西藏林芝地区人员另行规定。

年龄:40岁以下。


(三)学员待遇

派员单位在学员参加培训期间须承诺


  1. 原单位待遇不变,包括岗位津贴、医疗、养老、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在岗职工待遇照常发放。

  2. 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考核称职及以上者,按规定参加单位调整薪级工资档次。

  3. 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时,不扣减专业技术任职年限。

  4. 可以参加单位组织的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和干部选拔。

培训期间学员住宿由项目办统一安排。

现场工作学习结束经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五、招录程序


请各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推荐候选人员,并于2017年1月6日前将申请材料邮寄至GDFETP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项目办电子邮箱(gdfetp@cdcp.org.cn)。


程序:个人申请(提供个人工作经历、业绩等,填报附件1)→单位推荐(相关承诺、填报附件2)→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报GDFETP办公室(附件1.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复印件和电子版材料)→GDFETP办公室组织对报名者所有材料进行初审,通知和安排初审合格的报名者参加统一考试(笔试、计算机操作技能、面试)→项目执行委员会择优录取。


六、录取及开学


(一)2017年1月12日,GDFETP办公室将根据各单位报名推荐情况组织考试,综合考试结果和区域需求等择优提出录取名单(原则上每单位录取1名),报项目执行委员会审批后发录取通知。


(二)2017年3月开学,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七、经费


本培训项目经费由省卫生计生委专项支持,学员免收学费。


八、联系方式


GDFETP办公室联系人:张锦清、刘琳

电话:020-31051422,020-31051221

电子邮箱:gdfetp@cdcp.org.cn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群贤路160号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GDFETP项目办公室;

邮编:51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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