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征地补偿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快看看你家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7月23日,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官网
发出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
《珠海市征地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告。
以下是通告全文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珠海市征地补偿标准》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建设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我局起草了《珠海市征地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和建议,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梁文坚,0756-3268629
传 真:0756-3268052
电子邮箱:zhcqb@126.com
通信地址:珠海市九洲大道中2002号2号楼502室
邮政编码:519015
附件:珠海市征地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23日
珠海市征地补偿标准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补偿适用本标准;征收集体其他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收回国有农场农用地使用权的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三条 区片划分:
Ⅰ级区片:梅华街道、拱北街道、吉大街道、翠香街道、狮山街道、香湾街道、前山街道、湾仔街道、南屏镇、横琴镇。
Ⅱ级区片:唐家湾镇。
Ⅲ级区片:桂山镇、万山镇、担杆镇、三灶镇、南水镇、红旗镇、平沙镇。
Ⅳ级区片:白藤街道、斗门镇、白蕉镇、井岸镇、乾务镇、莲洲镇。
第四条
本标准按照耕地、园地、林地、养殖水面、未利用地划分标准,详见《征地补偿标准》(附件2)。
第五条
本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本市现行补偿标准执行。
第六条
本标准由珠海市自然资源局解释。
第六条
本标准实施前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经批准的,征地补偿标准仍按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执行。
本标准自 年 月 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附件:
1、区片级别表
2、征地补偿标准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可查看详细信息
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想发表对
《珠海市征地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
的意见和建议
可在起止时间内
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
向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来源 |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
责任编辑 | 陈国幸 何锬坡
编辑 | 杨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