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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创新人才成长!《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资助办法(试行)》出台

政声君从市科协获悉,珠海市已于近日公布了《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资助办法(试行)》,鼓励和支持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专业组织和珠海市创新主体开展高端学术交流。


《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资助办法(试行)》截图


 可联合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 

 开展高端学术交流 


鼓励和支持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

专业组织和珠海市创新主体

开展高端学术交流是珠海“英才计划”

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制定和实施

《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资助办法(试行)》

是落实珠海“英才计划”的具体举措


市科协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营造良好学术氛围,支持高端学术交流,提升我市科技学术能力和水平,促进创新人才成长,《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资助办法(试行)》已于近日向社会公布。


《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资助办法(试行)》

资助范围资助额度

项目评审和监管等方面具有较大创新。


比如,资助项目面向国内外开放征集

项目申办主体不限于珠海市,更注重面向国内外优质的学术交流资源


值得注意的是:


申报项目必须有珠海市学术团体、

科研机构、高等院校、

科技型创新企业等

科技类创新主体

(不含行政机关)的参与,

也支持和鼓励我市学术机构、

创新主体与国内外知名

学术机构联合申报。



下面我们来看看

《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资助办法(试行)》的

资助范围和标准


 资助范围广 

 分永久性落地项目和非永久性举办项目两类 




资助范围及选题的重点在于珠海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内外重大工程、重要科技攻关项目等涉及关键技术问题、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高端学术交流的项目上,突出学术交流与珠海市产业发展的融合与创新应用。对推动和促进珠海市产业发展、引才引智等有重要支撑作用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什么时候开始?


 今年8月 

 将首次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 


市科协相关负责人表示,珠海市根据资助办法制定了《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办法实施细则》,将建立科学规范的项目评审方法,通过实施量化评分,建立刚性制度,实现项目评审的科学、公平、公正、公开。


验收方式


为确保资助项目实施过程的质量和效果,资助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在项目举办期间,由市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组根据项目协议,对项目进行现场审核,审核结果将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


支付方式


对验收通过的项目采取活动事后支付方式,一次性划拨,对部分通过和不通过验收的项目分别采取调整数额和不予支付处理。个别特殊项目可预付30%。


申报方式



申报项目须通过线上申报、线下审核的方式进行。申办方要登录《珠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网上提交资料,市评审办对网上提交资料进行预审查,并通知申办方提交原件查验及书面申报材料。


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每年安排两次,分别为每年3月和8月。对特别重要的项目,可按照“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由申办方向市评审办书面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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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资助办法(试行)全文



来源 | 珠海传媒集团 廖明山 王晓君 珠海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

责任编辑 | 陈国幸 何锬坡

编辑 | 杨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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