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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职工如何申请珠海公租房?满足这些条件就可以啦!

钟凡 摄


新就业职工如何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7月23日,政声君就相关问题

采访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该局住房保障科相关负责人回答时说,

如果申请者所提供的资料完整,

40日内可审批完毕。

但是,

香洲区以及高新区目前的公租房房源紧张,

轮候量较大。



这位负责人说

随着各区集中建设的人才公寓以及配建的人才住房和公租房的逐步建成,预计明年起新就业人员的保障性住房房源紧张情况可得到较大程度缓解。


企业新引进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建议重点关注今年新出台的《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目前,我市公租房资格审核登记已实行网上受理,申请人可直接在“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申请,纸质资料自留备查。

具体什么情况

跟着政声君一起来了解下



门槛不同 分类别保障


据介绍,公租房保障类别分6类,分别是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住房困难家庭类、新就业职工类、专业人才类、异地务工人员类。凡政府统配公租房申请对象,均须满足“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等相关条件,才具有申请资格。


以新就业职工类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须满足5项基本条件:


✔ 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


✔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且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


✔ 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 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 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以专业人才类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须满足4项基本条件:


✔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以上技师资格,或者经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具有一定投资规模以上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 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 在本市属无房户,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 申请时没有享受本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或其他住房保障。


以异地务工人员类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须满足3项基本条件:


✔ 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仍在履行的劳动合同,并在本市缴纳社保。


✔ 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 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此外,还需满足以下3项条件之一:


1.具备中专以上学历、自毕业起不满5年。


2.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3.经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取得一、二或三级评价证书。



申请材料需要哪些?


这位负责人介绍,申请所需材料主要有9类,包括: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

●身份证、

●近12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清单、

●申请人劳动合同、

●申请人学历、

●技术资格等证明、

●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的居住证、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婚姻情况证明、

●以及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房产产权证明或无房产证明。


如资料完整40日内可审核完毕


据介绍,公租房申请分为申请、审核、轮候、配租四个步骤。


为确保所提交资料准确性以及审核环节公平、公正,审核分为市、区、镇(街道办)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经过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纳入公租房轮候库。公租房进行实物配租,轮候排序按照轮候时间的先后以及是否属于优先保障家庭等因素确定。


根据《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所提交资料的真确性核实,审核核查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审核资料通过后需进行公示7天。


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收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的申请资料,需采用查档取证、信函索证、信息查证等方式对相关情况核查。情况属实的,应在市住房保障网公示7天,并在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加具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及申请人资料报送到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


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应在收到材料2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需在市住房保障网上公示7日。公示期过后需加具复核意见(即终审意见),再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是辖区相应公租房项目的分配责任主体,轮候到位后,会由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通知保障对象参与项目配租。


这位负责人说,随着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的不断完善,与公安、市场监管、民政、人社、住房公积金、税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日益完善,大大提高了审核效率,在申请人按规定提供相应资料的前提下,40日内可审核完毕。




房源情况


全市由政府统配的公租房项目均面向新就业职工开放申请,主要房源有:市一级项目,包括香洲区的大镜山馨园、南屏沁园、将军山榕园以及高新区的唐家人才公寓;区一级项目,包括金湾区的金鸿苑、金林公寓以及斗门区的黄杨花园。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透露

出于审计监管要求,公租房项目建成后必须立刻开展分配,不允许空置。因此,上述项目推出后均做足了宣传动员,配租情况良好,目前均处于饱和状态。其中,香洲区和高新区因为需求较为旺盛,轮候情况紧张。


目前,各区均已启动利用保障性住房储备用地动工建设人才公寓等新房源,全市配建公租房和人才住房预计将在明年以后陆续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届时,如新就业职工符合珠海市人才认定目录规定等相关条件,同样可以申请租住。


对于企业新引进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建议可重点关注今年新出台的《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租金怎么收?


在租金方面,据介绍,各级政府统配公租房项目的市场租金以略低于项目周边租金的水平确定,实际租金在此基础上再取70%-80%左右计价(新就业职工类70%、专业人才类70%、异地务工人员类80%)。


来源 | 珠海传媒集团 张晓红

责任编辑 | 陈国幸 何锬坡

编辑 | 杨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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