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住房保障热点问题解答!公租房租金标准、类别转换...都是你关心的!
面对市民关心的
“珠海市公租房租金标准是多少”
“申请条件有哪些?”
“轮候排队情况如何查询”等热点问题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出最新的官方解答
一起来看看
申请珠海市公租房的渠道、材料和流程分别有哪些?
登录网站:“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http://113.106.103.41/)或者手机微信公众号“粤省事”查看六种类别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在网站上传资料或手机微信公众号“粤省事”上传资料或所在地的街道办递交资料申请公租房,经“三审核三公示”获取公租房保障资格。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申请珠海市公租房需要哪些条件?
(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低保标准150%(目前是月人均1650元)。
(二)申请人应当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三)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四)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六)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10万元。
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申请珠海市公租房需要哪些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目前是人均2761月/元)。
(三)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四)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六)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15万元。
住房困难家庭类申请珠海市公租房需要哪些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二)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新就业职工类申请珠海市公租房需要哪些条件?
(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
(二)具有珠海城镇户籍,且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
(三)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四)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五)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异地务工人员类申请珠海市公租房需要哪些条件?
(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或者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经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取得一、二、三级评价证书条件之一。
(二)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在本市缴纳社保的。
(三)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四)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专业人才类申请珠海市公租房需要哪些条件?
(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以上技师资格,或者经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并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三)在本市属无房户,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四)申请时没有享受本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或其他住房保障。
公租房类别转换有哪些流程?
公租房类别转换需要重新申请。可登录网站:“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网址http://113.106.103.41/)或所在地的街道办重新申请(需要注明目前所租住的公租房地址)。
如何查询轮候排队情况?
根据申请者申请的公租房所在辖区,请致电相关辖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咨询(香洲区住建局:0756-2635995,金湾区住建局:0756-7263101,横琴新区建环局:0756-8843306,斗门区住建局:0756-5527526,高新区规建环局:0756-3633356,高栏港规建环局:0756-7768093,万山区公建局:0756-2211786,保税区建环局:0756-8817942)。
珠海市公租房具体分布在哪些位置?
目前我市公租房分布在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其中香洲区的公租房项目主要为大镜山馨园、将军山榕园、莲塘公寓、南屏沁园等。金湾区公租房项目为金鸿苑和鱼林公租房。斗门区的公租房项目为长亨村57号、港霞东路306号、黄杨花园、美湾北小区44号、美湾北小区59号。高新区的公租房项目为唐家人才公寓、港湾1号公馆。
珠海市公租房租金标准是多少?
根据《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参照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原则上按适当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的标准收取。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物价、财政等部门,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进行调整。
目前常见公租房租金标准:香洲区大镜山馨园约30元/平方米、香洲区南屏沁园均价约26元/平方米、香洲区南屏榕园均价24元/平方米、高新区华发人才公寓约17元/平方米、高新区港湾一号约28.8元/平方米、斗门区黄杨花园约15元/平方米、金湾区金鸿苑约6元/平方米、金湾区鱼林公租房约6元/平方米。
“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http://113.106.103.41/)的登入不上问题如何解决?
如果登入不上此网站,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者谷歌浏览器。
公租房房屋如何申请维修管理?
珠海市公租房属珠海市住房租赁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如果需要房屋维修可致电该公司。(地址:珠海市银桦路566号报业大厦一楼0110室,联系电话:0756-6331435)。
珠海市公租房是否允许跨区配租?
我市原则上不允许跨区配租,需要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公租房。
在“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http://113.106.103.41/)申请时遇到问题如何解决?
“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由广东泰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维护。申请时遇到问题(上传不了资料、注册不了账号等)可致电该公司的技术人员。(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梁工,13672686782)。
如何举报转租公租房的违规行为?
我市遵循“谁举报,谁举证”原则,举报者需要提供哪一户转租等情况,可向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反映情况(香洲区住建局:0756-2635995,金湾区住建局:0756-7263101,横琴新区建环局:0756-8843306,斗门区住建局:0756-5527526,高新区规建环局:0756-3633356,高栏港规建环局:0756-7768093,万山区公建局:0756-2211786,保税区建环局:0756-8817942),接到举报后工作人员会进行核查,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哪一户转租(例如合同、转账记录等),则取消资格并拉入黑名单,并在“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进行黑名单公示。
珠海市公租房的具体审批流程是怎样?
根据《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情况进行调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录入市住房保障网,并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及居住地、工作单位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收到查询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核查结果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在市住房保障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加具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和全部资料一并报送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审核;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符合条件的,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在办公场所和市住房保障网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复核结果为最终审核意见;公示期间有异议且异议成立的,取消申请人的申请资格,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来源 | 珠海政府网整理,素材来源于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 | 张晓君 何锬坡
编辑 | 谭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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