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17岁的高中生,夺得了“亚里士多德哲学论文竞赛”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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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哲学论文竞赛”,是面向北美高中生的活动,由多伦多大学从2010年开始举办。在今年的竞赛中,来自加拿大安大略省的17岁高中生埃里克·费什巴克(Eric Fishback)夺得了冠军。
费什巴克一直对哲学很感兴趣,为了提高自己的哲学论证和写作能力,他告知学校,他想参加哲学论文竞赛。为此,他和父母积极寻找相关机会,最终,在谷歌上发现了多伦多大学举办的这次竞赛。
在这篇文章里,这位高中生清晰地论证了美的客观性,充分展现了自己严谨缜密的思辨能力和简洁清晰的表达能力。
让我们来看看一个高中生是如何思考哲学问题的。
美究竟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
埃里克·费什巴克
早在公元前3世纪,古希腊就产生了一句流行的俗语:“各人眼中有各样的美。”由于很多事物都具有美的特征,而且给美下定义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情,因此,一个人眼中视为美的事物,也许在另一个人眼里并无美感可言。
如果美取决于个人判断,那为什么艺术、音乐和自然物中的美能在不同的文化和时代得到大众的认可呢?我将在本文论证,在个人的、主观的判断之外存在着美的客观真理。
埃里克·费什巴克(Eric Fishback)
我立即意识到,不同的人群在判断某些自然物和人造物是否有美感时,看法是不一致的。
比如,我想绝大多数人都会认为埃菲尔铁塔比生活垃圾堆更有美感,或者更有美的愉悦感,尽管还是有一些人会认为垃圾堆也很美,但想必所有人都同意,大多数人都会认为埃菲尔铁塔很漂亮。
这种现象不仅发生在对人造物的审美上,也发生在对自然物的审美上。多数人会认为盛开的花朵比凋落的花朵更美丽。但为什么多数人会这么认为呢?如果没有美的客观真理,难道我们不应该预料到,相比起实际情况,判断事物是否具有美感的人群在比例上应该是大体相当的吗?
有人可能会反对上述论证,反对的理由是,一旦某些事物被广泛认为具有美感,关于名声和价格的偏见效应就会体现在个人身上。若此,那不就意味着,很多人可能只是因为梵高《星空》的名声才认为这幅画很漂亮吗?那不就意味着,宝石之所以漂亮只是因为它代表了财富价值吗?
然而,艺术作品并非是在它们被完成的那一刻就成为了无价之宝,也不是在艺术家完成最后一笔时变得声誉卓著。相反,事物只有被很多人视为具有美感,才会获得价值或声誉。因此,说一个事物只是凭借其价值或声誉就是漂亮的,那就搞错了因果关系。
有人可能会认为,人们之所以会就事物是否具有美感达成共识,是因为个人的判断基于文化或环境偏见。尽管这些影响因素的确可能会让个人认为某个事物具有美感,但显而易见的是,美本身仍然能够得到独立的定义。
首先,与名声类似,在文化认同达成之前,这种意义上的美必须源自于一种判断,这种判断认为某种形式的艺术是有美感的。
另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产生于某种文化的艺术作品之美也能得到其他文化的认可。该艺术作品之美越过了文化特殊性的界线,我们在历史上看到,有的国家愿意用货物来换取其他国家的艺术作品,比如,英国就在19世纪收购了中国的艺术品。
在我看来,具有美感的事物有两个维度:介质和由介质所引发的观念。介质是事物展现自身的不同方式。物质和非物质实体都有自己的介质。比如,画作的介质就是图像和色彩。虚构小说的介质就是情节和文学手法。雕塑的介质就是雕塑材料的物理形状。一座山的介质就是它的几何比例、地理和环境条件。音乐的介质是它的节奏和旋律。
具有美感的作品可以用自身介质作为表达观念的手段。比如,一部电影可以使用关于战争的情节作为介质来表达导演的和平主义价值观。一个画家可以用暗色调和异形来试图表达焦虑和恐惧。
需要注意的是,具有美感的作品既可以将自身介质作为手段,也可以将其作为目的。一个腕表可以只用色彩和设计介质来展现自己的外观,而无需试图表达一种观念或概念。
然而,一个作品的创作者没有在作品中表达某个具体观念,并不意味着观赏它的个人不会为该作品赋予观念。然而,显而易见的是,试图传达某种观念的作品会比那些不试图这么做的作品更容易得到观众的理解,并获得成功。
现在,新的问题又来了:内在的、试图表达观念的美是否比介质的美更美。
显然,不仅内在美比任何其他形式的美更美,而且它是美的真正形式。如果一个人审视所有可以被称为具有美感的事物,他会在这些事物中发现哪些共同点呢?难道不是这些事物传达的情感和观念才激发出了一个人对美的愉悦感吗?
在介质方面,米开朗琪罗的大卫雕像和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完全不同,但当我们认为它们都很美时,其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都能够激发我们内心的情感和观念。
同理,正如之前所提到的,一个人可以在任何能够想到的事物中发现它的美。生物学家也许能在腐坏的动物尸体上发现美,她可能十分欣赏生物过程或大自然用尸体来支持新生命的方式。但这种对美的看法是对事物的观念层面的看法。如果仅仅评估其介质,腐坏的动物尸体就没有任何美感可言。
多伦多大学“亚里士多德哲学论文竞赛”徽标
我注意到,对于不同的具有美感的事物,人们的认可度是不一样的。我之前已经论证了,真正的美指涉的是观念意义上的美。因此,唯一真正的具有美感的事物是那些能与观赏者建立起有效的观念联系的事物。于是,那些能更好地激发内在联系的事物最能得到人们对其美感的认同。因此,我们才可能据以去判定哪些事物更美,其依据就在于人们如何能与该事物建立起观念上的联系。
由于某个事物有多美取决于个人的主观评价,并且由于个人与该事物的内在联系有可能是非常个性化的,所以我们不太可能判定,对于特定的某个人,一个事物是否比另一个事物更美。
我们所能判定的是,一个事物在多数人看来是否有美感。然而,我们是否能正确判断一个事物是否有美感,并不取决于某个人的主观意见,而是取决于它是否能激发起多数人与它的内在联系。因此,美不是个性化的,也不是主观的。
我认为显而易见的是,的确存在着关于美的概念的客观真理。个人的感受太独特,以至于任何想要将个人对美的感受确立为美的客观标准的做法都会遭到失败;当然,这一点并非没有例外。
然而,基于对美的判断的广泛共识,美的客观真理必然存在。在各种被认为具有美感的事物中,存在着事物与观赏者之间持续而内在的联系,而这正是美之客观性的来源。
译者:王培,欢迎访问并收藏本人个人网站:wangpei415.net
原文标题:The Universal Objective Truths of Aesthetics
编辑:青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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