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开学后要不要戴口罩?珠海这场发布会明确了...
9月3日上午,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新闻发布会(秋季学生返校专场)举行,市教育局副局长谢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杨春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黄利群介绍了我市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和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情况。
目前珠海秋季学期学生返校情况如何?
市教育局副局长谢芳介绍,根据我市秋季学期中小学和幼儿园返校安排,高三年级学生于8月10日安全返校,其他年级学生于9月1日开学。
截至9月2日13时,我市应返校学生390665人,在校生人数381066人,未返校学生9599人,其中事假2137人,病假1499人,其他原因5963人。
10所在珠高校自8月21日起分批错峰开学,目前尚有3所高校没有开学,截至9月2日,高校在校学生为53617人。我市学生返校工作整体平稳有序。
跨境学童上学安排情况如何?
市教育局副局长谢芳介绍,跨境学童分两类,第一类是在我市就读的澳门籍中小学学生,截至上学期末有800多人,这些学童平时住在珠海,周末或节假日才会回去澳门。
第二类是澳门户籍住在珠海但每天要到澳门就读的学童,大约3000人左右。
据澳门教育暨青年局反馈,昨天(9月2日)入境澳门上学的人数有2300多人。
目前珠澳口岸已经恢复正常通关,跨境学童只要持粤康码“绿码”和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即可正常通关。
截至目前,暂未发现异常情况,整体通关情况正常、有序。
目前,珠海的新疆籍学生返校情况如何?
市教育局副局长谢芳表示,我市两所学校共有新疆班学生835人(其中包括新生240人),目前只有北师大珠海附中一名高三学生一直留在珠海未返家,其余新疆班学生均在新疆。
9月15日,全国的新疆内地班将开始返校,至于珠海新疆班学生的返校具体日期,需等新疆教育厅的通知。
届时,新疆相关人员将护送学生到广州火车站,我市相关学校到火车站接站。
新疆班学生在新疆上火车前,需要出示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珠海地区高校众多,对外卖快递配送人员进出校园有什么要求?部分学生可能有校外实习、兼职的需求,如何在做到严格防疫的同时,避免“一刀切”式管理?
市教育局副局长谢芳表示,按照国家卫健委、教育部发布的相关要求,学校要做好进出校登记制度,把好校门关,教职员工和学生入校时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查看健康码,保证入校人员身体状况健康。
学校还要加强对外卖配送和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
各高等学校必须承担起防控主体责任,按照教育部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各自的管理办法。
目前,部分学校规定学生入校后实行封闭管理,非必要不得外出;如确有外出需求,则按学校规定程序办理。
也就是说,并非一定不能出校,而是要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学校开学后需要关注哪些传染病,采取哪些防控措施?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黄利群表示,根据省和市疾控中心近期的风险评估,今年秋冬季我市在急性传染病方面将特别关注新冠肺炎疫情,重点关注登革热、诺如病毒感染等聚集性疫情。需要关注季节性流感、手足口病和人禽流感疫情。在疫苗可预防疾病方面,需要关注麻疹、流行性腮腺炎和水痘疫情。
防控措施方面,目前已采取一系列防控措施,比如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同时,对其它秋冬季常见传染病在校园传播流行也有阻断作用。
为预防新冠肺炎和流感疫情叠加影响,倡导重点人群接种流感疫苗;针对肠道传染病,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注意生熟分开、食物煮熟煮透,注意饮用水安全。
针对媒介传播疾病(比如登革热),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环境卫生整治,及时清除蚊媒孳生地,不养殖水生植物,学生和教职工宿舍可以采取防蚊措施,比如挂蚊帐、安装纱窗。
针对疫苗可预防疾病(比如麻疹、流行性腮腺炎、水痘等),需落实预防接种证明查验,及时接种、补种。
如何确保开学后的校园食品安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杨春晖介绍,首先是加强部门协作、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工作安排,市教育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检查市直属学校,并抽取部分区属学校(幼儿园)进行督导检查。对验收不合格的学校食堂要求严格整改,整改合格后才予以供餐等。
同时,开展监督检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578家供餐学校及幼儿园食堂全覆盖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对学校食堂关键环节的检查和监管等。
此外,目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推进供餐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
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供餐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进度已完成70%,预计9月底覆盖全市578家供餐学校食堂。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黄利群表示:学生在校外需按照指引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空间密闭、人群密集公共场所等要佩戴口罩。
中小学校
学生:应当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无需佩戴口罩。如果身体不适,需佩戴口罩。
教职员工:教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
校医室、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应当佩戴口罩。
托幼机构
幼儿:因特殊生理特征,在园期间不建议戴口罩。
教师、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食堂工作人员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
来源 | 珠海发布
责任编辑 | 张晓君 何锬坡
编辑 | 谭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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