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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衰老无法避免,我选择超酷地老去

苏雪林 新读写 2020-09-10


独具人气的语文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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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早洗涤清洁了,一切也更无遗憾,就这样让我徐徐化去,像晨随里一滴露水的蒸发,像春夜一朵花的萎自枝头,像夏夜一个梦之澹然消灭其痕迹。 


——苏雪林:《当我老了的时候》。


1、


      我的同学某女士常对人说,她平生最不喜接近的人物为老人,最讨厌的事为衰迈,她宁愿于红颜未谢之前,便归黄土;不愿以将来的鸡皮鹤发取憎于人,更取憎于对镜的自己。


      女子本以美为第二生命,不幸我那朋友便是一个极端爱美的人。她的话乍听似乎有点好笑,但我相信是从她灵魂深处发出来的。“美人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也许不是天公不许美人老,而美人自己不愿意老,女人殉美的决心,原同烈士殉国一样悲壮啊。 
   
      我生来不美,所以也不爱美,为怕老丑而甘心短命,这种念头从来不曾在我脑筋里萌生过。况且年岁是学问事业的本钱,要想学问事业的成就较大,就非活得较长不可。世上那些著作等身的学者,功业彪炳的伟人,很少在三四十岁以内的。


      所以我不怕将来的鸡皮鹤发为人所笑(至于镜子照不照,更是我的自由),只希望多活几岁,让我多读几部奇书,多写几篇只可自怡悦的文章。多领略一点人生意义就行。 

   
      但像我这样体质,又处于这个时代,也许嘉定的雾季一来。我就会被可怕的瘴气带了走,也许几天里就恰恰有一颗炸弹落在头顶上,或一粒机关枪子从胸前穿过。我决没有勇气敢同命运打赌,说可以夺取“老”的锦标。


      形体龙钟,精神颟顸,虽说是—般老人的生理现象,但以西洋人体格而论,六十五岁以内的老人如此,便不算正常状态。


      我不老则已,老则定与自然讲好“健”的条件,虽不敢希冀那一类步履如飞精神纯粹的老神仙的福气,而半死半活的可怜生命,我是不愿意接受的。


      老虽有像我那位朋友所说的可厌处,但也有它的可爱处。我以为老人最大的幸福是清闲的享受。真正的清闲,不带一点杂质的清闲的享受。


苏雪林,作家、文学家。与冰心、凌叔华、冯沅君和丁玲一起并称为上世纪三十年代五大女作家。

   
      这里要用个譬喻来说明。当学生的人喜爱星期六下午更甚于星期日。普通学校每天都有功课,而星期六下午往往无课。六天紧张忙碌的生活。到这时突然松弛下来,就好橡负重之驴卸去背上担负而到清池边喝口水那么畅快。


      况且星期六下午自一时起到临睡前十时止,也不过九、十个钟头。因其短促,更觉可贵,更要想法子利用。或同朋友作郊外短距离的散步;或将二小时的光阴花费于电影馆溜冰场,或上街买买东西;或拜访亲朋。有家的则回家吃—顿母亲特为我制备的精美晚餐,与兄弟姊妹欢叙几天的契阔。


      晚餐以后的光阴也要将它消磨在愉快的谈话与其他娱乐的自由,但想到某先生的国文笔记未交,某先生的算学练习题未演,某先生英文造句未做,不得不着急,于是只好埋头用功了。懒惰的学生不愿用功,而心里牵挂这,牵挂那,也不能安静。


      老年就是我们一生里的星期六。


      为什么呢?世界无论进化到何程度,生活总须用血和汗去换来,不过文化进步的社会,人类精力的浪费比较少些罢了。由粗的变成精的,猥贱的变成高尚的罢了。


      种田的打铁的以为我们知识分子谋生不需血汗,其实文人写稿子买米下锅,艺术家拿他作品去换面包,教书匠长年吃粉笔灰,长年绞脑汁读参考书编讲义,无形的血汗也许比他们流得更多。生活的事哪里有容易的呢!


      当少壮中年辛苦奋斗之后,到老年始是休息的日子来到。


      少壮和中年不易得到闲暇,即偶尔得点闲暇,心里还是营营扰扰,割不断,拨不开。惟有老了,由社会退到家庭里,换言之,就是由人生的战场退到后方,尘俗的事,不再来烦扰我,我也不必再去想念它,便真正达到心迹双清的境界。 

   
      爱娇是青年女郎天性,说话的声气,要婉转如出谷新茑;笑的时候,讲究秋波微转,瓠犀半露,问年龄几乎每年都是“年方二八”。所以女作家们写的文章,大都扭扭捏捏,不很自然。不自然是我所最引为讨厌的,但也许过去的自己也曾犯了这种毛病。


      到老年时,说话可以随我的便,爱怎么说就怎么说。要骂就摆出老祖母的身份严厉给人一顿教训。要笑就畅快地笑,爽朗地笑,打着哈哈地笑。人家无非批评我倚老卖老,而自己却解除了捏着腔子说话的不痛快。 



2、


      人老之后,自己不能作身体的主,免不得要有一个或两个侍奉她的人。有儿女的使儿女侍奉,没儿女的就使金钱侍奉。没儿女而又没钱,那只好硬撑着老骨头受苦。


      年老人身体里每有许多病痛,如风湿,关节炎,筋骨疼痛,阴雨时便发作,往往通宵达旦不能睡眠。血脉循环滞缓,按摩成了老人最大的需要。


      听说我的祖母自三十多岁起,便整天躺在床上,要我母亲替她捶背,拍膝,捻脊筋。白昼几百遍,夜晚又几百遍。


      我妹妹长大后,代替母亲当了这个差使,大姊是个老实女孩,宁可让祖母丫头水仙菊花什么的,打扮得妖妖气气,出去同男仆们厮混,而自己则无日无夜替祖母服劳。


      我也老实,但有些野。我小时最爱画马,常常偷大人的纸笔来画,或在墙上乱涂乱抹。我替祖母按摩时,便在祖母身上画马,几拳头拍成一个马头,几拳头拍成一根马尾,又几拳头拍成马的四蹄。本来拍背,会拍到颈上去,本来捶膝,会捶到腰上去,所以祖母最厌我,因此也就豁免我这项苦差。


      我现在还没有老,但白昼劳碌筋骨或用了脑力以后,第二天醒在床上,便浑身酸痛,发胀。很希望有人能替我捶捶拍拍,以便舒畅血脉。想到白乐天的“一婢按我腰,一婢捶我股”,对于此公的老福,颇有心向往之之感。


      朋友某女士年龄同我差不多,也有了我现在的生理现象,她为对付现在及将来,曾多方设法弄了个小使女,但后来究竟不堪种种淘气,仍旧送还其家。她说老年图舒服,不如养个孝顺儿女的好,所以她后悔没有结婚。 

   
      听说中国是个善于养老的国家,圣经贤传累累数千万言,大旨只教你一个“孝”字。我不敢轻视那些教训,但不能不承认它是一部“老人法典”,是老人根据自私自利的心理制定的。


      照内则及其他事亲的规矩,如昏定、晨省;冬温、夏清、出必告、反必面、父母在不敢远游那一套,或扶持搔抑,倒痰盂,涤溺器,……儿女简直成了父母的奴隶。


      奴隶制度虽不人道,而实为人生安适和幸福所不可无。游牧民族的阶级只有主奴两层。前清的大官,洗面穿衣抽烟都要“二爷”动手,而古罗马的文明据说建筑奴隶身上。现代文明人用机械奴隶,奴隶数目愈多,则愈足为其文明之表示。


      但最善于用奴的还是中国人。


      奴隶被强力压迫替你服务,心里总不甘伏,有机会就要反叛。否则他就背后捣你的鬼,使你呕气无穷。


      至于儿子,既为自己的亲骨血,有感情的维持,当然不愁他反叛,一条“孝”的软链子套在他的颈脖儿上,叫他东不敢西,叫他南不敢北,叫他死也不敢不死,这样称心适意的奴隶那里去访求呢?


      不过叫青年人牺牲半辈子的劳力和光阴,专来伺候我这个无用老物,像我母亲之于我祖母,及世俗相传的二十四孝之所为,究竟有点说不过去。


      儿女受父母养育之恩,报答是天经地义,否则就不是人,但父母抱着养儿防老的旧观念,责报于儿女,就不大应该了。


      有人说中国当儿女的人能照圣贤教训行的,一万人里也找不出一两个,大半视为具文,敷衍个面子光就是。真正父子间浓挚的感情似乎还要到西洋家庭里去寻觅。


      所以我祈祷大同世界早日实现,有设备完全的养老院让我们去消磨暮景,遣送残年。否则我宁可储蓄一笔钱,到老来雇个妥当女仆招呼我。我不敢奴隶下一代国民──我的儿女,假如我有儿女的话。 
   
      婆媳同居的制度更不近人情,不知产生多少悲剧。欧风东渐,大家庭的制度自然破坏,有人以为人心世道之忧,我却替做媳妇的庆幸,也替做公婆的庆幸,从此再没有兰芝和唐氏的痛史;以及胡适先生买肉诗里的情形,不好吗?


      每日儿孙绕膝,这个分给—个梨,那个分给一把枣,当然是老人莫大的乐趣,不能常得,也算了。


      养一只好看的小猫,它向你迷呜迷呜地叫,同小嘴娇滴滴唤“奶奶”似乎有同样的悦耳;当你的手摩抚着它的背毛时,它就咕噜咕噜咕打呼,表示满腔的感恩和热爱,也够动人爱怜。


      况且畜生们只须你喂养它,便依依不去,从不会嫌憎你的喋喋多言,也不会讨厌你那满脸皱纹的老丑的。 



3、
   

      人应该在老得不能动弹之前死掉。


      中国虽说是个讲究养老的国家,其实对于老人常怀迫害之意。原壤老而不死,干孔子甚事,孔子要拿起手杖来敲他的脚骨,并骂他为“贼”。


      书传告诉我们,有将老人供进鸡窝的,有送进深山饿死的。活到百岁的人,一般社会称之为“人瑞”,而在家庭也许被视为妖怪。


      这里我想起几种乡间流传的故事。某家有一老婆子活到九十多岁,除聋聩龙钟外亦无他异。一日,她的孙媳妇在厨房切肉,忽见一大黄猫跃登肉砧,抢了一块肉就吃,孙媳以刀背猛击之,悠然不见。俄闻祖婆在房里喊背痛,刀痕宛然,这才发现她已经成了精怪。


       又某村小孩多患夜惊之疾,往往不治而死。巫者说看见一老妇骑一大黑猫,手持弓箭,自窗缝飞入射小儿,所以得此病。后来发现作祟者是某家曾祖母与她形影不离的猫。村人聚议要求某家除害,某家因日已家里小儿也不平安,当然同意。于是假托寿材合成,阖家治筵庆祝,乘者祖母醉饱之际,连她的猫拥之入棺,下文我就不忍言了。


      宜城方面对于老而不死的妇人,有夜骑扫帚飞上天之传说,则近于西洋女巫之风,但究竟以与猫的关系为多,也许是因为老妇多喜与猫作伴之故。我最喜养猫,身边常有一只,我也最爱飞,希望常常能在青天碧海之间回翔自得,只恨缺乏安琪儿那双翅膀,如其将来我的爱猫能驮着我满天空飞,那多有趣;扫帚也行,虽然没有巨型蓉克机那么威武,反正不叫你花一文钱。现在飞机票除了达官大贾有谁买得起。 
   
      当我死的时候,我要求一个安宁静谧的环境。像诗人徐志摩所描写的她祖老太太临终时那种福气,我可丝毫不羡。


      谁也没有死过来,所以谁也不知死的况味。不过据我猜想,大约不苦,不但不苦,而且很甜。



      你瞧过临终人的情况没有?死前几天里呻吟辗转,浑身筋脉抽搐,似乎痛苦不堪。临断气的一刹那忽然安静了,黯然的双眼,放射神辉,晦气的脸色,转成红润,蔼然的微笑,挂于下垂的口角,普通叫这个为“回光反照”,我以为这真是一个难以索解的生理现象,安知不是生命自苦至乐,自短促至永久,自不完全投入完全的征兆?


      我们为什么不让他一点灵光,从容向太虚飞去,而要以江翻海沸的哭声来打搅他最后的清听?而要以恶孽般牵缠不解的骨肉恩情来攀挽他永福旅途的第一步?


      若不信灵魂之说,认定人一死什么都完了,那么死是人的休息,永远的休息,我们一生在死囚牢里披枷戴锁,性灵受尽了拘挛,最后一刹那才有自在翱翔的机会,也要将它剥夺,岂非生不自由,死也不自由吗?做人岂非太苦吗? 

   
      我死时,要在一间光线柔和的屋子里,瓶中有花,壁上有画,平日不同居的亲人,这时候,该来一两个坐守榻前。传汤送药的人,要悄声细语,蹑脚尖来去。亲友来问候的,叫家人在外室接待,垂死的心灵,担荷不起情谊的重量,他们是应当原谅的。


      灵魂早洗涤清洁了,一切也更无遗憾,就这样让我徐徐化去,像晨随里一滴露水的蒸发,像春夜一朵花的萎自枝头,像夏夜一个梦之澹然消灭其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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